首页 / 三会之窗 /常委会会议 /漯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次会议(2012.05.14)
时间:2012-05-15来源:
——2012年5月14日在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次会议上
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黎卫国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和审判工作的需要,提请免去:
陈争鸣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请予审议。
附:提请免去陈争鸣职务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