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及自查自纠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3-11-01来源:

 

——20131024日在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黎卫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告民事审判工作及自查自纠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2年以来民事审判工作的主要情况

民事审判工作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一项重要司法活动,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全市社会稳定,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12年以来,我市法院在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依法监督下,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认真履行民事审判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我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妥善审理民事案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2012年以来,我市法院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5466件,涉案标的金额4.76亿元。高度重视民生案件的审理,审结一大批涉及医患纠纷、劳动争议、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促进社会和谐;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成立金融审判庭和金融专家咨询库,通过审理不良资产转让、金融债权、融资担保、保险合同等案件,维护金融秩序;不断加大破产案件的办理进度,通过严把清算管理关、资产处置关、职工安置关,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审理土地开发、建筑工程、商品房买卖等案件,保护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积极审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权益保障等涉农案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二)集中开展民事审判专项活动,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扎实开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着力解决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称号;深入开展“涉军维权‘四心’活动”,通过与部队建立联络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涉军纠纷,被济南军区政治部、河南省军区授予“涉军维权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持续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共办结此类案件132件,帮助142名农民工追回工资276万元。

(三)积极践行司法为民,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不断加大对困难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对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等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免缓诉讼费52万元,确保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不断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双方当事人能够到场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3499件,做到即告即立、即审即裁,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诉讼;不断扩大民事审判工作的公开范围,通过文书上网、庭审直播、网评法院、网络调解等多种形式,发布典型民事案件的审理信息,保护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不断推进和谐司法,强化社会矛盾有效化解。进一步完善调解工作机制,将案件调解率、自动履行率纳入考核体系,促进诉讼调解的制度化、规范化。2012年以来,我市法院共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6882件。市法院总结推广的“立案调解”、“委托调解”、“网络调解”、“远程调解”等调解新模式,在化解民事纠纷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了当事人的充分肯定;切实加强诉调对接工作,指导全市各基层人民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成立社会法庭,引导当事人就近选择民调方式化解纠纷,形成诉调对接、化解矛盾的整体合力。

    (五)不断强化监督指导,加强基层民事审判工作。进一步优化上下级法院的职权配置,严格落实最高法院关于调整民事管辖的有关规定,强化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职能,提高基层法院的办案质量效率;建立健全发回改判案件定期通报、重大案件请示报告、案件质效运行态势分析、参考性案例指导等措施,加强对复杂疑难案件和事关全市发展大局案件的指导,促进上下级法院裁判标准的统一;通过流程监控、审限跟踪、案件评查、绩效考核、问责追究等措施,加大对基层民事审判的监督力度,提升基层民事审判的管理水平。

    (六)切实强化廉洁司法,深化民事审判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教育实践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强化党性党风党纪观念;切实加强司法能力建设,聘请专家、教授讲解《民事诉讼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民事法官分析问题、处理新类型案件的能力;切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私设小金库、乱收费专项治理活动,建立健全廉情报告、信访谈话、审务督察、司法巡查等制度,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2012年,我市法院的民事案件调解率49.83%,申诉率2.12%,发回率6.39%,改判率3.58%,案访比578:1,各项民事案件指标进一步得到优化,民事案件的办案质量和效率位居全省前列。今年以来,我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呈现持续稳定发展的良好态势,各项案件指标继续在全省保持先进位次。以上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人大有力监督和社会各界帮助支持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法院,向市人大常委会和社会各界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民事审判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有的问题还十分严重,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些民事案件质量不高,裁判不公,案件发回重审随意性大,办案审限过长,人民群众不满意;有的法官司法作风不端正,行为不规范,工作方法简单,损害人民法院形象;一些法官不注重学习,司法能力不强,处理新类型及复杂疑难民事案件的水平不高,影响司法权威;在推进司法公开、弘扬司法民主、规范审判管理等方面,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人大的关心监督下,切实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接受人大检查评议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初步成效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进行检查评议的实施方案》,从今年8月份开始,市法院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遵循于法、立足于改、着眼于促的工作要求和边查边改、未评先改的工作原则,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一)深刻认识接受市人大常委会检查评议的重大意义。今年8月6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对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进行检查评议动员会。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作了动员讲话。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的动员讲话,深刻阐述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了法院接受检查评议的具体要求。会后,黎卫国院长亲自召开班子会、中层会和全体民事法官会,反复学习动员会的主要精神。通过学习,我们深刻认识到,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民事审判工作进行检查评议,既是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又是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爱护,更是对法院工作的帮助和促进。市法院全体法官决心把接受检查评议,作为转变工作作风和观念的有力抓手,作为实现工作规范和促进的有利契机,作为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的有效举措,作为展示法院形象和公信的有效平台,切切实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切实强化对接受检查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检查评议工作开始以后,我们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常务副职和分管院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成员的协调领导小组。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立案件评查组、信访接待组。案件评查组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和人员自查、互查、评查常规案件和重点案件,剖析和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整改的具体意见和措施。信访接待组负责接待、办理、反馈群众来信来访,方便群众及时反映问题。协调领导小组结合市人大常委会评议方案,制定关于市法院接受检查评议的具体实施方案和重点工作台帐,明确接受检查评议的内容和措施,确保活动扎扎实实、不走过场。

(三)深入扎实开展案件评查和自查自纠工作。黎卫国院长先后5次主持召开班子会,分管院长先后10次主持召开全体民事法官会,对案件评查和自查自纠进行反复动员部署。根据我院民事审判工作的特点,我们分层次分步骤、逐案逐卷对民事案件进行评查和自查自纠。全体民事法官对照实体法、程序法、司法解释,以及省法院《案件评查计分办法》、《卷宗归档实施办法》,对各自承办的案件进行自查,填写《案件自查登记表》,确保一案一表,不留空档;法官与法官之间、庭室与庭室之间、上下级法院之间进行互查,撰写《案件互查情况报告》,认真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从全院抽出20名业务骨干,对所有民事案件进行复查;在此基础上,由涉及评议的6个业务庭庭长对重点案件进行逐卷审阅检查。

从8月6日到8月31日,我们共评查常规案件1856件、重点案件101件,调卷3914宗。另外,指导基层法院评查常规案件8795件、重点案件253件,调卷18096宗。通过案件评查和自查自纠,共发现六个方面23项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在司法作风方面,一些法官特权思想和衙门作风突出,听不进当事人的批评和意见,对当事人居高临下,冷横硬推,伤害当事人的尊严和感情;宗旨意识淡薄,不能从内心深处关爱、体恤群众,不能倾听群众的呼声,割裂与群众的密切联系;判前不释法、判后不答疑,机械办案、一判了之,引起当事人的涉诉上访。

二是在庭审规范方面,庭前准备不充分,不能及时通知当事人到庭,影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适用普通程序不规范,存在“自审自记”,有损庭审的严肃性;庭审中不注意自己的言行,表现出对一方当事人的亲近,引起另一方当事人对公正的怀疑;审查诉讼代理人的授权不认真,在诉讼代理人没有授权的情况下,让其参与调解和撤诉,损害当事人的利益。合议案件形同虚设,合议制度落实不到位,造成“合而不议”、“合而附议”。

三是在审理程序方面,案件超审限仍有发生,没有及时办理延期手续,出现程序性违法;增加鉴定、调解等扣除、不计入审限的时间过于随意,案件长期拖着不办,造成案件隐性超审限;案件多次发回重审,来回“翻烧饼”,增加当事人诉累;案件卷宗移送时间过长,一拖一、两个月,影响办案进度。

四是在法律适用方面,有的民事案件案由确定不准确,妨碍当事人实体权益的保护;引用法条不够全面,实体法条与程序法条混用,造成当事人不能息诉;运用民事实体原则处理案件不够灵活,对一些新类型案件研究探索不够,裁判不准确;上下级法院之间裁判尺度不统一,同案不同判,类案不类判,影响司法裁判权威。

五是在司法文书方面,庭审笔录、合议笔录不规范,缺少签名和校正章,有损庭审、合议的严肃性;法律文书有错字、别字、漏字或计算错误现象,焦点归纳不科学,阐述说理不透彻,影响法律文书的权威性;卷宗档案装订混乱,页码颠倒,不利于律师、当事人和有关部门进行查阅。

六是在审判纪律方面,个别法院巧立名目乱收费,加重当事人的诉讼负担;个别法官以判压调,以拖促调,违背民事调解的自愿、合法原则;个别法官过问职务外案件,存在内部说情风的现象,不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针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8月23日、8月30日,黎卫国院长两次主持召开班子会,对问题进行了逐项研究。通过研究,我们感到,这些问题虽然出现在一些审判环节中,发生在一些案件上,但是影响很坏,人民群众对此很有意见。这表明了,少数法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得不牢,政治意识、国情意识、服务大局意识不强;少数法官宗旨意识淡薄,对群众缺乏感情,没有从思想深处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少数法官责任心、事业心不强,致使业务水平不高,司法能力弱化,办案质量和效率低下。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很好解决,势必影响人民法院形象,势必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势必影响社会稳定大局。为此,我们有针对性地抓了五项整改工作:一是经过认真研究,确定法院文化建设、司法便民利民、人民法庭工作、整治“说情风”等四项调研课题,作为今后改进工作的突破口,分别由班子成员牵头,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着力从源头解决法院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投入专项资金,高标准建设诉讼服务中心,完善诉讼服务中心的诉讼引导、立案调解、立案审查、司法救助、查询服务、判后答疑、信访接待、诉讼保全等八项功能,建立诉讼绿色通道,进一步转变司法作风,方便当事人诉讼。三是打破庭室的常规设置,抽调办案经验丰富、业务素质较高的法官,组建新型民事合议庭,实行由1名审判长、2名审判员、1名书记员、1名司法辅助人员组成的新的审判模式,从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合议研究案件、制作法律文书等关键节点,加强民事案件的规范管理,从而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四是对卷宗中发现的案由填写不准确、法官签名遗漏、页码装订混乱等问题,全部进行了整改,经检验合格后,重新进行归档。五是这次评议涉及的六个业务庭结合各自部门发现的问题,制定了28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案件流程管理,明确主管院长、庭长、审判员、书记员职责,规范民事案件办理行为,进一步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通过以上自查自纠工作,促进了法官司法理念的转变,工作作风的改进,精神状态的振奋,初步显现了评议工作的实际成效。

    三、下一步改进民事审判工作的基本打算

当前,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给民事审判工作带来越来越大的挑战;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以案件形式进入法院,给民事审判工作带来越来越大的压力,民事审判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下一步,我们要借助这次检查评议的东风,认真落实本次会议评议意见和雷主任重要讲话精神,以改进民事审判工作为目标,以实现公正高效为主题,以维护群众利益为根本,坚持能动司法、为民服务,着力从六个方面加强和改进民事审判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效率,努力在执法办案上有新成效。高度重视民事一审案件的审理,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进一步强化庭审评查、文书评查、案件质量评查等措施,督促法官尽力查清事实、分清责任,提高民事裁判的公信力。充分发挥审委会、院长、庭长的审判管理作用,严格规范法官的审判行为和工作程序,坚决防止执法不严、裁判不公。进一步加强案件审限的预警监督,防范案件久拖不决,缩短办案周期,能在一个月办,决不拖到三个月;能在审限内办,决不延长审限。

(二)进一步践行司法为民,努力在保障民生上有新作为。尽快成立劳动者权益保护的专门审判庭,实现对劳动者权益保护案件审理的集中化、专业化、常态化,最大限度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正确把握“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传统民事案件,力争调解解决,实现案结事了和息诉罢访;对商事纠纷或当事人不愿调解的案件,及时作出裁判,彰显法治权威和规则约束。紧密结合法院的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一系列创新性的便民举措,使法院工作更加贴近实际、更加贴近群众,更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三)进一步推进阳光司法,努力在提升司法公信上有新水平。全面推行“三同步、两公开”制度,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同步录像、同步显示庭审笔录,公开展示证据、公开展示法律条文。大力推广庭审视频直播制度,对于一些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疑难复杂案件和当事人争议较大案件,全程进行庭审视频直播,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建立健全案件信息查询系统,保证当事人能够通过点击和输入身份证号码,随时查询各自案件的办理进度。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在促进公正廉洁上有新突破。扎实开展岗位大培训、业务大练兵等活动,强化对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学习,提高民事法官适用法律规定、把握社情民意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继续推进庭审、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提高庭审和裁判文书的规范性。要持续开展作风纪律整治活动,健全完善审务督察、明察暗访等长效工作机制,发现和纠正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组织预防和整治“说情风”专项活动,进一步完善司法公开、任职回避、失职问责等制度,努力实现司法公正高效廉洁。

(五)进一步强化监督指导,努力在统一裁判标准上有新进展。认真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完善民事审判中存在问题的发现、反馈、分析和解决机制,强化监督指导的实效性。综合运用通报讲评、业务研讨、案例指导、专项培训等多种形式,规范对下监督指导的制度和措施,增强监督指导的权威性。下大力气做好同类案件的总结和指导,出台同类案件裁判规范化的指导意见,提高理解立法精神和适用法律规定的统一性。

(六)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努力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上有新局面。凡法院工作的重大安排部署、重大事项,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积极争取监督和支持。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关注案件和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定期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查,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民事审判工作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群众安居乐业息息相关,全面加强民事审判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牢牢抓住这次检查评议的有利契机,切实提高民事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