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记辉煌征文:享受人大工作18年

时间:2014-06-13来源:

    

    弹指一挥间,笔者在山西省榆社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已有18个年头。
    18年间,笔者见证了人大制度不断完善、人大理论不断升华、人大工作实践不断深化的过程,深切感受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1999年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20周年,党中央提出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战略思想……2005年中共中央发出9号文件,对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提出明确要求;2006年监督法颁布实施,实现了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权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2006年起,省、市、县党委相继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作出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2012年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进一步坚定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新理念;今年是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5周年,通过《铭记辉煌》等系列纪念活动,必将推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在回首、反思、再现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成就的基础上,实现各项工作再提升。这些,都为我们做好人大工作增添了新活力。
    18年来,在榆社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经历,留给笔者许多美好记忆、深刻启示和感悟。笔者将18年来的感悟浓缩为几个方面:要以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政治方向为根本保证。以县委决策部署作为人大履职必须遵循的准则,始终做到与县委思想上同心、组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落实上同力;要把实施依法治国、推进民主法制作为根本任务。法是人大工作的魂,开展持续全民普法、规范行政执法、促进公正司法等经常性工作,是人大履职的主题,唯有一以贯之,扎实抓好方不负使命;要把突出以人为本、维护民生权益作为本质要求。主权在民、为民效力是人大的政治本色与宗旨,要发挥好人大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解决问题、保障民生,通过依法有效履职,达到以民本聚民心、以民生促民主,方无愧地方权力机关责任;要把强化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作为关键环节。监督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做到有重点、解难题、求实效,即破解发展改革难题、化解社会热点问题、解决最迫切的民愿诉求,方能彰显人大监督本义;要把发挥代表作用、强化主体地位作为基础工程。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根基和活力所在,随着社会进步与文明发展,倾心尽力探索做好代表工作的途径、形式和方法,切实发挥好代表乐为民众鼓与呼、善为百姓代与表的独特作用,方能使人大工作活力无限;要把完善制度建设、规范运作程序作为重要前提。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重点和优势,注重常委会工作制度及机关管理制度两个方面的不断完善,体现民主集中、依照程序、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的制度原则,体现履职不越权、尽责不越位的工作原则,方可确保人大工作依法不断提升。
    18年如一日,笔者热爱人大,更享受人大工作所带来的充实与幸福。欣逢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5周年征文活动,笔者万千感慨化作一句心声:如今,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好机遇、好形势,作为人大工作者,我们大有用武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