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2-06来源:
—— 2015年2月6日在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黎卫国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的主要工作
2014年,全市法院在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市人大决议,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
一、充分发挥司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有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14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1357件,审、执结20515件;其中,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546件,审、执结2479件,案件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全市法院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256件,判处罪犯1437人。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制毒贩毒、邪教组织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375件,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其中,我院审理的叶振强绑架案,被最高法院评为2014年度“利用网络实施犯罪典型案例”。依法惩治经济领域和危害民生犯罪,审结金融、保险等领域和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案件129件,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深入开展打击贪污、贿赂犯罪专项活动,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44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积极参与“打防管控”、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斗争,促进基层平安创建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充分发挥调节职能,积极促进社会发展。全市法院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2765件,结案标的金额5.7亿元。坚持服务和保障六项重大攻坚任务,审结涉及产业转移、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企业改制等案件879件,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认真做好商事审判工作,审结公司、合同、担保等商事案件3845件,维护平等、竞争的经营秩序。继续做好与民生相关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审结消费者权益保护、医疗纠纷、道路交通、劳动保障、抚养赡养等涉民生案件5276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认真开展惩治环境污染侵权专项活动,成立环境保护合议庭,审结环境污染侵权案件75件,保障人民群众生态权益。进一步加大涉外、涉港澳台和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力度,审结此类案件17件,促进对外开放和创新驱动发展。我院审结的伊利商标侵权案,被省法院评为2014年度“全省十大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妥善处理行政争议,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全市法院审结各类行政案件173件。高度重视行政案件受理工作,积极受理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府信息公开、行政不作为等新类型案件,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我院审结的白文平诉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案,被最高法院收入《人民法院案例选》。深入推进行政诉讼制度改革,探索实行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审理。积极参与旧城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发布《关于近三年来房屋征收与补偿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报告》,审结房屋征收与补偿案件33件,保障全市“两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
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着力破解执行难题。全市法院执结各类案件3546件,执结标的金额1.6亿元。与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建立执行信息查询机制,查询被执行人信息1.2万次,查扣资金6357万元,执结案件1362件,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大力推广网络司法拍卖,通过淘宝网拍卖查扣物品27件,拍卖金额2728万元,总溢价率480%,实现司法拍卖的全过程公开、零佣金和高溢价率。开展集中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以涉嫌拒执犯罪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35件,已经判决2件;通过户外电子显示屏曝光失信被执行人321人,限制投资置产、银行贷款、乘坐高铁和飞机157人次,形成强大的信用惩戒威慑。
二、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健全完善制度措施,着力解决诉讼难。制定《司法便民利民十一项措施》,实行立案条件一次性告知、诉讼材料集中收转、涉案款物及时返还等制度,为当事人提供热情、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制定《法官接待当事人和庭审行为规范》,开展“让当事人把话说完”活动,要求法官耐心倾听各方当事人的诉求,引导当事人充分表达与案情有关的观点和意见。制定《关于完善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全市法院依法为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135万元,发放各类救助金42万元,确保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及时得到救助。
依法保护特殊群体,彰显司法人文关怀。持续开展为农民工讨薪工作,通过“农民工维权法律服务月”、“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活动,为农民工追讨工资89万元,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应得报酬。认真开展“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对涉及留守人员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降低诉讼门槛,及时保护权益;与关工委、共青团、市妇联、教育局、电视台等八家单位联合,启动“关爱留守儿童,城乡孩子手拉手”活动,促成100对城乡家庭结成帮扶对子,向留守儿童赠送《普法宝典》2000余册。我院根据真实案例改编的法治微电影《让爱归来》,呼吁社会各界关爱空巢老人,播出后引起良好的社会反响。始终把涉军维权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常抓不懈,紧贴部队官兵维权需要,开展送法进军营、发放维权服务联系卡等司法拥军活动,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全面扩大司法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顺应新媒体时代对法院工作的要求,开设微博、微信、微视“三微一体”便民服务互动平台,发布各类信息7000多条,微直播案事件65件,吸引人民网、新浪网等微博关注群体近6万人;继续开展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和裁判文书公开上网工作,视频直播庭审1600场,上网发布裁判文书6715份;大力实施人民陪审员“双倍增”计划,增选人民陪审员636名,参与审理各类案件2769件,司法公开不断向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推进。
积极推进信访机制改革,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健全完善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机制,不断强化申诉和申请再审工作,依法纠正司法差错,依法保障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公正结论。开展涉诉信访积案集中甄别和依法终结活动,对2013年以来发生的赴省进京访案件,建立台账、集中甄别,专人专办、逐案化解,依法终结穷尽法律程序的信访积案7件。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实现最高法院、省法院与我市两级法院视频接访系统的互联互通,通过视频接访,妥善处理申诉信访案件35件,方便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
三、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审判管理,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
始终坚持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率,不断改进审判管理机制和措施。
全面推行新型合议庭制度,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建立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的要求,积极推进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我院通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拔,任命主审法官18名,设置以主审法官为核心的刑事、民事、行政等新型合议庭18个。目前,全院审判执行一线的法官共有81名,占法官总人数的78.6%。通过改革,科学划分了合议庭审判权与院长、庭长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之间的关系,努力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积极依托信息技术,改革创新审判管理。健全完善审判流程管理,运用内部局域网,实现对立案审查、案件分配、排期开庭、案件审批、卷宗归档等重点环节的全程监控。大力推进数字化法庭、数字化审委会建设,改造软、硬件设施,实现庭审过程的“三同步两公开”和审委会讨论案件的多媒体展示。严格审限监督和管理,运用电子显示屏滚动发布审限预警,清查个别案件在卷宗移送、评估鉴定、审限延长等环节的隐性超审限,着力解决久拖不决、久拖不执问题。
不断强化监督指导,切实提升基层办案水平。认真开展“基层规范建设年”活动,通过二审、再审、提审、指令再审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基层法院的审级监督,提高基层法院的一审办案质量。认真落实业务研讨、案例指导、发回改判案件情况通报、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等有效措施,统一执法尺度,严格裁判标准,规范基层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庭审、裁判文书、案件质量“三评查”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通过评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审判经验,推动基层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
四、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切实增强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
坚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不断改进司法作风,努力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增进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工作,做到规定动作抓落实、自选动作求实效。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广大干警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推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形成。
坚持抓好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法官履行职责能力。充分认识教育培训在法院工作中的基础地位和重要作用,紧紧围绕提高司法能力,不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一年来,全市法院举办法律法规、审判实务、信息化应用、司法警务保障等各类培训班55期,培训干警1200多人次;开展“优秀庭审、优秀案例、优秀裁判文书、优秀主审法官”评选活动,着力提升法官的法律适用能力、庭审驾驭能力和裁判文书写作能力。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努力确保司法公正廉洁。坚持不懈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增强法官的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认真开展接受当事人吃请娱乐等不当利益专项治理,清理法院干警违规欠贷、违规经商办企业和治理司法不作为、乱作为等活动,实行违纪举报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对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司法腐败体系,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关于落实一岗双责的若干规定》等制度措施,扎牢审判权依法正确行使的制度笼子。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办力度,给予党政纪处理8人,调离审判岗位4人,形成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力震慑。
五、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不断推动法院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把接受人大监督作为做好法院工作的重要保证,争取人大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和支持。继续做好接受市人大常委会检查评议民事审判工作,在2013年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一是更加注重深化认识,端正态度,增强做好整改落实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更加注重从严要求,先后五次召开班子会、十次召开民事法官会,对问题进行自我剖析、深挖根源,确保整改工作真抓实做、取得实效。三是更加注重整改效果,认真研究制定12项规章制度,出台26项整改措施,并狠抓贯彻落实,提高民事审判质量和效率。四是更加注重推动工作,结合评议中提出的问题,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监督、规范管理,推动各项审判工作深入开展。认真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主动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350余人次,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关注案件和人大机关批转案件32件,做到及时沟通、及时落实、及时回复。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是全市法院工作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绩的一年。全市法院涌现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活动先进法院”、“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省十大优秀人民法庭”和“个人一等功”、“全省先进工作者”、“全市劳动模范”等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过去一年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这是市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的结果,是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法院,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表示诚挚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司法能力不足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还需要下更大功夫去解决;“三案”现象还有所发生;案件质量和效率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工作,认真解决,决不辜负全市人民的期望!
2015年的工作安排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市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以促进公正司法为核心,更加积极主动地服务全市大局
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出台专门意见,着力解决经济发展新常态下遇到的法律适用问题。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保护国有、集体、民营等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从严惩治危害公共安全、危害民生、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相关犯罪的高发态势。准确理解、严格执行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坚持实质性化解纠纷,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大力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为进一步解决执行难提供坚实的科技和制度保障。
二、以提升司法公信为取向,更加稳妥有序地推进司法改革
探索推进案件受理制度改革,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认真落实“以庭审为中心”的要求,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考核和奖惩制度,逐步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充分保障公民的参审权利。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依法及时公开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裁判文书。
三、以践行司法为民为宗旨,更加切实有效地维护群众利益
进一步完善人民法庭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联系服务群众的独特优势。大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为当事人申请立案、案件查询和其他诉讼活动提供便捷的诉讼服务。探索设立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劳动者权益保护等专业巡回法庭,不断深化巡回审判,努力形成全方位的司法服务网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法官以案释法制度,增进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
四、以增强司法能力为重点,更加坚定不移地加强队伍建设
不断完善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增强法官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需要的能力。建立健全司法规范化制度体系,着力提升庭审活动、裁判标准、法官自由裁量权、法律文书制作和执行行为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
五、以坚持党的领导和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为保证,更加科学务实地推进法院工作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不断改进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进一步拓宽人大代表联络渠道;不断完善人大代表建议和关注案件办理机制,提高人大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联系沟通。积极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舆论监督,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各位代表!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在新的一年,我们将认真贯彻市委决策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坚定信念、牢记使命,更加扎实有效地开展法院工作,为深化六项重大攻坚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
相关用语说明
“打防管控”专项斗争:省综治委、省委政法委决定,从2014年开始到2015年初,在全省深入开展社会治安打防管控工作,要求各政法部门针对违法犯罪多发态势,“打、防、管、控”多管齐下、多措并举,迅速形成强大声势,切实维护全省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审理:按照省法院有关规定,从2014年6月份开始,我市所有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指定到周口中院审理;所有以县级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由被告所在地之外的基层法院审理,依法确保行政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
人民陪审员“双倍增”计划:2014年,省法院在全省法院实施人民陪审员“双倍增”计划,要求两年内选任人民陪审员不低于3万人,基层群众占人民陪审员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二,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参与案件审理的权利。
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机制: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各级政法部门要及时审查、甄别。对于正在法律程序中的,继续依法按程序办理;对于已经结案,但符合复议、复核、再审条件的,依法转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对于已经结案,不符合复议、复核、再审条件的,做好不予受理的解释说明工作;对于不服有关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经释法明理仍不服的,可引导其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有关处理程序和结果,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及时告知当事人。
排期开庭:按照审判流程管理的要求,对法院依法受理的案件,由电脑随机分配给法官、随机安排开庭时间,避免人为操作可能造成的关系案、人情案,在法官与当事人之间形成一道廉洁防护墙。
执行信息化建设:加快信息技术在执行中的应用,实现法院与工商、国土、公安、交通等部门和各大银行、各大网站的联网对接,实现被执行人信息的共建共享,确保法院及时查询被执行人信息;通过电视、网站、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资置产、银行贷款、乘坐高铁和飞机等,形成强大的信用惩戒威慑。
谁执法谁普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