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纪要

时间:2017-09-02来源:

201783191日,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了第四次会议,会期两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曹存正,副主任邵成山、陈平、王宏斌、杜广全、周学功、焦红艳和秘书长姚云华及委员共35人出席会议。会议先后由曹存正、邵成山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高喜东所作的《关于漯河市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马改民所作的《关于漯河市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陈会伟所作的《关于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市发改委主任龚绍军所作的《关于全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军信所作的《关于全市公安机关网络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建民所作的《关于<漯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审议了《漯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漯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主任晋民伟所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了市司法局局长、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主任王新田所作的《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议案的说明》,审议了《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市教育局局长赵建钊所作的关于贯彻落实《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学前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市卫计委主任吴书清所作的关于贯彻落实《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漯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和关于批准漯河市2016年财政决算的决议,以及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漯河市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关于全市公安机关网络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还对市政府贯彻落实执业医师法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其中,赞成28票、反对5票、弃权2票。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高喜东全程列席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松林列席了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连东列席了第一次全体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市人大代表白荣川、刘晓、张鲁提,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室工作人员,以及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大联络办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