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免审判职务的议案

时间:2020-04-29来源:


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提请任免审判职务的议案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工作需要,提请任命:

王彦军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刘继伟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刘光耀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王跃民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刘超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黎明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苏建刚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张素丽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石笑云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缑兵伟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吴增光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宋跃武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于凤鸣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

免去:

张海旺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跃民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王彦军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黎明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石笑云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刘继伟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于凤鸣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宋跃武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刘超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田新亚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昝玉成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冲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松林

              202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