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红艳带队检查《宗教事务条例》贯彻执行情况

时间:2023-08-05来源:

  7月31日和8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焦红艳带领由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省市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检查我市《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执行情况。

  

  执法检查开始前,检查组首先进行了集中培训,学习《条例》相关内容。随后召开宗教界代表人士座谈会,询问了解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宗教活动场所日常管理和宗教活动开展情况,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对临颍县城内清真寺、铁西基督教堂、舞阳县天明寺、北舞渡镇天主教堂进行实地检查。召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部门和各县区宗教事务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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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组对《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给予肯定,认为自新修订《条例》实施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推动落细落实,宗教领域持续和谐稳定,宗教事务管理日益规范,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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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下步工作,焦红艳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增强《条例》贯彻执行的责任感使命感。要增强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宗教领域矛盾和问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要压实管理责任。不断完善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宗教工作责任落实、保障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