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9来源:
关于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2023年6月27日在漯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安排,6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耀嵩带领视察组,对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进行了专项视察。视察组一行深入源汇区人民法院大刘法庭、源汇区南王村、召陵区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实地察看、现场询问等方式,详细了解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同时,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县(区)人民法院开展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就进一步做好民事审判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较为全面地了解了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树牢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民事案件,不断提升民事审判能力和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民事审判工作任务。2021年至今年前5个月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75555件,审结69692件,结案率92.69%,化解矛盾纠纷有力有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服务保障中心大局作用更加突显。坚持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品质营商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结合“万人助万企”活动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选派高素质法官担任企业首席服务官,市中院主要领导带领法官服务团队深入重点企业听取意见、提供服务;出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建立涉营商环境案件“绿色通道”、成立速裁快审团队、组建破产审判团队,多措并举为企业提供精准高效司法服务。我市重点企业银鸽公司通过破产重整焕发新生,该案例荣获2022年度“全国破产经典案例”提名奖。护航我市“创新之城”建设,持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实行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机制,缩短诉讼周期、降低维权成本,有效保护企业创新热情。2021年以来,先后审结“双汇”“卫龙”等知识产权维权案件2254件,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优化了竞争秩序,司法服务保障中心大局作用突显。
(二)贯彻司法为民审判理念全面深入。始终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抓手,2021年以来,依法审结涉及教育、就业、医疗、养老、消费、住房、社保等各类民生案件3000余件,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聚焦特殊群体司法保护,通过开展“依法维权宣传月”、“送法进军营”、“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困难群体司法救助等活动,着力强化民生保障,把各项民生政策落到实处。聚焦群众身边热点难点问题,妥善处理因疫情引起的债务违约诉讼、涉农信社不良贷款清收、“保交楼”项目衍生诉讼等,特别是市中院关于我市“问题楼盘”化解的相关做法受到王凯省长批示肯定。注重优化司法便民服务,大力强化法院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线上立案、缴费、阅卷、开庭等全流程一体化在线诉讼服务。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网上立案54674件,网上立案率72.4%,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跑腿”。
(三)民事审判质效提升显著。全市法院牢固树立“一审中心主义”理念,把公正和效率贯彻审判工作各环节、全过程。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民事审判质效各项指标稳中向好,一审民事案件服判息诉率年均稳定在87%以上,一审案件被发改率逐年降低,一审案件化解矛盾、定分止争效果明显。针对发改案件,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回重审、改判案件办理的意见》,建立发改案件必经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制度、定期召开发改案件讲评会等机制,充分利用专业法官会议集体智慧,确保二审纠错功能有效发挥。组建案件评查人员库和引入第三方评查团队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努力推动审判质效全面提升。
(四)民事审判参与诉源治理成效明显。一是健全诉调对接机制。全市两级法院均成立诉调对接中心和调解工作室,联合多家单位建立“总对总”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完善诉前多元解纷联动机制,使大量矛盾纠纷在诉前化解,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分流诉前调解案件38517件,调解结案37775件,调解成功16942件,调解成功率为44.85%。二是建立民事案件速裁工作模式。成立速裁快审团队,注重调裁复合型团队建设,推进“多元调解+速裁”工作机制,实现速裁与人民调解的深度融合,为纠纷化解提档提速,节约司法成本,减轻群众诉累。三是有效发挥基层法庭作用。探索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结合“无讼”村居创建,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源汇区法院大刘法庭在辖区行政村设立“说理堂”,深受群众欢迎。郾城区人民法院孟庙法庭被省法院命名为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司法能力作风建设有待加强。个别法官司法责任心不够强,在适用法律、驾驭庭审、诉讼调解、判决说理等方面还有所欠缺,一定程度上造成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一些法官群众工作水平不高,工作方法简单,对群众诉求推诿拖拉,在涉诉信访的处理上担当不足;少数法官业务能力还不能适应新时期民事审判工作的需要,在应对处理网络信息、知识产权、破产、环境资源等领域出现的新类型案件时,化解矛盾能力有所欠缺,专业化水平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民事审判质效还有短板弱项。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突出,全市法官年度人均办案均超过300件,审判任务艰巨,结案压力较大,造成案件办理未能达到精细化,影响案件审判质效。审判质效关键指标与全省先进法院相比还有一定差距,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民事案件服判息诉率和发改率都还有较大提升和改进空间,案件“翻烧饼”问题还没有彻底根除,审判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诉源治理工作尚需强化。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与部分职能部门的调解衔接不深入,存在“对而不接、联而不动”现象,工作合力尚未充分发挥。比如我市有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等多个诉前专业调解机构,但由于机构之间、机构与法院之间缺少紧密沟通交流,未能发挥诉前调解最大效用,从源头化解诉讼增量、预防化解纠纷水平还有待加强。
三、意见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司法为民。各级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职责使命,坚持以发展眼光客观看待和依法妥善处理各类民商事案件,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引领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执法办案,真正做到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要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以案释法说理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锤炼能力作风,提高审判质效。要加强各领域知识技能的学习,尤其要加强对民法典的学习领会,加快知识更新,全面提升改革创新、科技应用、群众工作等综合性技能和法律知识、审判业务水平,切实提高法院干警专业素养和群众工作能力。要科学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统一裁判尺度,避免“同案不同判”现象发生。要积极适应新时代民事审判工作的新要求,持续推行案件审理程序繁简分流,通过优化庭审方式、裁判文书改革等途径,提升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要强化案件审判监督管理,健全常态化机制,充分发挥院庭长监督权责,加强案件评查工作,不断提高案件庭审和裁判文书的质量,促进民事审判规范化,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提升司法公信力。要合理配置办案资源,统筹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通盘考量各审判业务部门案件数量、类型、难易程度,整合审判资源,合理配备司法辅助人员,缓解民事法官办案压力。
(三)加强诉源治理,促进社会和谐。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优化诉调对接、访调对接等联动机制,完善诉前调解前置程序。加强与人民调解工作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持续推进“总对总”诉调对接,积极开展化解纠纷引导、调解和司法确认等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努力把纠纷化于诉外、止于诉前,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廉洁公正的司法氛围,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漯河创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在中国式现代化的漯河实践中彰显法院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