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时间:2012-05-11来源:


(2012年5月9日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黎卫国代院长所作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更加注重服务大局,更加注重保障民生,更加注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强化自身监督,规范司法行为,着力增强司法能力,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切实加强基层建设,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快推进“一区两城一中心”建设、实现漯河在中原经济区快速崛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