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召开

时间:2012-06-20来源:

    6月19日,全省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在洛阳市栾川县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程锋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铁平主持会议,省政府办公厅、法制办负责人,省法院、省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各省辖市、部分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承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爱华一行3人、以及召陵区人大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6个省辖市和县区人大常委会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与会人员围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研讨。
    会议认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监督法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一项重要职责,是从源头上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重要监督手段。近年来,这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制度建设日趋完备。省人大和大部分市人大常委会都制定了工作办法,初步形成了省、市、县三级备案审查工作联动机制;二是机构建设和人员力量不断加强。全省18个省辖市有14个已明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专门机构,其中,有部分市已成立了专门科室,如郑州市设立了备案审查处,洛阳市、商丘市设立了备案审查科,被明确为正科级机构,新乡市人大常委会设立了法制室,规格为副处级,在编3人,从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三是备案审查工作方法逐渐成熟,初步形成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机制。
针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张程锋在讲话中要求,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各国家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大力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各省辖市人大党组要抓紧工作,积极向党委汇报,争取工作支持,今年下半年或明年上半年设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专门科室,配备好专门人员。各级人常委会要坚持党的领导,着眼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好人大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中的职能作用,不断增强工作实效,努力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水平。   

(供稿:张进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