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物业管理条例》情况的审议意见

时间:2012-08-30来源:

 

2012830日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次会议通过)

 

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检查<物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我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两个报告。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不断提升全市物业管理工作水平,会议作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领导,健全体制机制。市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物业管理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职责,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紧抓好。要结合当前物业管理的实际,研究制定出台全市物业管理综合性规章,强化政府目标管理、物业服务标准及收费、考核奖惩等体系建设,着力建立健全市、区、街道办、居委会四级联动的物业监管体制和促进物业管理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理顺关系,明确部门职责。针对当前我市物业管理存在的多头执法、多头管理等问题,要进一步理顺部门执法工作关系,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综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严肃查处和纠正各类违法问题。针对开发建设形成的遗留问题,要一区一策,制订专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类分批限时予以解决。

三、强化服务,做好引导扶持。要按照促进第三产业发展的有关优惠政策,加强对物业企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减轻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负担。深入组织开展优秀物业小区评选、物业公司评比达标等活动,引导物业企业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加大物业费收缴工作的力度,指导和帮助企业综合运用法律、舆论、调解和行政等手段,提高物业费收缴率。对困难群体,要采取政府减免或政策性补贴等形式,提供必要的生活资助,努力实现困难群体各安其居。

四、科学规划,全面提升水平要着眼长远,科学制订物业管理发展专项规划,明确预期发展目标。进一步提升新建小区管理档次和品质,深入开展对老旧小区的综合整治,推进规范管理,管住管好没有物业覆盖的老旧小区、零散住宅,切实提升物业管理覆盖率。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促进全市物业管理工作总体水平有明显提升。

市政府要抓紧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研究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和措施,并将办理结果及时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高度关注《物业管理条例》在我市的贯彻实施,并进行跟踪问效,确保我市物业管理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