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8-30来源: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发改委主任陈鹏辉所作的《关于漯河市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马改民所作的《关于漯河市2011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1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陈会伟所作的《关于201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城建工委主任晋民伟受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委托所作的《关于检查<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市房管局局长陈兴和所做的《关于我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书面),市政府副秘书长龚绍军所作的《关于我市融资平台建设及运行情况的报告》,市民政局局长戴有良所作的《关于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广科所作的《关于<漯河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暂行办法(草案)>的说明》和《漯河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暂行办法(草案)》(书面);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双汇产业化工程推进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企业破产工作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黎卫国所作的《关于提请任免干部职务的议案》,主任会议《关于确认对市六届人大代表石纳伟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
经过审议,会议作出了关于批准漯河市2011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通过了对市政府《关于2011年度市级财政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对市政府贯彻实施《物业管理条例》情况的审议意见,对市政府《关于我市融资平台建设及运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通过了《漯河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暂行办法(草案)》,有关人事任免及《关于确认对市六届人大代表石纳伟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
会议对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审议意见、双汇产业化工程推进审议意见,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企业破产工作审议意见等情况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参加表决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7人,市政府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赞成票26票,弃权票1票;双汇产业化工程推进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赞成票27票;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企业破产工作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赞成票25票,弃权票1票,有1人未按表决器;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企业破产工作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赞成票26票,反对票1票。
市政府副市长杨国志、刘瑞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黎卫国和市人民检察院院长赵顺宗列席了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正县级调研员高国卿、马金凤、谌顺发,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市人大有关委室的相关人员,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贾长鹰、黄立甫、吴军伟三名市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