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新一届人大常委会聘请律师服务人大工作

时间:2012-09-05来源:

          
    为切实提高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能力,2012年9月4日上午十时,在漯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河南省漯河市人大第六届常委会副主任陈平主持仪式,并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市人大第六届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聘用的刘洪军、翟贺广、张军涛等三名律师颁发了聘书。人大常委会聘请法律顾问,是进一步规范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立法工作的现实需要,是进一步强化民主法制建设的实际需要。   
    陈平要求, 受聘律师要认清责任、不辱使命,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开展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受聘律师表示要切实加强对政治、经济、法律知识的学习和运用,一方面认真完成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工作任务,另一方面积极向市人大常委会收集、反映社情民意,对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实际行动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本次聘请律师作为漯河市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是漯河市区划以来的第一次,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专门召开了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制订了聘请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规定市人大常委会的法律顾问由德才兼备的优秀执业律师组成,经考核合格后由市人大常委会聘任,任期同人大常委会任期相同,向人大常委会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和相关法律服务,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和执法监察等活动。漯河律师受聘人大常委会担任法律顾问,既开创了律师服务漯河人大的先河,也是对漯河律师队伍的肯定,必将增强漯河市党政机关的法治意识,促进漯河市的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