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时间:2012-10-03来源:

 

21、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大代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看法、建议、主张、批评和意见等的总称,通常被简称为“代表建议”。人大代表依法向本级人大或者常委会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是代表受人民委托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一种具体途径,是对国家机关工作进行督促的主要形式。

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在代表大会举行期间提出的,即是向代表大会提出的;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提出的,即是向人大常委会提出的。

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相比代表议案,有更灵活、更及时、更方便的特点,因此,也便于人大代表随时提出。从提出的程序看,代表提出议案有法定的联名人数,依照法定的程序提出;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个人提出,也可以联名提出。从涉及的范围看,代表提出议案的内容必须是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而建议、批评和意见则是对各方面的工作都可以提出。因此,人大代表可以充分利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形式,协助国家机关推进工作,改进作风。

人大代表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除做好充分准备外,还应注意以下几个具体问题:

    (1)一事一议。一条建议只讲一个问题或一个内容。这样有

利于承办单位研究办理,可以避免处理过程中涉及的承办单位多,出现忽视或遗漏某些内容的现象。

    (2)明确具体。新修改的代表法对代表建议增加了“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明确具体,注重反映实际情况和问题”的规定。这样,使办理代表建议的单位能够清楚代表反映的情况,了解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如果代表建议的内容比较抽象、笼统,或是泛泛而论,或者只有议论,没有具体的意见和要求,让承办单位搞不清要求解决什么问题,这样,就起不到建议应起的作用。

(3)使用统一印制的建议专用纸(包括首页、附页、签名附页)

为了保证代表建议的严肃性,方便建议的提出与处理,代表大会统一印制了建议专用纸。代表提建议应使用建议专用纸,如果建议是事先打印好的,应剪贴在专用纸的有关栏目内。

(4)代表或者代表联名提出建议,每位代表都要亲笔签名,同时填写清楚自己的代表证号码、邮政编码和详细通讯地址,以便有关部门及时同代表联系。代表的建议和签名不要使用复印件。

(5)书写工整、字迹清楚可认。

(6)对正在审理的案件,不要作为代表建议提出。代表可以建议当事人按法律规定的程序,提请主管机关处理。人民群众委托代表代转交的各类申诉状可以交大会秘书处或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信访机构处理。

 (7)人民群众请代表转交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的各类建议也不宜作为代表建议提出,可以交大会秘书处或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信访机构处理。

 (8)同一内容的问题,作为议案提出后,不宜再以建议的形式同时提出,以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处理。

 (9)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建议,不要写上某位领导人姓名或其他机关的名称。因为代表的建议是向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代表写给某位领导人或其他机关的建议,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不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