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纪要

时间:2013-11-01来源:

 
    2013年10月24日至25日,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在市人大机关举行,会期两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雷建民,副主任邵成山、宗万志、田爱华、陈平、张军佑,秘书长李广科及委员共29人出席会议。会议先后由雷建民、邵成山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侯保宗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作的《关于民事审判工作及自查自纠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争鸣代表检查评议工作组所作的《关于检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民事审判工作进行了专项评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副秘书长效剑锋所作的《关于我市城市路网规划与建设情况的报告》,市发改委主任陈鹏辉所作的《关于我市产业集聚区建设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物业管理条例>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对台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平、市政府副市长高喜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侯保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顺宗分别作了关于提请任免干部职务的议案。
    经过审议,会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评议意见以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还对市政府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物业管理条例》、对台工作2个审议意见情况进行了满意度表决。参加表决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8人,其中,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物业管理条例>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赞成28票;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对台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赞成18票,反对6票,弃权4票。
    市政府副市长高喜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侯保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顺宗列席了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市人大代表路文华、蒲红迎,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的相关人员以及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