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1-01来源:
——2013年10月24日在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漯河市人民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
2012年8月30日,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主要包括:加强领导,健全体制机制;理顺关系,明确部门职责;强化服务,做好引导扶持;科学引导,全面提升水平。针对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市直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专项落实。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提出了2015年以前在全市实现物业服务全覆盖的工作目标,同时,把物业服务全覆盖工作列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目标,同部署、同督导、同考核。市政府领导经常深入一线现场办公,及时解决物业全覆盖工作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负责物业服务全覆盖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促进信息共享,提高联动水平。通过市、区两级联动以及市直各部门整体运作、协调配合,保证了物业全覆盖工作的快速顺利推进。同时,按照创卫工作要求,把物业全覆盖工作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建立工作台帐,实行旬报、月报制度,定期对各区进行实地督导,狠抓工作推进,确保了物业服务全覆盖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健全管理体制。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出台了《漯河市物业服务全覆盖工作试点方案》,在全市开展物业服务全覆盖行动,积极探索实现物业服务全覆盖的有效途径。选定郾城区城关镇、源汇区马路街办事处、召陵区天桥街办事处、翟庄办事处为全覆盖工作试点单位,在街道办成立了物业服务中心,承担辖区物业服务的监督和指导工作;在居委会成立了物业服务站,承担辖区物业服务的实施和监督工作。在全市基本建立了市、区、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四级物业管理网络,把物业管理纳入到了社区管理当中,在社区管理与物业管理之间建立了相互联系、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实现了“事有人管、有人管事”的目标,彻底解决了物业管理只靠行业主管部门,办事处、居委会不管物业的“两张皮”问题;依托物业服务中心和物业服务站,指导业主自我管理与社区居民自治有机衔接,对开敞式住宅区实施以“路平、地净、灯亮、管道通”为标准的简易物业服务,对封闭式小区实行专业化物业服务。目前,四个试点乡办位已经组织实施以“地平、路净、灯亮、管道通”为标准的简易物业管理服务住宅小区(楼院)131个;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29个;开展拖欠物业费司法追缴16起;指导业主委员会代收物业费小区5个,社区在组建业主委员会、参与物业管理等方面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四位一体”的物业管理模式已经初步形成。
三是完善政策制度。一年来,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深入研究完善物业管理的各项制度,从健全物业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入手,出台了《漯河市新建住宅区公共服务用房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漯河市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政策规定,大力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努力推动和谐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稳定。
(二)强化行业监管,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2012年以来,市政府有关部门不断加大物业行业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物业企业的服务行为。一是规范物业服务合同。推行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明确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以有利于业主监督物业企业的服务。二是加强物业管理专业人员培训。举办了3期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业务培训班,分别对物业企业负责人、小区负责人、物业服务全覆盖试点区有关人员进行了培训,有效提高了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政策法律水平和业务能力。三是健全业主投诉受理制度。房管部门设立了专人处理业主反映的各类问题,妥善处理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调处物业管理投诉和纠纷175起,纠正物业服务企业违规行为25起。四是强化基层物业监管力量。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各分局组建了物业监察大队,配备了物业监察车等设施,加强了一线物业监管执法力量。五是建立了物业监管员制度。向市区100多个专业化物业管理小区派驻了专职物业监管员,有效提升了对物业服务的监管效果。六是加快业主委员会建设。以物业服务全覆盖为契机积极开展业委会成立行动,协调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组织开展对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培训,提高其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同时,积极开展业委会收取物业费试点行动,为业委会行使监督权提供有效手段。
(三)突出重点,努力打造宜居环境。
一是加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2012年,市政府投入资金300多万元,对天元四季花城、燕山花园等10个老旧小区进行了综合整治,涉及3260户,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2013年,市政府继续把开展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列为重点工作之一,安排整治奖补资金500万元,积极指导各区结合物业全覆盖行动开展老旧小区环境整治。截止目前,四个试点街道办已投入改造资金560多万元,完成了宝源小区、天平胡同、太行山社区等8个老旧住宅区的环境进行了整治,共涉及2553户,建筑面积2733万平方米;柳江东苑等3个小区正在进行整治,年底前计划完成老旧小区整治20个以上。
二是大力整治违规行为。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对小区发生私搭乱建、侵占绿地行为时的职责,对柳江小区等多处擅自占用公共绿地设施的小区进行了违章清除。截止目前,已制止了欧洲故事等多个小区的违规行为9起;在香堤左岸、柳江东苑、中华家园、润泽园等21个小区开展了清除违章设施、清理违规占用绿地专项行动,清除违章设施122处,清理占用绿地14万平方米,有效改善了小区的居住环境。
三是切实解决开发建设遗留问题。为有效解决开发建设形成的遗留问题,完善小区配套设施,解决广大群众最关心的小区物业服务用房配建不到位和停车位不足问题,组织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和市城乡规划局对市区所有商品房小区进行了拉网式普查,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印发了《关于开展住宅区物业服务用房和停车位整治工作的通知》,编制了已完工及在建住宅区物业服务用房和停车位配建整治任务一览表,明确了配建主体、配建项目和配建标准。其中已完工住宅区整治任务涉及12个开发企业、13个小区,需要补建物业服务用房1819平方米、停车位1349个;在建住宅区整治任务涉及39个开发企业、42个小区,需要配建物业服务用房13619平方米、停车位27799个。目前,有关小区正在积极进行补建、配建。
(四)培育典型,积极开展物业小区创优活动。
为树立物业管理优秀典型,带动物业服务整体水平的提高,坚持把争创“国优”、“省优”、“市优”物业管理小区作为重要抓手,把创优工作纳入物业企业年度目标考核,严格创建标准,强化监督指导,确保了创建目标的完成。2012年,我市“欧洲故事”获得省优住宅小区、阳光世纪北苑等8个住宅小区获得市优小区。2013年,金地蓝桥圣菲等3个小区已申报了“省优”小区,锦绣淞江等5个小区已申报了“市优”小区。通过开展创优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我市物业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工作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审议意见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有一些工作因客观原因短期内无法完成,还有一些工作需要多个部门相互配合才能完成。
一是综合管理体制需要完善。尽管在试点办事处和其他一些乡办建立起了物业管理网络,但还有一些乡办未建立,下一步需要全面推开。二是综合执法机制需要建立。当前,我市物业管理多头执法、多头管理的现状仍然没有实质改变,综合执法和监管合力机制尚未形成,未能形成对住宅区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影响了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纠正的效果。三是新建小区配套需要落实。2013年6月市政府已对新建住宅区公共服务用房和设施建设标准提出了明确要求,规划等部门须严格落实,确保新建小区配套设施齐全,满足居住需求,减少后期物业管理矛盾。四是物业收费机制需要创新。物业服务是一种公共性服务,一部分居民尚未形成花钱买物业服务的观念,物业费收取难的问题仍是制约物业全覆盖和服务水平提升的主要瓶颈,如何破解物业费收费难问题需要探索和创新。
三、下步工作重点
物业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管理工作,受社会认知度、市民文明素质、政府财力、历史遗留问题等因素的影响,存在诸多问题和矛盾。今年开展的物业服务全覆盖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赢得了老百姓口碑。同时,也开创了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新局面。市政府有决心有信心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全面做好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努力为全市人民创造优良宜居的生活环境。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研究出台《漯河市扶持物业服务行业发展的意见》,加大对物业服务行业的扶持力度,减轻物业企业经营负担,抓好落实,推动物业服务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是强化物业行业监管。出台《物业企业考核办法》,定期对物业企业服务标准执行情况和依规收费情况的专项检查行动,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和拒不改正的,通告降低物业费收费标准;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在漯河日报上进行公布,在动态考核时视情节,给予降低资质等级或注销资质处理,确保物业企业为小区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定期对物业企业进行考核,奖优罚劣,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排名,推动物业企业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积极探索实施物业管理费与水费捆绑收取,由自来水公司代收,实行“一卡通”,从源头上解决我市物业管理费收取难的问题。
三是实施物业服务全覆盖。按照物业服务全覆盖试点方案的要求,完成物业服务全覆盖试点各项任务。在认真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出台全市物业服务全覆盖行动方案,逐步在全市范围建立健全市、区、街道、居委会“四位一体”的物业监管服务工作机制,到2015年全市实现物业服务全覆盖。
四是持续开展小区综合整治。结合创卫工作,把老旧住宅区综合整治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不断加大整治力度,计划利用3-5年时间基本完成市区老旧住宅区的综合整治任务,创优生活环境,建设宜居漯河。
五是完善联合执法监管。组织协调规划、建设、园林、房管等部门,联合出台治理小区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规定,实行市、区两级联动,明确部门职责,完善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形成有分工、有合作的强大监管合力,坚决杜绝小区出现新的私搭乱建、侵占绿地等违规行为,逐步清除已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努力为广大群众创造一个文明、和谐、舒适、优美、宜居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