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总体规划2013年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

时间:2014-01-01来源:

 

(2013年12月27日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城乡规划局局长高继周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2013年城市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会议认为,一年来,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及执行情况较好,控规和专项规划编制取得明显成效,违法建设得到一定遏制。为进一步提高城市总体规划执行的科学性、严肃性,会议作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强化总规龙头地位,切实维护规划严肃性。漯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已经编制完成并报省政府待批,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规划的刚性意识,正确处理执行总规与发展经济的关系,维护总规权威,依法认真贯彻执行。高度重视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各类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配套衔接,形成对接紧密、有机统一的规划体系,专项规划编制没有完成的要抓紧落实。各类专项规划包括各区产业集聚区规划必须服务服从于城市总体规划,规划强制性内容所确定的道路、绿化、市政设施、科教文卫等公共用地,任何单位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或改变用途。违反总规实施的项目,要依法依规予以整改。 
    二、突出生态宜居,科学推进城市开发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城市发展方向问题的研究,保障城市发展的合理空间和可持续。城市开发建设要尊重科学,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资源,科学安排建设规模和时序。要围绕城市发展定位,加强对城市建筑风貌的研究,确定特色彰显的城市建筑风格,努力建设特色城市。突出抓好交通轴、景观轴和重要区域、重点地段、重要节点的城市设计,发挥城市设计在提升城市建设品位中的引领作用。要立足城市建设实际,开展中心城区建设强度、高度等的分区研究,合理控制各区域人口规模和开发强度,合理控制建筑容积率和密度。主城区城市综合体开发和“两改”建设等要疏密有度,完善各项公用基础设施,防范和减少“城市病”。产业集聚区建设要强化用地节约集约,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严格规划管理,依法查处违法建设。注重规划信息化和人才队伍建设,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科学实用的规划信息体系和规划人才队伍,大力推进和落实规划精细化管理。明确市区两级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进一步优化规划审批程序,压缩审批周期。加强建设项目批前、批中和批后管理,坚决杜绝未批先建、建中更改、违反规划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持打击违法建设的高压态势,坚持“扣缴妨害城市建设经济补偿金”制度,严肃考核奖惩,加强动态巡查,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坚决把违法建设消灭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