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纪要

时间:2014-07-11来源:

 
    2014年6月26日至27日,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市人大机关举行,会期一天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雷建民,副主任宗万志、田爱华、陈平、张军佑,秘书长李广科及委员共29人出席会议。会议由雷建民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争鸣受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委托所作的关于检查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河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市林园局局长宋孟欣所作的关于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河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书面),市政府秘书长陈鹏辉所作的《关于我市培育资本市场推动重点企业上市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顺宗所作的《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市政府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体育法、旅游工作三个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经过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对市政府实施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河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情况的审议意见,对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会议还对市政府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体育法》和旅游工作3个审议意见情况进行了满意度表决。参加表决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9人,其中,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赞成27票,反对1票,弃权1票;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赞成27票,反对0票,弃权2票;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赞成27票,反对0票,弃权2票。
    市政府副市长刘瑞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黎卫国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顺宗列席了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市人大代表王毅、贾怀生、尹聚成、赵国锁,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的相关人员以及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