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6日在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市林业和园林局局长 宋孟欣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将我市贯彻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和《河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一条例一办法”)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城市绿化条例》和《河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围绕生态宜居名城建设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理念,扎实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我市建成区范围内已建成中银广场、烟厂花园等公园绿地25个,华颖苗圃、淞江植物园等生产绿地12个,北环防护林、南洛高速防护林等防护绿地9个,各居住小区、单位庭院及工业厂区绿地725个,绿地面积达到2250.14公顷(33752.1亩),其中,城市公园绿地面积790.5 公顷(11857.5亩),城市绿化覆盖率达39.83%,绿地率达34.6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2.75平方米。我市积极探索精细化管理途径,并在全省城市园林精细化考核中居于领先位次,使我市的城市环境、城市面貌、城市形象都有了质的变化。我市相继获得“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国家森林城市”等荣誉称号。
二、主要做法
(一)“一条例一办法”学习宣传情况。近年来,我局坚持有计划地培训学习园林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了《城市绿化实施条例》、《河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河南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标准》、《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园林法律法规,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常用园林法律法规考试,并积极邀请市法制办及林业园林系统专家每年授课1—2次。
在宣传“一条例一办法”过程中,我们坚持“宣传、教育、引导”的工作思路,采取“深入基层、深入街道、深入门店”、在游园广场进行定点宣传、在漯河日报、漯河电视台开辟专栏等多种宣传方式,开展《城市绿化条例》、《河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等园林法律法规和城市生态文明意识宣传教育活动。提出了“建设美丽漯河,全民共同参与”的倡议,大力宣传“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城市管理理念。针对嵩山路、长江路、大学路上的果树管理难的问题,组织开展了嵩山路行道果树认管认养活动,与嵩山路52家门店签订了认管认养协议。组织认管认养商户,举办了“嵩山路香蕉酥梨采摘节”,让市民共同分享绿化果实,达到了较好的社会影响。近3年来,累计开展大型宣传活动30余次,发放宣传页10000余份,悬挂宣传警示标牌2000余块,展出版面100余块,广播宣传1000余分钟,扩大了社会影响,提高了广大市民爱绿、宣绿、护绿、保绿意识。
(二)城市绿化的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近年来,我市按照《漯河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3—2020)》,完成了月湾湖植物园、沙河国家湿地公园、郝家台森林公园及“百园提升工程”的规划设计工作,致力于为市民创造一个优美、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方便市民健身游憩,最大限度地提高市民的生活需求和我市的生态环境质量。从2012年5月开始,为适应我市城乡绿化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我们着手编制《漯河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3—2030)》,2014年5月30日由省建设厅组织召开了漯河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成果评审会,评委会同意通过该规划,并对该规划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修改、完善、提高的意见及建议。新的绿地系统规划将构建我市“一心中踞、井字绿环、两廊深入、绿线联网、公园均布”的绿地系统,并对公园绿地面积、人均用地面积等提出了约束性指标。目前,正在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开展报批前的准备工作。
围绕规划落实,我市相继组织实施了汉江路、黄山路、太行山路、祁山路、沙河二期、漯河迎宾馆、黄河东路、太行山路、淞江东路游园、沙河三期、澧河二期建设工程、贾湖遗址、白云山大道、西南入市口、京珠高速北入市口、黄河东路、黄山路、淞江路、建设路等新建、改造提升园林绿化工程。三年来,累计新增绿化面积371.36公顷(5570亩),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提高0.3平方米,城市绿化覆盖率提高了2.37个百分点,绿地率提高了3.32个百分点。
今年以来,我们根据市委市政府民生实事安排,结合我市绿化实际,启动了“百座小游园建设”惠民工程,按照300米—400米服务半径标准,用三年时间,在市区建设100个街头游园,为市民休闲娱乐健身提供便利。2014年,建成30个街头游园,其中我局承建10个,各区承建20个。目前,这30个游园除健身器材尚未安装外,其余建设工作已经完成。下一步,我们将积极督促市体育局、各区、各建设单位安装调试健身器材,扎实做好这一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为广大市民营造更加优美舒适的休闲、健身、休憩环境。
(三)城市园林保护管理情况。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健全长效管理机制。2009年,我市依据《城市绿化条例》和《河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了《漯河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实施细则》,同时近年来,我局相继出台了《漯河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城市绿化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漯河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资源综合管理工作的通知》、《漯河市林业和园林局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考评办法》、《漯河市林业和园林局园林绿化管理检查评分细则》、《漯河市林业和园林局绿化工程管理办法》、《漯河市林业和园林局绿化苗木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并成立了城市绿化资源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城市绿化资源综合管理的组织、协调、督查工作。二是城市园林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稳步提高。在日常工作中,针对各类园林植物的现场立地条件、生长态势、季节特点、气候特征,结合漯河市城市框架结构和行政区域划分现状,把城市绿地划分为沙南、沙北、郾城区、召陵区、源汇区、双汇广场等6个大的单元格,设置了6个管理站和园林病虫害防治站、园林绿化修剪队2个站队,在大的单元格内,又分别设置了35个专业养护管理小组,4个病虫害防治小组,150个病虫害测报点,10个修剪小组。在园林监察方面,由园林监察大队统一指挥,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也分别按行政区域设置了5个支队。根据绿地的重要程度、植物的种类及所占的比例等,将绿地划分为一级绿地、二级绿地,一级绿地管养规范又细化为乔木、灌木、绿篱色块、花坛等10项内容,二级绿地管养规范细化为9项内容,同时,以量化的指标将一、二级绿地日常管理、植物养护、病虫害防治、绿化修剪等进行了明确。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定管理标准”。并严格落实督导奖惩,从而调动了各管理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精细化管理方面也实现了突破。在日常管理中,我们严格按照园林绿化养护作业标准,强化养护作业的规范化、科学化,适时对树木、草坪、绿篱、花卉修剪,营造优美园林景观;认真做好病虫枯萎树木排查工作,及时伐除死树木及枝条,扶正倾斜树木,消除安全隐患;针对生长势弱的行道树木、古树名木,老树,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科学合理的施肥,促进树木健壮生长;抓好园林植物病虫害监控工作,搞好专业化人员培训,掌握树木管护、病虫害防治技术规范,提高管护工作水平,为广大市民营造了优美的城市环境。三是大力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三年来,全市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人数累计达330万人,造林面积近1000余万株,尽责率达到92.6%。四是切实加强古树名木管理。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全市1190株古树名木实施了分级管理,健全了档案,并挂牌进行保护,我市的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五是依法保护绿化资源。在园林执法中,始终保持对擅自占用城市绿地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大了城市道路及市区游园绿地的巡查力度,开展了市区“绿地菜园子清理”、“违章广告牌集中清理”行动,以及“春蕾护花保果”、“三夏护林防火”、“夏季严打”、“百日护绿” “三秋护林防火”“冬季严打”等一系列专项活动。积极开展单位、小区绿地率核查工作。纠正绿地内乱扯乱挂、乱停乱放、摆摊设点和摘花采果、攀树折枝等不文明行为13000余起,立案查处擅自占用城市绿地、侵绿毁绿等违章违法行为70起,拆除违法占用绿地的大型广告牌6块,跟踪服务涉绿施工项目133件。
(四)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职工队伍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近年来,每年组织园林管理专业技术及一线管理人员,到绿化先进地市进行观摩学习,聘请高等院校专业教授面对面授课。组织具有副高级职称和一线管理经验的同志,每年开展专业技术培训10多次,同时,通过技能大赛、观摩讲评、结对帮扶等形式,不断提高园林管理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2013年10月28日—11月9日,组织市、县、区园林管理技术人员41名到北京林业大学进行园林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培训。与河南林业职业学院结合,利用周六周日时间,邀请专家来漯授课,对基层一线职工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五)实施科技创新,加大成果转化。组织开展了《漯河市宿根花卉在城市园林景观中的应用技术研究》、《沙澧河植物生态环境保护和营造技术研究》等课题研究。组织开展的《漯河市适生园林植物栽培技术》获得市政府2013年度科学进步二等奖。组织编制的漯河市林业地方标准《城市道路行道树设计及栽植技术规程》通过漯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定,2013年10月1日首次发布,于11月1日正式实施。组织编制了河南省地方标准《南天竹栽培技术规范》。积极探索园林垃圾循环利用技术,解决了园林管理中绿色垃圾回收利用难题。加强新技术、新品种、新项目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已成功引进、繁育火炬花、金娃娃等新优植物30多个品种,极大地丰富了植物品种,提升了城市绿化档次。
三、存在的问题
(一)现有综合性公园缺乏。综合性公园数量少,面积小,配套设施缺乏,不能满足公园服务半径覆盖及配套设施要求。目前,除沙澧河风景区外,城市周边缺乏大型公园、城市内部缺乏综合性公园,社区缺乏居住区公园。体现城市主题文化公园较少,虽然目前已经有沙澧河风景区(沙澧公园)、许慎文化园、开源森林公园等,但城市内分布大量的历史文化遗产、民俗宗教设施缺乏保护,没有与城市绿地有效结合,使得城市文化不能有效彰显。市人民公园作为全市唯一的公益性综合公园,基础设施陈旧,年久失修,部分功能缺失,不能满足市民休闲、娱乐、健身需求。前期,国家园林城市复查省级专家组初评时,已经明确要求我市抓紧时间对人民公园进行整改,否则,将影响到我市国家园林城市顺利通过复查。
(二)部门绿地布局不合理。社区绿地、街旁绿地严重不足,缺乏块状绿地布局,现有游园、绿地、健身、休闲设施不足,难以满足市民需要。在2013版绿规编制与各区对接过程中,受总规限制和部分土地已经出让的影响,中心城区内难以按照部颁标准布置公园绿地,公园绿地规划只能向城市边缘拓展,且难以满足标准要求。
(三)绿地分布不均。老城区公共绿地严重不足,在城中村、旧城拆迁改造过程中,绿地指标得不到有效的控制。
(四)落实“门前三包”和居民小区绿化监管难到位。一是一些商户法制观念淡薄,绿化意识不强,认为园林绿化遮挡了其门店招牌,或是进出不太方便,影响了其经营,对园林树木进行剥皮,往树根部浇开水、柴油及其他腐蚀性液体,千方百计破坏门前的园林绿化;二是居民小区毁绿种菜、建停车场,房管和园林监管难以到位。
(五)园林管养经费不足。目前,我省部分国家级园林城市园林养护经费标准都在4.00元/平方米/年以上(洛阳5.60元/平方米/年、郑州6.50元/平方米/年、濮阳5.25元/平方米/年、南阳4.63元/平方米/年、许昌3.22元/平方米/年等),而我市纯绿地养护经费只有2.90元/平方米/年。
四、建议
(一)站在长远发展的角度,按照国家园林城市的标准和要求科学布绿,积极保护公共绿地。城市建设过程中,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时必须对规划中相应的绿地布局、绿地指标的落实进行核实,绿地布局不合理,绿地指标不够的一律不予批复。
(二)市规划专家项目论证会要将各类建设项目中绿地指标作为要件列出,同时将详细绿化规划方案报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备案审查;市规划联席会要加强对各类建设项目中绿地指标的核实,严格落实“绿色图章”制度,尤其是对新建项目竣工验收时绿化指标是否落实到位情况,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确保新建项目绿化指标达标。加大对已建小区和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庭院绿化检查评比、监督管理力度。
(三)加强城市建设综合性公园建设,满足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需要。同时,结合“百园提升工程”项目,对部分绿地进行改造建设,将各类健身设施合理的布置在绿地内,方便市民健身娱乐需要;加大对市人民公园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为市民创造优美休闲环境,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复查。
(四)健全完善“门前三包”和居民小区绿化监管制度。制定“门前三包”方案和住宅小区绿化管理办法,强化管理的手段和措施,确保“门前三包” 和居民小区绿化工作事事有人抓、人人都参与、件件见实效。
(五)增加绿化养护资金投入。园林绿化作为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离不开财政资金的支持,在政府财政能力允许的范围内,提高园林养护经费标准,提高园林一线工人的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