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纪要

时间:2014-09-03来源:

 
    2014年8月27日至28日,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市人大机关举行,会期两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雷建民,副主任邵成山、宗万志、田爱华、陈平、张军佑,秘书长李广科及委员共31人出席会议。会议由雷建民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争鸣受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委托所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市人社局局长田冠亭所作的《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情况的报告》(书面),市发改委主任龚绍军所作的《关于漯河市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马改民所作的《关于漯河市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1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陈会伟所作的《关于201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市农机局局长段宏亮所作的《关于我市农业机械化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市房管局局长陈兴和作了市政府关于郾城区金山路棚户区改造项目资本金及还款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议案、以及市政府关于郾城区五里庙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资本金及还款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议案。
    经过审议,会议作出了关于批准漯河市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对市政府《关于201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对市政府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情况的审议意见、对市政府《关于我市农业机械化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以及有关议案。会议还对市政府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进行了满意度表决,参加表决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共31人,赞成票26票。
    市政府副市长杨国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黎卫国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顺宗列席了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市人大代表梁振华、万智勇、薛发义、杨桂平,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市人大有关委室的相关人员,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
    本次会议前举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法制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