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纪要
时间:2014-11-06来源:
2014年10月29日至30日,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市人大机关举行,会期一天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雷建民,副主任邵成山、王宏斌、宗万志、田爱华、陈平、张军佑,秘书长李广科及委员共33人出席会议。会议由雷建民主持。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朱荣卿受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委托所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马学民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了市公安局副局长李红念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社会治安工作情况的报告》,市城建委主任姚云华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民族宗教局局长白俊峰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民族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水利局局长李献伟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
经过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情况的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社会治安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政府副市长周新鹤,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黎卫国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顺宗列席了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室的相关人员,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及部分市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