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9日在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市水利局局长 李献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我把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情况
(一)我市农村饮用水基本情况
我市农村生活饮水传统上以浅层地下水为饮用水源。由于受浅层土壤岩性等影响,部分浅层地下水含盐高、含氟高,有的地方既高盐又高氟,给农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2004年,根据国家安排,我市组织卫生、水利等部门对全市1257个村庄饮用水状况进行了全面普查。通过普查,我市农村饮用水存在高氟、高盐、污染、菌类超标等四种不安全情况。全市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为117万人,占农村总人口212万人的55%。2005年,经省有关部门审查报国家有关部委核定,我市最终列入国家投资规划的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为57.5万人,其中按水质类型分:高氟水人口20.4万人、高盐水人口28.1万人、污染水人口7.6万人、菌类超标人口1.4万人;按区域划分:临颍县16.6万人、舞阳县14.5万人、郾城区8.6万人、源汇区6.6万人、召陵区11.2万人。
2009年,在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同时,国家又安排了第二次农村饮水状况调查。我市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卫生、水利等部门对全市未列入规划的154.5万农村人口饮水状况进行了全面普查。通过普查,全市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为102万人。经省有关部门审查并报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审定,漯河市农村居民饮水不安全人口为85万人,其中按水质类型分:高氟水人口2.4万人、高盐水人口79.4万人、污染水人口2.6万人、菌类超标人口0.6万人;按区域划分:临颍县30万人、舞阳县19万人、郾城区16万人、源汇区6.4万人、召陵区13.6万人。
按照国家发改委、水利部批准的两个规划,到“十二五”末,我市共有142.5万农村居民列入了国家投资规划。
(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情况
水是生命之源、生存之本。市政府高度关注广大农民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始终把保障群众饮水安全作为发展民生事业的重中之重。2004年国家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以来,市政府坚持把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纳入民生实事的重要内容。各级水利部门一直把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作为中心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全力争取项目资金,强力推进工程建设,经过近十年的实施,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13年底,我市共解决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122.5万人(其中国家投资解决102万人、通过一事一议和市财政奖补形式解决20.5万人),占农村总人口212万人的58%;同时解决了8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问题。累计完成投资6亿元,其中中央投资3亿元,省财政投资1.1亿元,市财政投资0.55亿元,群众自筹1.35亿元。目前全市已建成农村饮水工程194处,其中千吨万人工程30处、联村工程55处、单村工程109处,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村庄721个。
今年,市政府进一步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力度,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对接,争取到农村饮水安全项目27万人(其中涉及农村居民23.1万人、农村学校师生3.9万人),工程总投资12732万元(其中中央投资8266万元、省级配套资金2233万元、市级配套资金1007万元、群众自筹资金1226万元),这是我市争取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最多的一年。目前,我市2014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正在抓紧实施中,计划年底前全部建成通水。
截至今年年底,我市共累计解决149.5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含“一事一议”和财政奖补等途径解决的20.5万人),占农村总人数的71%。
在大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建设过程中,我市探索形成了“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用水户参与”的建管路子,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和农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召陵区、舞阳县先后被确定为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示范县区。召陵区定为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改革试验区,水利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鄂竟平亲临召陵区视察调研,对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通过近10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大力实施,全市有150万人的农民群众摆脱了吃水不安全的困境,用上了清洁、卫生、方便的自来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实施,有效减少了农民群众与水有关的疾病发生,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群众健康水平,减少了农民医药费支出,间接增加了农民收入。比如:临颍县石桥乡徐寨村是我市比较典型的高氟水村之一,由于村民长期饮用高氟水,全村1400人就有1064人患氟斑牙病(俗称黑牙根),占全村人口的76%。2010年该村实施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后,该村不仅没有人新增氟斑牙病,而且新生婴儿、青少年没有再出现氟斑牙病。同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实施,进一步改善了农村卫生状况,带动了与水有关的生活习惯和思想观念的变化。让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实实在在地分享到水利改革发展的成果,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市群众最满意的十件实事之一。
二、主要做法
为切实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抓好抓实,抓成民心工程、群众满意的精品工程,我们主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把它摆上重要位置,每年都列入市政府承诺为群众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县区政府的主体责任,对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负总责;每年都与县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同时,对农村饮水安全建设涉及的发改、财政、水利、卫生、环保等职能部门进行了责任分工,明确工作任务,形成工作合力,有力地保障了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的顺利推进。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我市刚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前几年,由于受投资少、人均投资标准低限制,主要采取单村供水模式。2008年以来,随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入的加大,我市及时总结单村供水标准低、运行成本高的经验教训,提出了“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的工作思路,大力推行集中连片供水模式,整乡镇推进集中供水工程。为此,在编制农村饮水工程规划时,要求各县区结合村庄分布,按照村村通自来水的长远目标,科学合理规划布置水厂,原则上一个乡镇规划1-2个大型供水厂。在项目筛选申报时,优先安排大型集中供水工程,严格控制单村供水工程,为降低供水成本、便于工程管理、实现工程长期良性运行打下坚实基础。
(三)严格程序,规范建设。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中,我们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以县区为主体组建项目法人,工程施工、监理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市发改、财政、水利等部门,认真履行监管、督导、服务职责,先后制定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和指导意见,加强对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工作的监管指导:一是严格工程招投标。要求各县区制定的招标工作方案必须严谨、具体、合规,必须符合财政、纪检、监察部门的要求,工程招投标情况要向市有关部门备案,主动接受核查监督。二是严把工程监理关。选定的监理单位必须具备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在省水利厅备案的监理单位,并且近三年从事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理。三是严把管材关。针对农村饮水管材企业过多过滥、质量参差不齐的情况,在管材招标中,对管材生产企业的注册资金、生产规模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注册资金必须在1亿元以上,具备相应管材及其管件的生产能力,从源头上把好入口关。
(四)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中,我们认真落实“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保证体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的作用,加强对工程建设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施工单位认真执行“三检制”,上道工序完成后进行自检,填报质量检验单,经监理单位签字认可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建设单位不定期对工程建设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通过多措并举,确保了农村饮水工程质量。总体看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良好,没有出现质量问题。
(五)创新机制,抓好运行。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上,始终坚持建管并重的原则,积极探索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长效机制。在管理形式上,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主要采取村集体管理、乡镇政府管理,以及县区水利局农村供水管理中心直接管理等三种形式。单村供水工程一般实行村集体管理;联村集中供水工程主要采取乡镇政府管理,如临颍的王岗、窝城,郾城的十五里店、八里等供水工程;千吨万人供水工程一般实行县区水利局农村供水管理中心直接管理,比如召陵区和舞阳县。在供水保障上,对每处万人以上集中供水厂至少打井2眼,安装深井泵两套,用一备一;安装变频柜和压力罐并用的双配套供水设备;配备柴油发电机组,实行机电设备双配套,为工程正常运行提供多重保障。在水价确定上,本着保本微利的原则,根据供水人口多少、供水规模大小进行测算。村庄小、用水量小的工程,水价偏高一些;供水规模越大,水价相对较低。目前我市农村水价大致为1.5-2.5元/吨,总体看群众对当前的水价是比较认可的。
(六)保障投入,加强监管。一是及时下拨配套资金。市财政每年都优先安排农村饮水项目配套资金,为工程顺利推进提供资金保障。近些年来,累计落实市级配套资金5500多万元,到位时间、到位率与全省其他省辖市相比都是比较好的。二是全面执行财政资金县级报账制。严格按照县级报账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在资金到位后,财政部门先预付30%的项目启动资金,然后根据工程进度进行拨款,竣工后进行验收,并按程序拨付除10%工程质量保证金外的剩余资金。工程交付使用一年后,经复验没有发现质量问题,财政部门方能拨付工程质量保证金。三是积极推行农村饮水项目财政投资评审制度。在项目资金使用中执行先评审后预算、先评审后采购、先评审后拨款、先评审后决算的原则,改变了过去重拨款轻监管的传统方式,减少了资金的损失浪费,确保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看,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力度大、推进快、效果好,广大农民群众给予了充分认可。但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工程老化失修问题显现。由于早期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标准较低,供水管网和机电设备经过长时期运行,部分老化失修,带病运行。个别工程存在管理不到位、经费跟不上、维修不及时的情况。
(二)农村饮水工程水质检测亟待加强。目前城市自来水有专门的水质检测人员和化验室,实行水厂自检与卫生部门监测双重保障。而我市农村饮水工程水质除了卫生部门监测以外,没有专门的技术人员,缺乏日常监测,部分群众对水质有顾虑,检测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三)部分政策没有完全落实到位。目前,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厂用地大多数都是以租代征,没有办理征地手续,这给工程长期运行留下隐患。在工程投入运行中,个别地方的工程电价未按政策执行农村电价,增加了水厂和农户的负担。个别县区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未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一定程度上影响工程日常维护和更新改造。
四、下步打算
紧紧围绕农村饮水安全“建得成、管得好、用得上、长受益”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举措,一手抓工程建设,一手抓运行管理,确保让卫生洁净的自来水长期惠及广大农民群众。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力争2-3年内实现村村通自来水。根据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规划,到“十二五”末,我市将解决163万农村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占全市农村人口212万人的77%。届时,我市仍有49万农村人口吃不上自来水(其中舞阳县20万人、临颍县13万人、郾城区14万人、源汇区2万人)。这49万农村人口未纳入国家农村饮水安全规划。下一步,我们一方面要积极开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力争把我市剩余49万农村人口尽可能列入规划,争取国家安排解决;另一方面,市、县(区)财政每年安排一部分资金,或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形式,解决剩余人口的自来水问题,力争用2-3年时间,实现全市村村通自来水的目标。
(二)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机制创新,促进工程良性运行。一是积极探索管护新模式,强化政府引导,鼓励承包、租赁经营,大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市场化运作;二是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基金制度,在从现有水费提取适当维修费用的同时,县区财政要根据工程运行维护实际,安排一定数额的维修基金列入年度预算,保证工程大修、应急抢修等需要;三是加强农村供水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通过充实力量,定期培训,不断提高农村供水的规范化、正规化、专业化水平。
(三)加强水质检测,确保水质安全。农村饮水水质安全始终是第一位的大问题,在卫生部门开展定期监测的同时,要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水质自我检测能力建设。下一步,市政府打算以县区为单位,建立水质化验室,充实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必要的水质检测车辆,安排必要的化验经费,对水质定期巡回检测,及时掌握水质动态,确保供水水质安全。
(四)认真落实有关支持政策。继续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作为发展民生的优先领域,从政策、资金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市发改、财政、水利、卫生、环保、电力、国土等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加强协调、沟通和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健康发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加快漯河水利改革发展,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牢牢把握水利发展新机遇,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大力推进民生水利建设,促进漯河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