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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2-20来源:
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通知
市人民检察院: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按照《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市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2月19日通过,决定任命:
陈连东为漯河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