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免审判职务的议案

时间:2016-04-28来源:

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提请任免审判职务的议案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工作需要,提请任命:

寇文启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晓军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第一庭副庭长;

朱家富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宋跃武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免去:

朱家富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侯海欣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宗欣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赫宝泉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附:关于提请任免审判职务的说明。



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黎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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