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4-28来源: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15年4月30日,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司法局局长吴凭升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审议意见。收到《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漯人常〔2015〕3号)后,市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社区矫正社会知晓率逐步提高。一是市司法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与市有线电视台联合,深入县区司法局和基层司法所进行采访,制作专题片《人大助推社区矫正,谱写监外“法网柔情”》在漯河有线电视台《人大在线》栏目播出。二是《漯河日报》刊发社区矫正工作专版1期,漯河电视台、《漯河晚报》制作人物专访2期。三是积极培树典型,开展社区矫正案例征集活动,表彰“十佳执法单位”和“十佳执法标兵”,调动了大家工作积极性。2015年,全市共在各级媒体发稿40余篇,在各级信息简报发稿20余篇,扩大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影响力,进一步提高了社会知晓率。
二、社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逐步加强。一是市司法局积极向市编办申请成立社区矫正管理局、社区矫正执法支队和城区司法分局。2015年,经市编办批复在市司法局机关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科,加挂市社区矫正执法支队牌子,内部调剂编制4人,现有3人专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二是市司法局专门下发《关于县区司法局单独设立社区矫正管理机构的通知》(漯司[2015]4号),对加快推进县区社区矫正机构建设提出明确要求,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并适时通报进展情况。2015年,除开发区、西城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外,我市所辖县区司法局经编制部门批准全部设立社区矫正机构,其中舞阳县、源汇区、郾城区和召陵区经县区编办批复成立了社区矫正股室,加挂社区矫正执法大队牌子,临颍县成立了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三是市司法局转发《河南省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指南》,指导县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2015年,郾城区司法局建成了规模1000多平方米的集监督管理、教育矫正、适应性帮扶为一体的社区矫正中心,中心下设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宣告训诫室、教育培训室、档案管理室、检务检察室、心理矫正室、沙盘体验室、体能发泄室等,确保社区服刑人员接收规范化、管理数字化、矫治全程化、学习常态化、考核公开化。四是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编办等7家部委《关于政法专项编制内部挖潜和创新管理的意见》(中央编办发〔2015〕8号)精神,积极落实豫办〔2015〕47号文件要求,2015年指导舞阳县司法局和临颍县司法局分别新招录17名公务员和10名公务员充实到基层司法所,大大增强了社区矫正专职工作力量。五是市司法局按照司法部等六部门《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司发〔2014〕14号),向市委、市政府呈报了《关于公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请示》,目前正在逐步落实中。
三、社区矫正经费保障水平逐步提高。一是市财政局认真落实省财政厅和司法厅《关于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 2015年市本级列入财政预算8万元,比2014年增加5万元,2016年财政预算20万元,年增150%,有效地保障了市本级社区矫正工作正常开展。二是市财政局和市司法局及时督导县区落实社区服刑人员每年人均2000元经费标准。2015年,各县区共列入社区矫正预算资金45万元。三是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2015年,市财政投资100多万元,在市司法局建成了市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市司法局出台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管理办法,实行专人管理,强化实际操作,大大提升了社区矫正监管信息化水平。
四、社区矫正领导合力进一步提升。一是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作用。2015年,召开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分工,强化责任,部署工作。二是市综治委调整了漯河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重新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强化了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三是建立社区矫正执法责任制。春节前后,由市综治办牵头,市直公检法司部门参加,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联合执法大检查,进一步摸清实底,找准问题,形成合力,规范执法。四是切实加强教育监管。市司法局出台了《漯河市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工作规定(试行)》、《漯河市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工作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并在工作中长期督导落实,通过交接接收、建组定责、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定期汇报、心理矫治、风险评估、外出请假、定位监管、收监执行,确保无脱管、漏管情况的发生,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
一年来,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审议意见,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新形势下社区矫正工作也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县区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不到位;部分县区社区矫正工作机构不健全,工作人员配备还不到位;县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推进效果不尽人意;社区矫正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有待加强。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提高对社区矫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落实市人大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落实责任,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更加积极进取的工作态度,努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改革创新,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由市司法局和市编办负责深入经济开发区、西城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展调研,摸清情况,筹备成立城区司法分局;由市编办负责配齐市执法支队和县区执法大队人员编制;由市编办督促各县区编办和司法局深入挖潜,严格落实市编办《关于基层司法所体制机构和人员编制问题的通知》(漯编〔2009〕12号)精神,确保政法专项编制专编专用,每个司法所2名公务员。按照省政府要求15:1的比例,尽快招录社会工作者,确保市县(区)执法支队、执法大队和司法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到位;加强5个县区的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确保2016年底前全部县区建成社区矫正中心并投入使用。二是进一步加强经费保障。由市财政负责督导县区,确保2016年各县区按照每名社区服刑人员每年2000元的经费标准纳入财政预算。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市社区矫正视频会议系统和执法监控系统,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和工作程序信息化运作模式。四是进一步加强综合执法检查。对全市社区矫正不规范的行为和案件,向市综治委提出执法建议,促进各部门规范执法,形成执法检查常态化。坚持社区矫正数据统计、分析、通报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和信息支持,定期对社区矫正典型案例进行警示通报。五是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宣传工作。举办全市社区矫正知识电视竞答活动,运用现代媒体制作专题片、动漫宣传片、宣传画册、投放公益广告等方式,宣传社区矫正工作价值意义和典型案例,提升社会认知度和参与度。
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效监督指导下,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这次市人大视察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深入推进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为我市富民强市、加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