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区农贸市场管理情况的视察报告

时间:2016-06-30来源:

关于市区农贸市场管理情况的视察报告

——2016628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

市人大常委会:

为全面了解市区农贸市场管理情况、推动这项“惠民工程”切实落到实处,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安排,5月下旬至6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分别组织由部分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机关工作人员组成的暗访调查组和集中视察组,就市区农贸市场管理情况进行了暗访调查和集中视察。528日,暗访调查组利用一个周末,在早、中、晚三个时间段,先后实地暗访调查了市区10个农贸市场;615日至16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邵成山带领视察组,实地查看了辽河路、受降路、建新路、育才路、沟张、铁东等6个农贸市场,集中听取了市工商局、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的总体汇报,与郾城、源汇、召陵三区和食药监、卫计委、建委、商务、公安、菜办等市直相关单位进行了深入座谈,较为全面地掌握了市区农贸市场管理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区农贸市场管理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城区共有10个农贸市场,分别是沟张农贸市场、辽河路农贸市场、华山路农贸市场、受降路农贸市场、建新路农贸市场、柳江路农贸市场、开源农贸市场、丁湾农贸市场、铁东农贸市场、育才路农贸市场。这10个农贸市场位于郾城(3个)、源汇(5个)、召陵(2个)三区,总占地面积约6.5万平方米,进场经营商户1990多家。除此之外,市区还有3个专业农产品批零市场(南关蔬菜批发市场、湘江路果品批发市场、五一路粮油市场)。近年来,市、区两级政府及工商、市场发展服务中心等部门以国家卫生城市创建为抓手,以市场标准化整治、规范化管理为目标,不断加强对市区农贸市场的管理整治和改造提升,取得了明显成效,各农贸市场的整体面貌、设施条件、环境卫生、经营秩序、市场管理等有了较大改观。农贸市场管理整治工作成为我市创卫工作的一大亮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市政府高度重视农贸市场管理工作,坚持将其列为重要议事日程,以创卫工作农贸市场管理整治标准为抓手,把农贸市场管理工作与创卫各项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设立了市场整治指挥部,由市工商局牵头,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市食药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环卫处、市菜办等部门参与,相关区、乡镇办和社居委配合,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形成了“部门负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相互协作”的市场整治管理工作机制。

(二)突出舆论宣传,营造管理氛围。通过在农贸市场设置宣传栏、宣传横幅、电子显示屏,免费发放宣传图册、宣传资料,在醒目位置张贴宣传画、宣传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农贸市场管理规定、创卫整治标准和文明诚信经营知识等,使广大经营者、消费者对规定和标准入耳、入脑、入心,自发维护市场良好经营秩序,自觉消除不文明经营行为,在农贸市场营造浓厚的管理氛围。每季度、半年、年度召开市场管理整治推进会,先后开展了市场创卫调研督查月和农贸市场规范管理提升月活动,编发简报、信息全方位宣传报道先进管理经验和工作进展情况,在各成员部门和市场管理人员中传导压力、夯实责任、创造氛围。

(三)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改造提升。针对我市农贸市场普遍运营时间较长、硬件基础老化、配套设施较差的问题,市工商局、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各区政府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全面加强市场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对市场门面房、道路、公厕、供排水、供电、照明、消防等设施进行更新改造。目前,育才路农贸市场西半部升级改造基本完工;柳江路农贸市场新建35间门面房已经投入使用;开源农贸市场东大棚采取轻钢隔断的形式,新建27间营业用房已经全部投入使用;华山路农贸市场、辽河路农贸市场先后更换了顶棚、硬化了路面、统一了门头和招牌、改造了活禽水产屠宰区。经过改造提升,市场整体面貌焕然一新,卫生状况、经营条件和整体环境都得到较大改善,受到了有关方面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四)对照创卫标准,综合管理整治。市政府、市两城同创指挥部和市场整治指挥部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农贸市场管理工作,要求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业务优势,对照创卫标准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基本形成了农贸市场管理规范化、网格化、精细化的格局。一是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农贸市场内配备垃圾桶、垃圾清运车、高压冲洗设备等,严格落实定期清扫、全天保洁制度和“门前三包”制度,消除了垃圾堆存和污水横流现象;活禽区逐步落实“两室一厅”经营模式,部分达到了隔离屠宰、卫生整洁的要求;严格市场公厕管理,达到二类标准;加大病媒生物防制力度,市场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规定标准以内。为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卫生管理,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还探索开展了市场物业管理整体外包工作。二是加强经营秩序管理。工商、市场发展服务中心等部门不间断地对市场内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和市场“七小”门店开展集中整治,市场经营秩序比以往明显好转;城管监察部门加大对市场周边特别是市场出入口处的秩序管理工作,防止流动经营、占道经营、拥堵市场出入口现象发生;交警部门借助“交通秩序百日整治行动”,加大对市场周边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三是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食药监、商务、菜办等部门对市场内食品卫生定期进行检测,每天利用电子显示屏、公示牌等形式,公布检测结果,较好地保证了市场内的食品卫生安全。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依靠创卫工作的推动,市区农贸市场得到了改造提升,市场面貌较以往有了较大改观,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这些问题既有管理整治不到位的原因,也有规划建设不到位的原因,还有组织机制不理顺的原因。

(一)思想认识不高,支持力度不够。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农贸市场的公益性认识不够,过分强调农贸市场建设的市场化和社会化,没有把农贸市场当成政府必须提供的公共服务产品来做,没有真正把农贸市场建设作为满足居民需要、完善城市功能的重要公益事项纳入议事日程,政府在农贸市场建设发展中主导性不够、控制力不强。总体看,近几年市区两级政府在农贸市场建设的资金投入、用地安排、优惠政策等方面的倾斜支持力度还不够,影响了农贸市场的开发建设、升级改造和管理整治。

(二)规划建设滞后,市场布局不合理。区划以来,由于多种原因,我市一直没有编制全市市场发展体系建设规划和市区农贸市场网点布局专业规划,农贸市场发展没有纳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和用地总体规划,导致农贸市场建设发展问题在城市规划建设中被忽视。特别是在许多新建小区和开发新区,都没有规划配建中小型农贸市场,影响了市场网点的合理布局,如淞江新区会展中心周边、体育场周边、召陵区政府周边等。同时,由于缺乏农贸市场建设用地,影响了农贸市场建设项目正常选址和顺利推进,造成农贸市场建设“用地难”、“落地难”,也加大了农贸市场建设和培育成本。规划建设的滞后和布局的不合理,造成了居民“买菜难”,也导致商户“卖菜难”,无场可进、无市可入,占道经营、流动经营,形成“马路市场”,严重影响了城市交通和市容环境,给城市管理和文明卫生创建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

(三)建设标准较低,配套设施不完善。一是规模不足。我市城区现有农贸市场大部分建成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大多是以路为市兴建的简易型市场,既是市场,又是市政通道,场地狭窄,经营面积小,已远远不能容纳商户入场经营要求,常常造成通道拥堵、商户外冒、场外占道经营等情况。如受降路农贸市场,为批发零售兼营的多功能农贸市场,但由于场地较小、通道狭窄、无照明设施等原因,批发肉菜的大货车和小商贩每天从晚10点到次日凌晨6点,占据五一路、受降路、老街等路段进行交易,既堵塞道路交通、影响市容环境,又严重干扰周边居民的生活。二是设计不合理。棚顶式市场结构、通道式摊位格局、面积狭小的节约型摊位设计是我市城区农贸市场的设计特色。活禽宰杀没有专门设计、水产商位设计排水不科学、熟食摊位设计没有防蝇设施等,这些“先天”设计上的不合理,导致后期改造整治难度很大。三是硬件设施老化。一些农贸市场的大棚、路面、门面房等基础设施老化、建设标准过低,既影响市场环境,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如建新路农贸市场西侧入口处路面坑洼不平,排水不畅,下雨时的积水给周边商户造成很大影响;受降路农贸市场部分商户的顶棚年久失修,有漏雨现象。四是配套设施不完善。一些农贸市场缺少必要的垃圾处理、污水排放、公厕等配套设施;没有配备必需的蔬菜、肉品检测设备;没有配齐消防安全设施,消防通道狭窄;水泥摊位建设简陋粗糙,不美观且难以清扫;空中管线没有统一布置,安装混乱,乱扯乱拉;所有的农贸市场都没有停车场地,车辆在市场出入口附近随意停放,阻塞交通,影响市容。

(四)管理整治尚不到位,长效机制有待建立。一是日常管理还不尽到位。部分农贸市场垃圾桶配备不齐全,没有做到一摊(户)一桶;地面清扫保洁不及时,散落垃圾和菜叶较多,部分垃圾桶周边垃圾外溢;一些商户和摊位货物摆放杂乱,有外溢占道经营现象;个别食品经营户食品卫生意识不强,证照不齐全,从业人员无健康证;对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重视不够,“三防”设施不到位;市场“五公示”更新不及时,未张贴在市场出入口醒目位置。二是部分重难点问题没有完全解决。我市农贸市场多数建设时间较早,市场功能分区不合理,蔬菜、水果、鲜肉、干杂、熟食、活禽水产品等混杂经营,既不便民也不卫生;同时由于市场产权归属不同主体,管理整治和改造提升的难度较大。另外,活禽屠宰问题是国家创卫暗访市场三大否决项之一,按照创卫标准要求,农贸市场活禽屠宰经营商户要全部进行“两室一厅”(活禽存放室、屠宰室、展示厅)改造,但目前绝大部分市场均未整改到位,活禽屠宰区域环境极为脏乱差,这是当前农贸市场面临的最难解决的问题。三是长效机制尚未建立。目前,农贸市场管理各项制度虽然已经建立,但运转不畅、活力不足,工作的推动主要还是靠突击、靠检查,常态化管理的力量配套还不足,市场内许多问题还处于“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怪圈,还没有迈入机制推动、制度管理的市场整治路子。

(五)统管机制不够理顺,目标激励机制缺乏。一是市场统管协调部门缺位。商务部门作为全市市场建设和商贸流通管理工作的统筹主管部门,由于客观原因,其没有更多的人力和精力用于农贸市场管理,造成对农贸市场的统筹管理和指导缺乏应有的作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作为开发建设市场、从事市场服务和经营的事业单位,既无执法权和行政职能,也无统一管理职能;工商部门虽然作为创卫市场整治的牵头单位,但由于农贸市场管理整治的复杂性、建设主体和管理部门的多元化,在管理整治和改造提升中往往依赖于联合执法,其统筹协调难度较大。筹市区农贸市场整体规划、开发建设和规范管理的职能作用存在缺位现象,造成部门单位和各区各自为政、条块分割,影响了农贸市场的合理布局、优化整合及规范管理。二是目标激励机制缺乏当前,我市农贸市场建设工作没有像工业生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那样纳入各区目标考评范围,没有建立完善农贸市场建设目标考核激励机制,各区对此项工作缺乏压力感和责任感,从而影响了农贸市场开发建设、规范管理等工作的推进力度与效果。

三、几点建议

农贸市场连接千家万户,关系百姓切身利益,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务必要强化思想认识,加大扶持力度,科学规划建设,加强管理整治,使这项“惠民工程”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理顺建管机制。一是完善组织体系。建议成立农贸市场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各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发改、商务、城建、国土、规划、财政、房管、公安、工商、质监、食药监、卫生、农业、畜牧、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菜办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对全市农贸市场开发建设、升级改造和管理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或现场办公,解决农贸市场建设、改造、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疑难杂症”。二是理顺建管机制。在开发建设中,由政府掌控产权是解决当前一系列问题的前提和保证。市、区政府要充分体现农贸市场的公益性特点,采取土地政府划拨、资金政府投入的方式,建设新的农贸市场;对于村集体或社会开发商已建成的农贸市场,政府可采取收购或租赁的方式掌控产权,增强政府对农贸市场的调控能力,凸显商品价格引导、降低摊位费用、加强规范管理等优势。在管理中,市政府要明确界定管理责任,建议将新建、收购、租赁并进行标准化改造后的农贸市场交由某一部门(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或工商部门)统一管理,有效消除管理交叉上的盲点,化解部门间互相推诿、互为掣肘、统筹协调不力的矛盾,促使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更加规范有序。

(二)提高思想认识,加大支持力度。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切切实实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重要工作台账,将其作为满足群众基本需求、提高群众幸福指数的一项“民生工程”、“惠民工程”和“德政工程”来抓,力争常抓不懈、抓住亮点。要将农贸市场建设工作纳入各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目标考核内容,每年都要下达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工作台帐,完善考评激励机制,加强督查和考核结果运用,确保如期完成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和升级改造任务。要充分体现农贸市场的社会公益性,加大对农贸市场建设管理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可设立农贸市场建设改造专项资金,优先保障农贸市场建设用地,支持市区农贸市场体系建设。

(三)科学统筹规划,合理调整布局。一是尽快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市商务局、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要尽快编制完成市区农贸市场网点布局专项规划,将农贸市场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综合考虑,根据各区域人口数量进行布点和设置市场规模,为确保市区农贸市场合理布局、有序开发和规范管理奠定良好基础。同时,要加强农贸市场规划执法,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未按规定程序报批,任何区、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农贸市场的用途或侵占农贸市场用地。二是科学设置和调整市场网点。要以现有农贸市场为基础,按照城区规划发展需求,分三个层级重新调整市区农贸市场布局,建立以批发市场为龙头、主体市场为基础、社区市场(便利店)为补充的农贸市场网络体系1、布局批发市场。以农产品基地为依托,体现专业化、规模化特色,在市区周边布局35立足全市、辐射周边、具有较大影响力和产业拉动力的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同时,根据市区实际情况严格控制批发市场数量,将基础设施严重滞后、不具备批发条件的市场尽快进行功能外迁转移(如受降路农贸市场、南关蔬菜批发市场、湘江路水果批发市场)2、布局主体农贸市场。充分考虑地理位置、人口密度、服务对象和覆盖范围,布局一批区域性农贸市场或农贸超市。3、布局社区市场(生鲜农产品便利店)。综合权衡节约用地和便民快捷,将市场建设与社区、小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力求通过科学统筹规划、合理调整布局,建成功能完善、管理规范、布局合理、保障有力的农贸市场网络体系,使市区农贸市场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

(四)抓紧改造提升,加快建设步伐。对现有农贸市场进行标准化、规范化改造提升,既是市区农贸市场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的迫切需要,也是文明卫生城市创建的内在要求。一是严格按照标准改造提升。要严格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技术标准,细化完善市区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和升级改造规范,并予以实施,力争在短期内使市区农贸市场有根本性的改观,达到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整洁有序的要求。二是有侧重地分类进行改造。要根据农贸市场的规划布局和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扶持改造一批、淘汰一批、新建一批。对方便人民群众生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骨干作用的农贸市场,要将其作为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提升的样板进行重点升级,以带动市区农贸市场整体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经营效益不佳或受场地容量所限不具备改造条件的,要及时进行淘汰或搬迁,退市还路于民。

(五)切实加强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农贸市场管理涉及到政府部门、市场业主、经营商户三个层面,需要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合力推动,建立完善“政府行政管理+市场业主管理+经营者自我管理”互相衔接、互相融合、多方互动的市场管理体系。一是落实市场业主的第一责任。根据市场业主单位的不同性质,落实市场的物业管理责任。可探索实行由政府牵头,将市场物业管理权委托给物业管理公司,实现统一的管理模式,改变一些农贸市场物业管理人员素质低下、管理能力差及管理不到位的现状。二是落实经营商户的主体责任。要成立经营者自律组织,发挥经营商户的主观能动性和自律性,自觉做到诚信经营、文明经营、规范经营,自觉保持好经营秩序和环境卫生。三是落实政府部门的管理责任。在当前的管理模式下,工商部门和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要按照自身职责,加强对农贸市场的巡查和整治,开展农贸市场管理整治专项提升行动,有效实施对农贸市场的日常管理;要建立商户信用记录制度,及时查处各类市场违法案件,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全面清查取缔无证照经营行为,做到商户证照齐全、人员持证上岗、工作制度上墙;落实商户“门前三包”责任制,有效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和环境;加强对市场商品的流动检测,及时公布检测结果,查处不合格商品,引导安全健康消费。食药监、卫生、质监、商务、农业、畜牧、菜办等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履行对农贸市场的管理职能,确保市场商品质量可靠和场内经营有序运行。农贸市场所在街道、社区和环卫部门要认真做好市场周边环境的卫生保洁工作,确定专人专职负责。城管监察部门要加大对市场周边特别是市场出入口附近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的执法力度,坚决取缔“马路市场”。交警部门要在市场周边增设停车位,及时疏导车辆停放,维护交通秩序。此外,在加强市场集中整治和日常管理的同时,还要注重建立长效机制,保持农贸市场管理的常态长效。要认真落实市场巡查、网格化管理等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制度,走出“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怪圈,真正实现农贸市场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