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6-06-30来源:

漯河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6628日在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连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市检察院报告2013年以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漯河市检察院1998年设立职务犯罪预防处,2010年更名为职务犯罪预防局。5个县区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全部为单设机构。县区院共建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基地2个。2016年,市院研究拟建设市级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基地。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树立查办案件是政绩,预防和减少犯罪是更大政绩的理念,不断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力度。201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预防调查64次,警示教育 273次,受教育人数3.6万人次,案例分析77案,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预防12次,预防咨询465次,专项报告及年度报告28次,行贿档案查询9472次。预防工作先后获得国家级荣誉3项,省级荣誉6项,为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促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构建大预防工作格局

一是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健全完善领导机制。成立了以党委领导任组长,人大、政府、检察院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漯河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检察院。5个县区也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社会化预防工作组织领导得到加强,构建起了党委统一领导、社会共同参与、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格局。

二是建立专业化和社会化相结合的预防协作机制。市检察院与重点行业、重点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制度,通过收集信息、典型案例,研究职务犯罪发案规律,及时向有关单位发送预警信息,提醒他们注意防范法律风险。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专业化的职能作用,对各单位、各部门提出的预防咨询,认真研究,提出有价值的对策建议,帮助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三是建立检察机关内部配合机制。在检察机关内部,确立大预防的工作思路。反贪、反渎、侦监、公诉、控申等部门,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和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同时,及时向预防部门通报情况,预防部门及时介入,通过案例分析、问题调查等形式,查找问题,寻找预防对策。

(二)围绕大局、把握重点,积极开展预防调查工作

一是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全市检察机关与发改委、财政、建委等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紧密协作,对我市重大工程建设开展同步预防,确保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安全,促进工程优质,干部优秀。三年来,共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预防12次,预防咨询465次,提供行贿档案查询9472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被禁止市场准入或降低资质等级。2013年,我们在预防调查中发现某一重点工程招标活动存在程序违规问题,依法提出检察建议。二次招标后,为国家节约项目建设资金4000余万元。

二是在重点领域开展预防调查。先后在城市建设(建设用地容积率)、环保(环境执法)、科技(科技项目及资金)、住房(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领域开展预防调查,紧紧围绕项目审批及实施、资金安全、执法程序等环节查找问题。共发出检察建议56件,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市检察院预防局对漯河市区2009年以来的棚改项目开展预防调查,发现存在问题6项,向市财政局和市棚改办提出纠正意见8条,保障了国家棚改政策有效落实。

三是对事关民生民利项目开展预防调查。全市预防部门先后在水利(农村安全饮用水)、卫生(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民政(福利资金)领域开展预防调查,共发现问题12条,发出检察建议15件。2013年,临颍县院在开展新农合预防调查过程中,发现临颍县卫生局和医院工作人员,利用新农合报销系统上的漏洞,套取新农合资金的贪污犯罪案件线索,移送反贪部门立案侦查后,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抓住关键、综合着力,有效提升预防工作实效

一是突出发挥为领导提供决策的参谋作用。我们认真落实《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将本年度全市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情况、案件特点、案发规律以及预防对策,向党委、人大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三年来,两级院先后报送专项报告和年度报告28次。1件年度报告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十佳年度预防报告”。2013年、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雷建民连续两年对市检察院报送年度报告的做法做出肯定批示。

二是突出对机关干部职务犯罪的预防。坚持把党政机关作为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主战场,积极开展廉政宣讲教育。三年来,全市两级院组织“送法进机关”预防宣讲98场。去年,市检察院承办河南省检察机关“送法进机关”活动漯河启动仪式,以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为核心,邀请市四大班子、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等300余人参会,开展廉政主题教育活动。市委书记马正跃亲自出席仪式并作重要讲话,充分肯定活动成效。

三是突出预防教育的社会效果。通过创办《清风》杂志、制作廉政动漫、播放廉政微电影、开展廉政文化摄影展和向全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手机发送廉政短信等形式,不断扩大预防教育社会影响力。2013年,市检察院制作的廉政挂图《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在高检院组织的全国评选中被评为优秀奖。2014年,市检察院创作的廉政摄影作品《守护心中的绿树》,在全国检察机关首届廉政摄影作品比赛中,被评为优秀奖和群众最喜爱奖。

三、存在问题

全市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与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社会各界的期待还有差距。

一是个别地方和单位对预防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社会化预防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个别单位和部门领导没有真正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本单位整体工作布局,不能做到和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少数单位有思想顾虑,怕暴露问题,怕影响形象,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支持、配合力度不够。

二是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充分。预防部门在组织协调方面作用发挥不够,开会和组织活动相对较少,与成员单位联系不够密切。总结推广成员单位预防工作经验不够,预防教育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是预防宣传工作不到位。社会上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认识停留在上法制课、开展警示教育的层面,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反腐败斗争中所作的工作发挥的作用还不充分了解。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转变观念、协调发展。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要求,既要亡羊补牢,查处已经发生的腐败;更要未雨绸缪,预防可能发生的腐败。全市检察机关要树立新理念,由更多强调惩治向惩防一体、更加注重预防转变,推动惩治和预防协调发展。要进一步发挥好全市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作用,推动检察预防与社会预防协调发展。督促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预防职责,推动本部门本单位业务工作与预防工作协调发展。

二是站位全局,协同发展。自觉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放在全局中谋划和推进,及时调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重点,实现精准服务、精确预防。组织开展扶贫领域专项预防,服务保障扶贫工作顺利推进。继续开展环境影响评价预防和环境执法预防调查。紧紧围绕污染物排放监管、环境执法监察等环节发挥预防职能,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持续深化“送法进机关”活动,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努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社会氛围。

三是创新方法,转型发展。主动适应信息化发展需要,在综合运用各种预防手段的基础上,注重借助和依靠职务犯罪信息平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案件集中管理机制等,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制约,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预防、预防调查、预防年度报告等工作中的运用,努力提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信息化水平。

四是改进作风,务实发展。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纠正预防工作是软任务等错误认识,克服形式主义、敷衍应付等不实做法,按照侦防结合、工作深入、成果转化、形式创新的要求,加大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力度,推进法治文化和廉政文化建设,增强针对性和感染力。紧密结合执法办案,积极提出预防对策,注重预防调查成果运用,推动反腐败机制制度建设。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全市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既是对我们的监督支持,更是鞭策鼓舞。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把我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新的成效,推进我市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为富民强市、加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