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0-09来源:
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纪要
2016年8月18日至19日,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市人大机关举行,会期一天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雷建民,副主任邵成山、宗万志、陈平、杜广全、赵坤炎和秘书长李广科及委员共32人出席会议。会议先后由雷建民、邵成山主持。
会议听取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龚绍军所作的《关于漯河市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魏信所作的《关于漯河市“工业1351工程”推进情况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马改民所作的《关于漯河市2015年财政决算和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钮盾所作的《关于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运用PPP模式实施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等三个项目的议案》和《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6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安排项目的议案》,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王喜成所作的《关于我市城区建设用地储备与供应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副秘书长李亚民所作的关于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及专题询问落实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副市长张锦印所作的《关于提请任免干部职务的议案》,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黎卫国所作的《关于提请任免审判职务的议案》;拟任市政府组成人员作任职前发言。
经过审议,会议作出了关于对《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运用PPP模式实施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等三个项目的议案》、《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6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安排项目的议案》的批复,以及对市政府《关于漯河市“工业1351工程”推进情况的报告》、《关于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关于我市城区建设用地储备与供应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议案;并对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市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情况进行了满意度表决,参加表决的常委会委员共32人,其中赞成票30票,反对票1票,弃权票1票。
市政府副市长张锦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黎卫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连东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市人大代表刘付华、杨红利、杨桂平、李敏,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室工作人员,以及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