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

时间:2016-10-31来源:

关于贯彻落实《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对市人民政府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

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

——20161027在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姚云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去年10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下发了《对市人民政府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情况的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针对审议意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贯彻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促进了我市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稳中有升。下面,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由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贯彻落实《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审议意见》情况,请予审议。

一、关于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的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执法监管队伍法律法规教育。紧密结合城乡建设执法队伍实际,针对不同类型的学法用法对象,以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学法出发点,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按需施教、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法律知识培训,认真组织学习《建筑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开展案件查处技巧、执法经验介绍与交流等培训,拓展执法人员的视野,提升行政执法能力。积极组织参加法律知识无纸化学法培训、考试,合格率达100%。通过学习、交流、培训,提高了学法、用法、守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为依法行政打了坚实基础。二是抓好从业人员培训。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认真开展“服务攻坚法治行”、“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重点加强对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教育,除举办专题法律法规学习外,在各类专业培训班中加入《建筑法》等法律知识的培训,今年共培训1700多人次。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安全生产月、质量月、法制宣传日等活动的开展,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多种新闻媒体,以及制作法制板报、悬挂宣传条幅、印发宣传单等方式,宣传城乡建设执法情况,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把“法律六进”工作与管理工作密切结合起来,真正做到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进企业、进工地、进社区,收到了良好效果。今年以来,在施工现场悬挂数百条标语横幅,在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发放500余份宣传资料,专门印制600套《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文件汇编》,发放给相关单位和个人,使从业人员和群众加深了对《建筑法》的认识和了解,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依法建设的意识,为《建筑法》的贯彻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关于构建统一规范建筑市场监管体系的落实情况

20155按照全省评标专家库合并要求,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成为了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第一批网络抽取终端,并且也是漯河市唯一的抽取终端,实现了全省评标库联网。根据市人大的审议意见要求,经过积极协调,715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承担过渡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能,经过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系统进行有效联接,2016814日,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式挂牌。目前,市、县、区建设工程基本进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市、县、区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得到整合,初步建立了我市统一规范的有形建筑市场。我们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软硬件建设投资200多万元对交易场地、交易平台、监督平台进行开发建设,目前,电子化交易平台已建成投入运营。

三、关于强化质量安全监管的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质量监督。扎实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建立信息通报制度、社会监督制度、通报曝光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质量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实施差别化管理,监督方式由停检点检查到抽查、抽测转变,监督重点由实物质量向质量行为转变。建立监督信息化平台系统,实现信息终端对施工现场基础数据的采集,并实时上传。通过现场视频监控远程监管施工现场,运用二维条形码,加强对建筑材料的现场抽测频率及力度,重点开展对钢筋原材、商品砼、钢筋调直机械的专项检查。2015年以来共组织开展了6轮专项检查,共抽查了114个建筑工程,下发局部停工整改指令单10份、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98份。强力推进质量强市系列创建活动,定期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会,开展工程质量对比,促进企业创优的积极性。全市招商引资项目、“两改”项目、保障房等建筑工程已全部纳入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监管,实现受监工程监督覆盖率、竣工工程合格率、新开工工程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新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预防和治理覆盖率达到100%,质量用户满意度达到95%以上。二是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实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加强对企业日常和年度目标考核。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主体责任。持续狠抓建筑施工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认真开展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在节假日以及重大活动期间加大监管检查和执法力度,去年以来开展了3次建筑安全大检查,开展了深基坑、脚手架、消防等专项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2000余处,下发整改通知190余份,其中停工整改53份。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升行业安全素质和意识。两年来,全市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确保了我市建筑施工安全平稳。三是加大执法力度。2015年,共监察建筑工程81项,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36份,对10项违法建筑工程24个违法相对方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实施了行政罚款处罚。2016年以来共监察50处违法建筑工程,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99份,对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8处违法建筑工程共24个违法相对方进行立案调查,实施了行政罚款处罚。对2015年发生安全事故的两家施工企业和两家监理企业,做出了停止在漯河招投标6个月和1年的处罚。在扬尘治理中,对15项扬尘治理不达标工程进行了立案查处,对4家施工单位和3家监理单位做出了记入不良记录、停止在漯河招投标6个月的处罚,全年共实施行政罚款处罚200多万元。

四、关于大力开展中介市场行业整顿的落实情况

重点对招投标代理机构进行规范整顿,对我市八家代理机构的市场行为和资格资质进行了多次检查,重点查处代理机构是否存在无资格、超资格许可范围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或者以挂靠方式允许他人以本机构名义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行为;代理的工程是否存在虚假招标、招标投标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代理的依法应招标工程是否具备法规规定的招标条件,是否存在规避招投标监督部门监督的行为。同时,在进场招投标活动中,对招标代理机构每个环节严格依法进行标准化监督工作。截至目前,共提出715条招标文件审核修改意见,招投标开标现场监督中,共纠正违法行为90余次。通过招投标标准化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规范了招标代理机构,确保中介组织市场秩序健康发展。

五、关于加强监管机构和产业队伍建设的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监管机构建设。通过积极协调,市安全监督管理站编制由6人增加到10人,市招标办增加4名编制人员达到9人,进一步充实了监管队伍。市城建监察支队今年新招聘6名专业人员,新增一个建工执法大队编制,为建筑工程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各县区建设行政部门也都增加了监管力量。同时,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制定全年培训计划、台帐,全年对全体监管人员开展不少于两次的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不低于40学时,切实提高监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监管工作水平。二是加强产业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管理,建立完善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建筑业务工人员的管理,广泛开展质量、安全及职业方面的教育培训,共培训从业人员总计1844人。其中,开展建筑工人培训班6次,培训镶贴工、油漆工、砌筑工、手工木工、管道工、混凝土工、通风工等1105人;现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2次,培训质量员、材料员、见证员、取送样员、施工员、机械员、劳务员、测量员工种等165人;标准员培训班1次,培训146人;三类人员认证培训班1次,培训126人;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1次,培训243人;特殊工程操作人员培训班1次,培训59人。通过开展培训,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业务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贯彻落实《建筑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和《建筑法》的要求相比,我市在建筑市场秩序方面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强化措施予以解决。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人大的要求和《建筑法》的规定,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强化法制约束,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上下功夫,着力抓好建筑市场治理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力争通过努力,使我市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