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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12-28来源:
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惠辞去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
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6年12月27日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
接受王惠辞去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并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