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惠辞去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时间:2016-12-28来源:

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惠辞去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

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61227日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

接受王惠辞去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并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 

2016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