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颍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

时间:2017-05-31来源:

5月22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决定设立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对“一府两院”提请的23名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任命。并颁发了任命书和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孙玉鼎主持县委副书记荣之光对提请人员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说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俊伟做了表态发言

会议前,拟任命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通过了法律知识培训和测试。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志民、石建甫、李振峰参加会议。县委副书记荣之光、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俊伟、县人民法院院长王黎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旭东列席会议。

 对提请任命的同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孙玉鼎要求: 一、要强化宗旨意识,坚持以民为本。《宪法》规定,在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今天大家接受任命,就是接受人民赋予的权利,今后工作中,要坚持以民为本,牢固确立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尽心尽力尽责,脚踏实地做事;要忠实地执行人民赋予的权力,切实做到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对来自人民群众的批评、建议等形式的监督要虚心接受,并在实际工作中采取措施实现民意;要坚决克服门难进、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等伤害人民群众感情的衙门作风,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要强化法治意识,严格依法行事。依法行使职权是领导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今天接受任命的同志都担负着政府、法、检系统某一方面或某一岗位的重要工作,更应当认真学法,深刻领会法治的精髓,不仅知法、懂法,而且用法、护法,敢于顶住压力和干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县人大常委会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任前法律知识测试,目的就是让大家增强学法、用法意识,提高法律素养,提升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今后县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坚持这一做法, 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把法律知识测试成绩作为衡量干部法律素质高低和任命干部的依据。特别是司法机关更要严格执法,依法独立、公正、高效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使司法机关真正成为公正的化身。县人大常委会对在视察、执法检查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以权代法、以言代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人和事,将督促有关部门严肃处理,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三、要强化责任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我们国家有多种形式的监督,而人大监督是国家监督体系中最高层次的监督,具有法律的权威性和广泛的人民性。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既是一种制约,又是支持和促进,目的是使“一府两院”更加有效地开展工作。人大常委会通过检查、视察等监督形式,帮助“一府两院”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存在问题,从而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水平,这是对“一府两院”工作最重要的支持形式。希望大家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摆正位置,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凡是法律规定由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应依法提请讨论决定;凡是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要坚决贯彻执行,及时报告落实情况;凡是常委会作出的审议意见,要做到议而有决、决而有行、行而有果;凡是县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和提出的重大问题及整改意见,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认真落实,坚决整改,避免和防止脱离法制轨道。
    四、要强化自身素质,提升工作能力。“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每位同志要切实加强道德修养,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要具备良好的道德和作风,坚持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使自己的工作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群众的检验;要加强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自觉增强“四个意识”,要结合新形势下岗位要求,在繁忙的工作中静下心来,善学多思,不断提高驾驭工作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