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6-23来源:
关于提请任免干部职务情况的说明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陈 平
各位委员:
因市人大换届选举,市委近期对市人大机关部分县级干部提出了调整意见。根据漯文〔2017〕73号文件的通知,这次干部调整,共涉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任免职人员15名。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将这次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任免干部职务情况作如下说明:
市委提名谷葵花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不再担任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栗剑琦为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不再担任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职务;杨东梅为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项瑞柱为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郭国辉为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王长江为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章光普为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王喜才为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合周为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言华为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同时,因年龄原因,提请免去王磐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陈争鸣的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朱荣卿的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张鸣放的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陈军的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根据《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后,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不再担任原职务的不再办理免职手续,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主任、副主任,职务未变动的,不再履行任命手续,但应当予以公告。特此说明。
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