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查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7-10-26来源:


——20171025日在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委托,作关于检查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安排,9月下旬至10月中旬,执法检查组在邵成山副主任的带领下,组织开展了对全市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检查组深入部分生产企业、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集贸市场等场所进行了实地察看;听取了市安监局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的汇报;召开了由质监、公安、建委、交通、商务、旅游、市场发展中心等单位参加的座谈会;通过调查走访、接受人访信访、各种通讯联络等方式,和广大群众深入交流,对我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行政执法、责任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整治、宣传教育培训、执法能力建设等情况有了比较客观全面的了解。

二、“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执法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安监等职能部门深入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在法律宣传、制度建设、责任落实、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切实履行了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我市连续12年被省政府授予“安全生产优秀市”或“安全生产先进市”荣誉称号。

(一)“一法一条例”宣传教育较为广泛。一是宣传覆盖面广。利用电视、报纸、广播、手机、户外广告牌等载体,发布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近三年累计发放《安全生产知识读本》等书籍30万册,悬挂横幅标语1万余条,发送手机短信2万余条,设置公益广告牌近2000平方米。二是活动组织形式多。大力开展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地”活动,连续组织“安康杯”、“安全河南杯”知识竞赛活动,定期开展集中或巡回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三是教育培训力度大。近三年共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1.1万余人。2016年以来先后组织5期培训班,对全市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安全监管员共1500余人进行了培训。

(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逐步提升。一是组织保障。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任主任、各相关职能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县区也分别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建委、市公路局等单位设置了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二是资金保障。市政府设立了300万元的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2016年又拨付专项经费80万元用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舞阳县、源汇区为村级安全员发放了工作津贴。三是制度保障。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制订了《漯河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实施规则》《漯河市安全生产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有效保障和规范了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等行为。

(三)安全生产责任得到认真落实。一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出台了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十项规定,督促各企业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三项制度”。各生产经营单位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为抓手,从责任、管理、制度、教育、检查、投入等方面全面强化,进一步夯实了安全生产基础。二是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出台了《漯河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办法》,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和所属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市政府与71个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县区、各相关部门也分别与所属乡镇、基层单位、企业签订了责任书,形成了“纵到底、横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四)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一是开展监督检查活动。今年以来,市政府部署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共组织各级督导检查179个,检查各类企业3480家,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47起,责令停产整顿33家,关闭取缔19家,问责曝光工作不力的单位23二是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围绕重大危险源、高危行业、重点区域,坚持一般隐患随发现、随治理,重大隐患定方案、定人员、定时间,实行“台帐式”管理、挂牌督办、跟踪整治。今年以来,共排2268家重点行业企业各类隐患9658已全部进行整改。三是严肃查处责任事故。2015年以来发生的8生产性事故进行了依法严肃查处,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发展理念没有完全树立。一些部门和县区的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还存在重发展轻安全的思想,未能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的关系。主要表现为:由于担心影响经济发展,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不够,监管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放低安全准入门槛;在城乡规划和建设过程中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把关不严,埋下一些安全隐患。

(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亟待加强。一是部分企业安全意识淡薄。执法检查中大家反映,对安全生产工作,企业并没有完全起来,一些企业仍然是重效益、轻安全,麻痹侥幸心理突出,存在盲区和死角。二是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有些企业在规划建设阶段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就先天不足,有些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技术改进、设备更新等必要投入方面欠账较多,特别是一些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条件差,工艺技术和设施设备落后,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突出。三是安全培训不到位。一些企业员工缺乏相应的安全知识和岗位操作技能,加上企业教育培训不到位,导致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现象较多。据调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大部分都是由于违规违章操作所致。

(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隐患较多。一是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企业集约化经营程度不高,客货运车辆挂靠、租赁经营的现象比较普遍,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力;一些农村道路技术标准低,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不少交通隐患。二是消防安全。目前我市高层灭火救援设备短缺,现有设备达不到一些高层大楼的救援需求;一些经营单位消防安全建设标准不高,消防设施不完善,甚至个别经营单位至今未取得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一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狭窄或被占用,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三是特种设备安全。特种设备增长速度较快,遍布城乡各个角落,安全监管难度较大,个别单位非法使用特种设备、特种设备超期未检的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电梯方面,还普遍存在配置水平低、电梯房设计不规范等问题,目前虽然没有发生恶性安全事件,但随着电梯使用率逐年增加,电梯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四)监管执法工作面临现实难题。一是部门监管职责不够明晰。“一法一条例”从法律层面对相关部门的职责作了规定,但实际工作中,安监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之间、各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职责仍然存在缺位、交叉和含混不清的问题,容易产生推诿扯皮或各自为战的现象。二是监管力量相对薄弱。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安监机构普遍存在经费短缺、人员不足、装备落后、办公条件差等问题,难以适应面广量大的监管任务。

四、意见和建议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一是要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党中央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实施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全市上下必须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大局出发,牢固树立“大安全生产观”,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安全生产。二是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要清晰认识安全生产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反复性的特征,坚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坚决克服松懈和麻痹思想,以更严更细更高的标准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三是要切实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目前我市经济正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转型升级任务艰巨繁重,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更要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妥善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的关系,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厘清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体系。一是突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和义务,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明确相关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内部责任体系,强化员工安全生产培训,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不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等制度,对失信企业在项目审批、融资、用地等方面约束惩戒;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违法成本,倒逼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二是强化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好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时办法,在监管职责、目标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形成较为完备的制度架构;加大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考核奖惩力度,严格实施“一票否决”制度。三是理顺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认真梳理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范围,清晰界定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之间的工作分工,有效解决职能交叉、监管缺位的问题。健全各监管部门的联动机制,建立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制度,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突出重点,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一是强化重点领域监管。进一步加强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安全、易燃易爆品等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加强对车站、学校、商场、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二是加强源头管控。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面推行“政府购买服务、专家排查隐患、部门依法监督、企业整改隐患”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社会化服务工作;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企业安全提供标准规范,为政府监管提供可靠依据。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依法确立安监部门的执法地位,强化部门协作,建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长效机制,从重从严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执法无死角、整治无盲区、打击见成效。四是提高监管能力。按照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加强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监管能力建设,依照法定要求落实执法人员,加大经费投入,配齐必要装备,加强执法力量。

   (四)加强宣教,大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一是组织开展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轮训工程,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其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增强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继续加强对重点行业和企业负责人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培训,促使其牢固树立“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的理念。三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使其清楚了解自身岗位特征和作业场所情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四是通过电视、报纸、广播、手机、互联网等渠道大力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