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审议意见

时间:2018-11-01来源:

 

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

审 议 意 见

(2018年10月30日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两个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促进“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会议作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力度。我市作为首家中国食品名城,食品安全不仅是民生问题,也是经济和社会问题。要进一步提高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加大对“一法一条例”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

(二)完善体制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建立健全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和高效畅通的协调机制,厘清监管职责,强化部门协作,提高监管效能;加强检验检测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我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

(三)强化主体责任,加强自我约束。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强化企业法治意识、道德意识和诚信意识,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为社会提供合格、安全的产品和服务,筑牢食品安全第一道防线。

(四)坚持问题导向,消除安全隐患。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问题意识,强化对农产品种植养殖过程和食品加工环节的监管,加大对“三小企业”、各类集体食堂、农村食品市场、集贸市场、网络订餐等重点领域的规范整治力度,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