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0-05-15来源:

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020年5月14日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市长刘尚进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的总体要求、预期目标及重点工作。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漯河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的决议

  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漯河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预算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漯河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的报告》,批准漯河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漯河市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漯河市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漯河市全市和市级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预算(草案)》,同意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预算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漯河市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的报告》,批准2020年市级预算。


关于《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思杰所作的《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陈松林院长所作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漯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陈连东检察长所作的《漯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