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召开

时间:2022-06-22来源:

  6月21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思杰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邵成山、陈平、高喜东、余伟、赵坤炎、周学功、焦红艳、刘耀军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师维,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杜广全、张静毅,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徐汇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松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杜永召,市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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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听取了关于《漯河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漯河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草案)》;听取了关于《漯河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对《漯河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听取了《关于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措施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措施的决定(草案)》;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雨污分流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防汛应急能力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审议意见和决议;听取审议了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水资源管理与利用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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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命干部职务的议案,听取了市委组织部有关人事事项介绍,拟任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作任前发言。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议案。李思杰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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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要求,一要聚焦立法引领,着力提升市域治理法治化水平。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漯河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草案)》,并对《漯河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这两部条例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贯彻了安全发展理念,是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落实“7·20”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的具体体现,对于进一步改善市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有着重要意义,必将进一步提高我市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要聚焦疫情防控,推动相关措施落实落地。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措施的决定》,这是继5月19日审议通过《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规范佩戴口罩的决定》后,市人大常委会在疫情防控方面作出的又一项重要决定。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从严从实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自觉抓好两个《决定》的贯彻落实,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守住不出现疫情规模性反弹底线。全市各级人大要认真履行法定职权,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两个《决定》有效实施。三要聚焦雨污分流,加快完善城市功能。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强化雨污分流工作整体推进,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问题原因,科学精准施策,确保全部工程按期竣工投入使用;要压实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加强精细化管理,加大现场督导力度,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打造成良心工程、精品工程、样板工程;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明确雨污分流管网设施的养护部门及责任,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和排放监管制度,加大对私接串管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保障工程长效运行;要聚焦内部管网联通,定期开展检查排查,确保雨污彻底分流、排放顺畅,真正发挥其最大功效,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和城市形象。四要聚焦安全度汛,抓实抓细防汛应急能力建设。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迅速把工作状态调整到“汛期模式”上来,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抓实抓细防汛抗灾各项准备工作。要绷紧思想之弦,强化风险意识,树牢底线思维,牢牢把握防汛应急工作主动权。要抓牢应对之策,健全完善应急抢险工作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金标准。要压实应尽之责,确保责任落实到各层级、各环节、各岗位,确保任务落实、方案落实、措施落实。五要聚焦民生民心,依法履行监察职责。全市监察机关要继续围绕中心大局,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领域重大问题,紧盯重点工作、重点任务,针对各级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监察监督,加强源头化解,注重常态长效,以高质量监察更好促进全市经济提质提速、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市人大常委会要加强依法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积极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更加充实、幸福感更有保障、安全感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