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时间:2024-04-29来源:

漯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24年4月28日漯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  命:

左乐民为漯河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艳伟为漯河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徐改全为漯河市人大财政经济预算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胡 炳为漯河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师惠迎为漯河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任命:

路 熠为漯河市司法局局长;

刘 剑为漯河市商务局局长;

周英民为漯河市审计局局长;

李 涛为漯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李卫缺为漯河市信访局局长。

任  命:

赵少杰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

邢 芳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张静怡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贺 广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朱 琼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李亚楠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张 珂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陶京涛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刘 芳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于凤鸣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免  去:

程咏梅的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决定免去:

张俊峰的漯河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吴祥杰的漯河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徐改全的漯河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王 伟的漯河市信访局局长职务。

  去:

燕 红的漯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  去:

晁 旭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黎明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郑秀华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苏建刚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职务;

张静怡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邢 芳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吕茹辛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于凤鸣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郭志明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吴波宁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