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实施《宗教事务条例》情况的审议意见

时间:2023-08-23来源:

  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实施《宗教事务条例》情况的审议意见

  (2023年8月22日漯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漯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检查〈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宗教事务条例〉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两个报告。为进一步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会议作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宣传引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作为宗教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引导宗教界人士完整、准确、全面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使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自觉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开展活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实现《宗教事务条例》宣传有效覆盖。

  二、重视团体建设,推进规范管理。支持引导配齐配强宗教团体班子,确保宗教团体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人士手中。培养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为自养确有困难的宗教团体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支持。完善便民服务措施,为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搞好服务。依法落实合理规划布局宗教活动场所。做好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工作。

  三、优化工作机制,提升治理能力。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管理宗教事务。进一步发挥各级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完善体制机制,各部门履职尽责、主动作为。推动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落实落细,强化网格化管理。防范化解宗教领域风险隐患。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补齐基层宗教工作部门执法力量薄弱的短板。进一步推进宗教事务治理数字化、智能化。依法加强对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充实基层力量,加强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一支精通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熟悉宗教工作、善于做信教群众工作的党政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