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23来源:
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2023年8月22日在漯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安排,8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耀嵩带领视察组,对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进行专项视察。视察组一行先后深入召陵区人民检察院、临颍县人民检察院、临颍县公安局等进行实地察看、现场询问,同时,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和县(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就进一步做好刑事检察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较为全面地了解了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论述,旗帜鲜明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讲政治”落实到每个案件、每项工作中,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严惩各类犯罪,强化刑事法律监督,提升刑事检察工作质效,为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突出主责主业有力有效。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倾力服务平安漯河建设,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202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049件3227人,依法批准逮捕1412件2022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158件8352人,提起公诉3884件6368人,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活动,为全市社会稳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将“打伞打财”贯穿办案全过程,2021年来,共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103人、起诉118人,有力震慑了犯罪。在反腐斗争中充分发挥检察作用,与监察机关建立程序严格、操作性强、衔接顺畅的职务犯罪办案程序和工作机制,加大典型案例宣传力度,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护航经济保障民生成效显著。围绕全市中心大局,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从严从快办理合同诈骗、敲诈勒索等侵犯企业权益犯罪案件,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监督公安机关立案的李某合同诈骗案被最高检确定为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全力服务漯河“三城”建设,突出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服务“食品名城”建设,2021年以来,共办理危害食品安全领域案件27件,为实现现代化食品名城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突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服务创新之城建设,加强知识产权检察“四合一”融合履职,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办理的段某丽等18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件被省检察院评选为典型案例。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服务幸福之城建设,深化诉源治理,促进源头防治,共向相关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2件,有力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坚持做好侵财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等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犯罪批捕起诉工作,如疫情期间从严从快办理疫情期间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器械等违法犯罪案件18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严厉打击诈骗类犯罪,2021年以来,共办理涉电诈案件66件300人,创作的《防范养老诈骗,漯河检察来上分》宣传视频被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省检察院官方新媒体账号转发推广。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帮助23名案件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金13.8万元,有效帮助贫弱群众,彰显司法为民情怀。
(三)法律监督质效稳步提升。刑事侦查监督精准有力,2021年来共监督纠正侦查机关漏捕、漏诉274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851件,侦查机关书面纠正违法采纳率达100%。刑事审判监督依法有序,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逐步完善,2021年来,提出抗诉38次,抗诉有裁判结果率89.5%,抗诉采纳率为82.35%,审判机关书面纠正违法采纳率达100%,抗诉工作连续三年处于全省先进位次。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制度,依法提出纠正意见,把好监督最后防线,近三年共列席审委会125人次。强化警检执法合力,与公安机关共同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集中研究侦办重大、疑难案件,相关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高度肯定。加强与社区矫正机构的沟通协作,高质效办好“减假暂”监督案件,维护服刑罪犯的合法权益,守好法律监督最后一公里,优化刑事执行监督,实现刑事执行公平公正。
(四)探索创新能动履职不断深入。积极探索优化办案机制,规范刑事检察司法行为,研究制定了《部分常见罪名不逮捕不起诉指导意见》《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及速裁程序适用实施细则》等10余项配套文件,进一步提升案件质效。针对近年来刑事犯罪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司法理念,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程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2021年以来,依法对1097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对1315人作出不起诉决定;确定刑量建议判决采纳率96.82%。深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制定《认罪认罚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用语规范及流程模板》,规范认罪认罚流程;制作量刑建议阐释表,让犯罪嫌疑人了解认罪认罚的后果,最大限度降低认罪认罚案件上诉率。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创新制作《认罪认罚相关事项告知书》,以最短时间促使全案62名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全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成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组建第三方组织专家人才库,出台《涉案企业合规工作指引(试行)》,依法维护企业合法生产经营活动。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法律监督力度还有待加强。在侦查活动监督中,还存在重定性把关、轻监督的思想;在审判活动监督中,有时缺乏敢于碰硬的勇气,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的侦查监督还存在力度不够、监督不到位的现象;刑事执行监督刚性不够强,发现问题后续反应机制不够健全,影响监督效果。监督制约机制有待完善,司法实践中检察院重配合、轻监督、轻制约问题依然存在,抗诉监督作用没有完全发挥。
(二)监督办案手段有待提升。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水平不高,比如信息化、智能化等现代助检工程建设有待加强,大数据法律监督项目建设种类少,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开展刑事法律监督还不够,未能更深层次的指向司法监管的薄弱环节、促进违纪违法线索的发现,影响刑事检察监督的精准度。
(三)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刑事检察部门人员受传统司法观念影响,办案观念更新不及时,对新的法律法规、司法理念研究少,难以适应当前疑难复杂案件、新型案件多发的形势。有些干警业务水平不够高,释法说理、化解矛盾能力不足,影响个案办理效果。争先创优意识不强,打造精品案件、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与其他先进地市相比还有提升空间。人员结构不能适应新时代刑事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中坚力量不足,案多人少矛盾仍然存在。
三、意见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服务保障中心大局。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讲政治、顾大局摆在刑事检察工作的首要位置,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扣高质量发展这个目标,找准刑事检察工作与漯河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坚持能动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持续做优做实经济犯罪检察工作,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守好经济安全法治防线,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发展环境。
(二)树牢为民意识,不断增进民生福祉。要站稳人民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民生福祉,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充分发挥融入式监督的优势,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建设,在监督办案中践行人民至上。要着力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用心用情办好申诉案件、核准追诉案件等,坚决纠正和防止冤错案件,着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守护好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强化法律监督,提高刑事检察质效。以科学刑事司法理念为引领,以提升案件质效为导向,把严格适用法律与贯彻新司法理念、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完善案件质量管理考评体系。用好侦监协作办公室、“派驻+巡回”模式,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规范化、体系化运行,不断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切实加大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执行的监督力度。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充分用好大数据,推动公安、检察、审判各部门协同办案、数据共享、分析预判和科学决策,助推刑事检察案件提质增效,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提升能力作风,打造过硬检察队伍。要聚焦业务需求、立足办案实际,挖掘自身潜力,充实精干力量到刑事检察部门,注重政治与业务融合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抓实检察业绩考评,科学优化案件管理,切实提高刑事检察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持续巩固和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选优配强刑事执行监督力量,优化人员结构,解决“人少事多”的矛盾,切实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