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代表所提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3-12-27来源:

  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代表所提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023年12月26日在漯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晓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我院共收到大会秘书处交办的代表建议4件,无重点建议。人大代表们围绕法院中心工作积极建言献策,提出的建议着眼发展、关注民生,站位全局、立意深远,既是对法院工作的督促和鞭策,更是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面,我就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漯河市中级法院综合完善随机分案制度”的建议(孙东晓代表提出)

  2018年,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始在全省法院推行随机分案制度,我院严格贯彻落实省法院要求,实行电脑随机分案,立案后由分案系统自动选择案件承办法官,目前已不存在手动分案的情况。

  2022年8月、9月、11月和2023年1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针对全省法院随机分案工作先后下发了四期情况通报,从通报情况看,我院审判案件随机分案占比均为100%,所有案件严格落实电脑随机分案要求。

  推行随机分案制度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司法改革要求、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完善审判流程管理、预防司法腐败风险的一项重要举措。我院将持续严格落实随机分案工作要求,不断完善随机分案制度,合理分配案件,充分调动办案人员的积极性,进一步释放审判效能,提升审判质效,杜绝人为干扰、操控分案,从源头上遏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二、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建议(刘洪军代表提出)

  收到此建议后,我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分管刑事审判的院领导牵头落实。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对该建议进行严格执行:

  一是及时研讨,统一思想。市中院带头利用员额法官会议组织传达学习代表的意见建议,进一步统一思想,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作为加强外部监督、提升审判工作质量的重要方式,要求全体业务部门干警在向被告人送达法律文书的同时,同步向代理律师送达,保障律师辩护权的有效行使。

  二是迅速传达,明确要求。通过法院内网文件运传系统将代表建议传达至全市各基层法院每一位员额法官,要求全市员额法官严格执行向代理律师送达一审判决书的工作要求。

  三是加强调研,及时督导。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作为院领导到分包基层法院调研、走访律师代表、召开座谈会的内容之一,及时了解督促代表建议的落实情况。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漯河两级法院审判部门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高质高效完成对代理律师的文书送达工作,全力保障辩护律师执业权利。

  三、关于“加大诉讼保全力度,破解执行难”的建议(王中英代表提出)

  执行工作群众关注度高,全市法院一直将“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常抓不懈。针对代表提出的该建议,主要通过以下措施进行了整改提升:

  (一)多措并举提升保全意识

  一是加大对财产保全的外部宣传,提升当事人的保全意识。制作《防范执行风险告知书》宣传页与保全办理流程图易拉宝放置立案大厅,宣传保全重要性及保全办理流程;通过法院微信公众号、执行局公众号发布《防范执行风险告知书》,提醒当事人提高保全意识,尽早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在立案、诉讼阶段分别有立案、承办法官告知提醒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释明保全的重要性。

  二是强化财产保全工作在法院内部的宣传、考核。为强化法官保全意识,我院组织立案、审判、执行等部门专题召开联席会,深度分析财产保全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亲自部署,要求法院干警要提高对财产保全工作的认识,树立大执行理念,强化立审执协调,坚决杜绝“立案不管审理,审理不管执行”的错误认识,要求立案部门充分做好释明提醒、诉前保全工作;审判部门对符合保全条件的保全申请应保尽保;执行部门办理保全案件做到快速高效。

  (二)强化督促管理,提升保全工作

  一是依法充分运用网络查控系统,提高保全力度。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办理诉讼保全案件的意见(试行)》,强化诉前、诉中财产保全工作,推动立案、审理、执行各环节有序衔接。针对执行到位率偏低的问题,我们聚焦涉民生、小标的等类型案件,开展“豫剑执行”“百日执行攻坚”等集中执行行动40余次,充分运用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执行完毕1299件案件,推动全市法院执行到位率提升至40.58%,居全省第5,较9月份上升了12个位次。

  二是大力推广律师调查令制度。严格落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律师协会印发的《关于在民事诉讼和民事执行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若干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调查令申请,坚持应发尽发,充分发挥律师在调查财产线索的作用。市中院定期通报该项工作进展情况,对于签发律师调查令较少的法院专项核查原因,督促整改。今年以来共签发148份律师调查令,与去年同期相比提升了62%。

  三是强化保全案件办理。市中院执行局定期通报执行保全案件办理情况,对于执保案件结案率较低的法院进行督办催办,保证执保案件办理的快速高效。对于保全案件明显较少的法院,在督促其自查分析的基础上,组织召开立案、审判、执行部门专题座谈会找出问题症结所在进行针对性整改提升。

  通过以上措施,漯河两级法院财产保全工作相比去年有大幅提升,有力的促进了整体执行工作。截至11月30日,全市两级法院新收执行保全案件2062件,比去年同期增加了34.68%,执行保全案件数量大幅提升。从结案情况来看,截至目前共执结1892件,相比去年同期增加了29.32%,结案率为91.53%,相比去年同期下降了3.28个百分点;结案平均用时为18.92天,相比去年同期减少了5.02天,法定期限内执结率为99.95%。我们将继续强化保全工作,充分发挥以保促审、以保促调,以保促执作用,从源头上减少“执行不能”,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关于“进一步优化智慧法院建设助推审判执行质效提升”的建议(胡亚萍代表提出)

  今年以来,市中院坚持以信息化赋能审判管理现代化,先后上线运行“法官画像”“云策”等13项系统软件,全方位推进“智服、智审、智执、智管”,市中院质效指标进入全省第一方阵。下一步市中院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深化智能化建设”指示要求,聚焦数智赋能、制度重塑、服务治理,通过平台化建设、无纸化转型、智能化赋能,建成全业务平台通办、全流程智能辅助、全方位融入社会治理的具有漯河特色的智慧法院,为实现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注入新效能。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是全业务平台通办,实现多跨协同的“一网通办”。整合法院业务系统,打造工作融合平台。集即时消息、日程安排、审批事项等工作事务于一体,统一管理,归集各系统入口,为法官提供“一平台”处理所有事项的工作便利,同时提供“内网外网共享协同、有线无线互联互通”的全时空泛在服务。

  二是规范使用人工智能,助力审判公正化。以基本信息、行为信息、涉案信息、资产信息、信用信息等为维度,刻画出与案件相关的当事人、律师的画像,满足不同场景下各主体的不同层次需求,实现人民法院参与诉源治理工作数据化、可视化。基于企业画像,构建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系统,辅助立案法官、办案法官在立案和审理环节对相关司法活动是否有经济影响进行评估并作出有效防范和处置,将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实现案件处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三是重塑执行业务流程,让胜诉权益实现的更快。重塑目前执行业务流程,建设漯河两级法院执行全域执行立案系统,实现执行案件“统一立案、集约管理、分散实施”,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同时,打破数据壁垒,形成审执衔接,审判生效后即短信告知,督促败诉方提醒胜诉方,一键立案、自动生成执行申请书、网上签名、自动查控,加快执行进程、缩短执行周期,有效提升执行指标质效,从而保障胜诉方的权益快速实现,提升司法公信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新要求。

  四是重塑司法管理模式,推动正义可视化。通过数据资源的融合、挖掘分析,实现在微观(各部门/干警)、中观(法院)和宏观(社会治理)三个层面的智能管理,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纵横交错、全面覆盖的监督管理工作格局,借助画像体系,真正实现正义的可视化。一方面,基于河南高院画像框架,继续融合诉服、执行、破产等数据资源,按照法院、部门、人员等多维度,将法院管理全面数字化、智能化、可视化,做到一屏统管。另一方面,在已建审判质效的基础上,新建诉服质效、执行质效、执行流程管理系统,基于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进行精细化监督管理,实现对各类履职行为可提示、可留痕、可倒查、可监督,做到审判监督管理闭环。

  五是全方位深度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建设漯河营商环境考核指标系统,利用“算法+模型”对全域数据进行挖掘分析,实时掌握中小投资者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执行合同、破产办理等方面营商环境指数,促进全省营商环境提升。推动营商环境信息公开,营造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政府相关部门提供营商环境案件监管渠道,共享营商环境考核指标评估结果,数助决策。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要求,继续自觉置身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指导之下,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漯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