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水利局关于代表所提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3-12-27来源:

  漯河市水利局关于代表所提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023年12月26日在漯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市水利局局长  赵力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水利局2023年办理人大代表所提建议的有关情况,请予审议。

  一、建议办理情况

  今年,市水利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5件(含1件协办件),已全部办理完毕。其中,重点建议1件,即崔顺梅代表提出的第7号《关于加大河湖管护力度创建美丽幸福河湖的建议》。我局作为重点建议主办单位,对重点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与协办单位高频联动,对代表建议高效推动。

  一是重组织、明责任。专门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强化领导、明确职责;5次召开建议办理工作推进会,加强督导督办、全面推动落实;把重点建议办理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同业务工作一体谋划、一体研究、一体推进,靠实办理责任,分解办理任务,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办公室总协调、业务科室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五级责任制”。

  二是频调研、摸实情。为提高办理质量,我局积极与市生态环境局、沙澧河建设运行保障中心等部门联系,凝聚协办单位力量,共同参与重点建议办理、答复工作。同时将今年主题教育中大兴调查研究与办好人大代表建议相结合,采取“一线工作法”,6次深入县区、深入河道,对河湖“四乱”整治、疏浚砂综合利用、幸福河湖创建进行实地调查研究,真正做到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让“纸上建议”变为“路上行动”,使办理建议的过程成为联系群众的过程。

  三是勤沟通、重实效。重点提案办理过程中,我局实行“两先两后”(先沟通、先调研,后办理、后答复)方式。办理前,通过电话联系,认真听取崔顺梅代表意见建议;采取“请进来”的方式,邀请代表全程参与建议办理工作,变“被动办理”为“主动服务”。办理中,注重成果转化落地,不定期对代表建议办理进行深入分析,不断探索破解难点痛点堵点的新办法新路径,切实提高建议办理成效。办结后,及时将建议办理情况以《漯河市水利局关于市人大八届一次会议第7号重点建议的答复》(漯水建复字〔2023〕1号)的形式向崔顺梅代表作了详细答复,得到了代表充分肯定。

  二、主要工作成效

  围绕崔顺梅代表四点建议,我们着重开展四项工作。

  (一)针对河湖乱象,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大力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确保河湖安澜。深刻汲取郑州“7.20”特大暴雨教训,以第4号总河长令形式开展碍洪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县区进行拉网式摸排,利用无人机对沙河、澧河、颍河等主要河道进行全境航拍,排查出的问题通过“交河长、找警长、邀检长”等形式,全力推动、铁腕整治,期间共清理垃圾420余方、依法拆除河道管理范围内违章建筑76个、清除养鱼网箱90个,河湖行蓄洪能力有效提升。二是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推动行动常态化、规范化。坚决遏增量、清存量,将清理整治重点持续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延伸。指导督促各县区水利部门在对水利部河湖管护系统内507个疑似图斑及省交办“四乱”问题逐一核实整改的基础上,举一反三、自我加压,对全市河湖开展地毯式排查,通过将重难点问题纳入市政府“周交办、月讲评”督办事项,压实河长责任、大力推动整改,排查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到位51个,河湖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三是深入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扛稳管砂治砂政治责任。坚持把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作为保障防洪安全的大事来抓,年初列入工作要点,年底纳入河长制考核。今年制定印发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行动方案、河道采砂年度工作要点等涉砂文件5份,明确全年任务、工作重点、职责要求。强化“人防+技防”手段,利用无人机对敏感水域航拍6次,水利、公安、检察院联合执法检查5次,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开展日常巡河5万余次,通过责任部门突击重点检查、基层河长不间断日常巡查,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河湖秩序平稳可控。四是持续推动疏浚砂综合利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指导舞阳县、郾城区分别编制《沙河漯河至平顶山航运工程疏浚砂处置方案》,及时组织省级专家进行专业技术评审,并按审批权限上报省水利厅备案。组织召开2023年度疏浚砂综合利用工作推进会,督促县区公开公示项目建设、疏浚砂处置相关信息,在施工现场、储砂场设立公示牌、警示牌、监控摄像头,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疏浚船集中监管,统一悬挂横幅,明确船舶集中停靠点,变被动监管为主动监管。不定期对疏浚砂综合利用进行暗访督查、全过程监督指导,确保了疏浚砂依法、规范、有序处置。

  (二)呼应群众所盼,大力开展幸福河湖建设。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造福人民幸福河湖”伟大号召、呼应群众所想所盼,统筹谋划、总体布局、四级同创,部级、省级、市级、县级幸福河湖创建取得阶段性成效。12月1日,省政府在洛阳市组织召开全省美丽幸福河湖建设暨“五水综改”现场会,我市围绕“强化河湖管护、创建幸福河湖”作了典型发言。一是部级幸福河湖创建圆满成功。通过实地调研,推荐沙澧河(城区段)为淮河流域幸福河湖创建河段。高质量完成25项建设任务硬指标以及视频宣传短片制作、佐证资料汇编等软指标,今年6月8日,沙澧河(城区段)以全省最高分的成绩成功创成首批水利部淮河流域幸福河湖。二是省级幸福河湖创建顺利推进。创建省级幸福河湖的沙河(城郊段)已按照有关要求编制建设方案并通过专家专业技术评议,建设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幸福河湖宣传短视频、材料汇编已多次补充完善,完全具备验收条件。三是市县级幸福河湖创建全面铺开。市委书记、市长共同签发漯河市第5号总河长令《关于开展幸福河湖建设的决定》,召开了高规格幸福河湖推进会,聚力幸福河湖建设,创建市级幸福河湖的汾河、唐江河、青龙河,创建县区级幸福河湖沙河(示范区段)各项工作有序推动中。

  (三)压实河长责任,持续推动高效履职。针对发现的河湖问题,以“一事一单”的形式印发交办单,全链条督导问题整改。严格落实河长巡河“周提醒、月通报”举措,我市河长巡河率位居全省前列。率先将村级河长述职纳入到年度河长述职工作中,实现市县乡村四级河长述职全覆盖,压实804名村级河长责任,打通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对8个县(区)、18个成员单位开展年度市级考核工作,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全市河长制工作提质提效。滚动编制“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建立“一河一档”动态台账,大力开展河流健康评价工作,为各级河长深入推进河湖管护提供技术支撑。组织编制《河长手册》并报送市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副总河长、市级河长,协助河长履职尽责,扛牢河湖治理保护政治责任。

  (四)固化创新举措,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全省首创田长、河长、林长“三长联动、一巡三查”机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继续扩大跨区域河流联防联控“朋友圈”,与许昌、周口、平顶山河长办联合制订《跨界河湖河长制联动方案》,着力推动河湖管护从”一河之治”向“流域之治”转变。新建漯河市河湖长制工作10项制度,固化全面推行河长制6年来的好举措、好办法。注重河湖管护立法,为保护河湖健康水生态,市人大常委会站在维护区域水生态平衡、促进经济社会持续高质量发展的高度,通过颁布《漯河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这一立法实践,为河湖管护立规矩、划底线,为建设美丽漯河提供有力法治支撑,推动河湖保护工作规范化、体系化、精细化;今年又将《漯河市澧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列入年度立法计划,持续健全河长制法制体系,织牢生态保护法治网。我局持续深入贯彻实施这一《条例》,通过明确职责、压实责任,督促依法履职,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河湖长制各项任务落细落实。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围绕河湖管护、幸福河湖创建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要求、人大代表建议和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河湖管护长效机制仍需完善。河道垃圾是困扰我市乃至全省河湖管护工作的一大难题,我市河道垃圾问题时有反弹,仍处在“发现、清理、再发现、再清理”的治标阶段,河湖管护长效机制未真正形成。二是信息化平台建设基础薄弱。我市河道点多、线长、面广,由于缺少无人机、河道监控系统,主要借助河长巡河对河道进行监督管理,导致问题发现不及时、不全面。另外河长制涵盖水资源、水污染、水防治、水生态等六大任务,涉及河长制成员单位18个,部门之间数据封闭、信息不同步、处理流程不一致,导致联合治水合力不足。三是河湖管护资金不足。我市河湖长制全面推行6年来,河湖长制从建机立制、责任到人、搭建四梁八柱的1.0版本,到重拳治乱、清存量遏增量、改善河湖面貌的2.0版本,目前已进入全面强化、标本兼治、打造幸福河湖的3.0版本。幸福河湖建设需要投入一定财力,但财政资金的不足影响我市幸福河湖创建的进度和质量。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锚定“三城建设”特别是现代化幸福之城建设,以幸福河湖建设为抓手,强化河湖长制,深化专项整治,标本兼治地治理河湖,积极打造河湖长制“升级版”,着力构建新发展阶段河湖管理保护新格局。一是深化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河道采砂管理等专项整治行动。纵向上,压紧压实中小河流、乡村河流基层河长责任,建立基层河湖长责任清单;横向上,完善跨区域协作机制,加强区域协同、部门联动,打通河湖管理“最后一公里”,坚决根治河道垃圾反弹问题。二是加快智慧水利建设。以“水韵沙澧”综合提升工程为载体,按照“需求牵引、应用至上、数字赋能、提升能力”要求,分阶段打造漯河市智慧水利平台,逐步构建一套纵向贯通四级河湖长、横向集成成员单位、上下联通省市县乡的智慧河湖管理系统,用互联网思维、智慧化手段服务好基层河湖长巡河履职、融合好成员单位的河湖相关数据、解决好河湖管理难题。三是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市第5号总河长令,按照“持久水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科学水管理”的标准,以沙澧河(城区段)幸福河湖建设为示范,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创新融资、再接再厉,聚力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群众满意的幸福河湖建设样板。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充分体现了对我市水利工作的支持和重视,全市水利工作取得的每一项进步和成绩,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也是各位常委会委员关心、帮助和支持的结果。河湖管护事关人民福祉,事关全市社会发展大局,真诚希望各位领导、各位委员多给我们指问题,多提宝贵意见;真诚希望各位领导、各位委员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水利事业发展。我局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履职尽责、主动担当、奋发有为,聚力推动河湖管护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漯河提供水资源支撑和水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