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纪要

时间:2024-04-29来源:

  漯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纪要

  

  2024年4月28日,漯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了第十一次会议,会期一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思杰,副主任周学功、徐汇川、焦红艳、刘耀军和秘书长张炜及委员共42人出席会议。会议先后由李思杰、周学功主持。

  会议听取了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曹家旋所作的关于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市农业农村局局长罗静所作的关于贯彻落实《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市教育局局长王海东关于贯彻落实《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落实“双减”政策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学功所作的关于提请任免干部职务的议案,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宋琰琰所作的关于提请任免干部职务的议案,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郭书耀关于提请免去干部职务的议案,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晓东所作的关于提请任免审判职务的议案。新任命的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作了任前发言。

  会议还书面传达学习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书面听取了《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更名的决定(草案)》说明。

  经过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更名的决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落实“双减”政策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参加表决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共42人,赞成均为42票。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并为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余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宋琰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晓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杜永召,市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市人大代表周学军、刘洪军、王战强、陈光、徐电超、郭徽,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室工作人员,以及县区人大常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大联络办公室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