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9来源:
关于漯河市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024年4月28日在漯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曹家旋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请予审议。
一、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监督支持下,全市上下聚焦漯河“三城”建设,高树目标、笃力奋楫,圆满完成省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和《漯河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环境空气质量稳中向好,综合指数4.312,同比改善7.5%、全省排名第1;优良天252天,同比增加24天、全省排名第1;PM2.5浓度46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9.8%、全省排名第2;PM10浓度75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6.3%、全省排名第9。地表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全市6条国控河流、2条省控河流年均浓度达标率100%,59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100%,沙澧河(城区段)以全省最高分创成淮河流域首批幸福河湖,临颍黄龙湿地(千亩湖)被评为省级美丽河湖。土壤污染防治攻坚保持领先,农用地安全利用率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59个村庄环境整治任务和24条国家监管、80条省级监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全面完成,35个乡镇政府所在地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率达到100%。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超额完成。全市氮氧化物、可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减排585.6吨、1206.8吨、4476.6吨、198.4吨,减排量分别为省下达计划的1.80倍、3.01倍、1.78倍、9.92倍。环保垂改任务圆满完成。完成县区生态环境部门405名人员上收,我市环保垂改任务达到省里标准要求。生态环境风险安全可控。全市医疗废物安全转移率和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100%;全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未发生辐射安全事故。
二、所做主要工作
(一)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漯河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突出抓好“十大行动”,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周交办月讲评,每月召开攻坚讲评会议,奖优罚劣、倒逼整改。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坚持治标和治本相结合,千方百计求突破,千辛万苦打攻坚,推动各项治理任务扎实推进。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源治理,完成3台35整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改、14台燃气(生物质)锅炉综合治理、2家烧结砖企业落后低效产能淘汰、4家工业企业污染深度治理、13家VOCs企业综合治理。落实落细扬尘污染防治“六二三”标准,创新实施“首问不罚”“不停工整改”措施。推进完成11个节能降碳改造项目,实现节能量8.76万吨标准煤;积极创建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经开区和新旺化工成功入选省碳达峰试点园区和试点企业。加快推进“公转铁”“公转水”,周漯平高速和国道107东移新建工程开工建设,临港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经济技术开发区、临颍经济技术开发区成功创建“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坚持上下联动、标本兼治、平急统筹、建管并重,突出抓好污染较重的黑河西支、塔河东支河段治理,扎实推进召陵区汾河水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郾城区水环境监管及风险防控能力建设项目等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一河一策”抓好8条国省控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制定出台《漯河市城区污水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深入开展污水综合治理行动。扎实推进雨污分流改造,新建改造主次干道排水管网33.5公里,中心城区雨污分流覆盖率达到80.1%。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严格源头防控,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全部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市累计完成环境整治行政村489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从2018年的20.8%提升至42.9%,农村垃圾有效治理率达100%,有效治理村庄达100%。成功申报国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城市,争取中央资金5000万元。
(三)扎实推进生态环保督察整改。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专项督察交办的74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12项整改任务完成11项、1项按序时扎实推进。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进行为期一个月集中督察,发布的5批典型案例中没有我市问题,督察期间共向我市交办65件群众举报件、数量全省第3少,已办结57件、阶段性办结8件。中央督察组副组长郭芳部长到我市下沉督察时,对我市整改工作表示肯定。
(四)全力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强化审批指导。简化审批程序,加快环评审批,2023年全市审批项目192个,市级审批17个、县区审批175个,下放率91%,《漯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第1个通过省厅专家审查,成为全省样板。强化服务指导。扎实开展“万人助万企”“企业服务日”活动,对60余家企业进行帮扶指导,全面助力金大地千亿新材料产业园项目落地投产,指导金大地挖掘潜力并从全市调剂倍量总量进行替代。强化科学管控。修订《漯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减排措施精准到工序、车间,最大限度保障省、市重大项目实施。建立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47家企业免于或减少现场执法。制定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办理免予行政处罚案件33件。
(五)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水平。提高监管执法效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年全市共查办环境违法案件119件、罚款金额500余万元,移送公安刑事立案3起。健全监测监控能力。全面完成35个乡镇自动监测站点升级改造,加快园区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基本实现市、县、乡和重点园区空气质量监测全覆盖;国、省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周边建设35个微型空气自动站,实时监控区域空气质量。提升安全保障水平。加强危险废物管理,落实管理新规定,规范贮存新标准。强化辐射安全监管实践探索,5月9日至11日,全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培训班在我市召开。在漯河新旺化工有限公司组织环境应急演练,开展澧河水污染突发环境事件桌面推演,环境应急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下步工作打算
2024年是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我们将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紧盯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坚持“聚焦高质量、奋勇争第一”,统筹保护与发展,协同治标与治本,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向好。一是大力开展美丽漯河示范创建活动。深入贯彻国家、省部署要求,研究起草《关于全面推进美丽漯河建设的实施意见》,统筹推进美丽漯河建设。二是大力开展空气质量提升进位行动。深化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开展简易低效失效治理设施排查整治。推进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名中进入前120名、全省进入前6名。三是大力开展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标行动。强化河流水污染防治监管,实施“一河一策一图”精准治理。按照“查、测、溯、治”要求,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科学规范推进整治。四是大力开展美丽河湖建设行动。强化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统筹治理,以经开区青龙河湿地、汾河城区段为重点,开展省级美丽河湖创建。五是大力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与农村环境治理行动。严格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督管理。科学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年底前纳入国家监管农村黑臭水体全部完成治理。六是大力开展工业行业升级改造行动。推进砖瓦窑、包装印刷等行业深度治理。指导舞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漯西工业集聚区制定“一园一策”绿色化升级改造方案,年底前完成升级改造任务。七是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和新污染物治理。全力推进我市“无废城市”建设。着力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污染环境防治机制。八是大力开展城乡黑臭水体整治行动。扩大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范围。持续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加快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和污水管网建设。九是大力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强力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委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察、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反馈问题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整改到位。十是大力开展环境监管能力提升行动。全面提升监测监控能力,依法严厉打击监测监控领域弄虚作假行为。深入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扎实进行综合执法机构规范化达标创建。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面对各级环境保护新要求、群众优美环境新期盼,我们将始终保持“赶考”心态、“奋进”姿态,以更好的攻坚成效,为漯河现代化食品名城、创新之城、幸福之城建设,贡献生态环境精彩、增添生态环境浓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