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漯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4-10-30来源:

  关于实施《漯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

  ——2024年10月29日在漯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第十四次会议上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郭海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实施《漯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情况(以下简称《条例》),请予审议。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大力支持和监督指导下,漯河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提升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努力创造整洁、优美、宜居、文明的城市环境,为促进现代化漯河“三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执行《条例》的主要做法

  (一)强化学习宣传,整体氛围形成

  1.全面掀起学习热潮,营造浓厚学习氛围。《条例》是我市加强城市管理的重要地方性法规,也是城管执法的重要依据。《条例》出台以来,我们始终将《条例》的宣传培训、学习普及作为重点,结合我市普法工作,定期集中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在轮流领学、自学研讨的基础上,多次邀请法律专家学者在条文解读、实际操作、执法程序等方面对执法人员进行全方位培训。印发城市管理“口袋书”,为执法人员日常学习实践提供方便,有效提升执法水平。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广泛开展法治宣传。一是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表以《条例》为专题的宣传报道,对《条例》内容进行重点解读。二是在漯河日报等主流媒体开展答记者问,让广大市民更多了解《条例》内涵。三是围绕《条例》规定,以市容环卫方面具体案例为基础,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等方式深入主次干道、企业商户进行普法教育。四是在人流量相对集中的红枫广场、黄河广场、中银广场等重点区域,开展集中宣传。自《条例》实施以来,开展集中宣传1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3万份,参与20万人次。

  (二)狠抓工作落实,治理效果显现

  1.严格规范市容秩序。一是联合各区城市管理部门强化市容秩序管控力度,优化城市经营秩序,共治理出店经营、占道经营、流动经营治理322175处。印发《漯河市城市小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对建成区范围内的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住宅小区各种小广告进行清理整治。截止目前,共清除各类小广告10.6万处。二是开展“治堵保通”行动,针对城市堵点因地制宜,进行错时执法,采取“引导、规劝、处罚”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先教育引导,后执法处罚,实现了执法管理无空档,为市民营造安全畅通的出行环境。今年以来,共计劝离违停车辆37900次,查处违法停车行为95143起;规范非机动车103126辆,拖移、锁停11900辆,签署保证书1360份,印发宣传页34000余份;清理未按规定停放和破损的共享单车3100辆,立案3件,现场处罚4件,罚款26500元。三是开展中心城区问题停车场专项整治行动,完成全市公共停车资源普查,汇总登记停车泊位59万个,其中公共停车场2万个,住宅小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泊位45万个,道路停车泊位12万个。四是集中清理圈占公共空间、占压红线绿线的停车场地,向非经营性停车场下达整改通知50份,已整改45处,处罚1处;向经营性停车场下达整改58份,已整改49处,完成现场测绘43处。五是狠抓“门前三包”,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引导临街商户和单位按照《条例》的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落实门前环境卫生、绿化、秩序维护工作,目前“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率达100%,印发“门前三包”通报78期,整改问题4599条。六是牵头开展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以乡镇、街道为管理单元,按照“一绳一证一袋”要求进行规范,协调公安、住建、沙澧河中心等多个部门,累计开展联合行动1090次,收容犬只616只。

  2.完善提升市政设施。强化所辖道路设施日巡查和路灯亮灯排查力度,施行“一对一”跟班维修制度,安排专人对施工程序、养护工艺、安全防范等精细化作业全程监督,确保精细化管理要求落实到位。2018年以来累计维修道路面积232万平方米;维修人行道面积13.4万平方米;处置窨井损坏、道牙破损、隔离柱、路名牌、道边等各类市政设施问题13129处;抢修疏挖排水窨井25833座,疏通管网10.7公里;排查维修路灯及线路故障48000余处,城市照明设施故障及时修复率100%,主次干道明灯率99%。

  3.提升环卫管理水平。一是加强道路清扫保洁,严格按照环卫作业标准,加大对市区主次干道、“六大周边”及国控点等重点区域周边路段保洁力度,不间断、多频次洒水作业。食品博览会、节假日期间,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对全市140多条主次干道、28个入市口路段进行全面冲洗、洒水作业,全面提升市区道路环境质量。每天对市区470座公厕保洁情况和80余座垃圾中转站进行全面督导检查,保证设施安全运行。二是有序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漯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制定后,今年我们联合市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加强党建引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高标准推动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站)升级改造,强化垃圾清运车精准调度,实现市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目前全市在居民小区内设置2202个垃圾分类投放点,并对其中1103个进行升级改造;配备可回收物运输车21辆、有害垃圾运输车3辆、厨余垃圾运输车9辆、其他垃圾运输车22辆,统一车辆标识、颜色、涂装。2021年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日处理能力达到1500吨,年发电量可达2.3亿度以上。建设完成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处理规模为60吨/天,日处理量达50吨/天,收运范围已经基本覆盖中心城区。三是加大渣土管控力度,落实渣土车管理“1234”工作法,常态化开展“渣土运输专项整治行动”,牵头组织交警、交通、环保、住建等部门联合执法队伍,严厉打击和震慑各类违规运输渣土行为。2018年以来,共发放渣土车准运证6000余张、临时准运证310张,组织联合执法98次,出动执法人员1780余人次,检查在建工地及市政工程1200余处,查处违规清运项目43起、查处违规运输车辆778台次,处置“黑渣土车”57台次,经过集中治理,“黑渣土车”现象基本杜绝。

  (三)完善制度建设,提升管理水平

  1.健全配套制度。市政府先后组织编制了城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夜景照明专项规划、环卫设施专项规划,出台了《漯河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漯河市城市容貌标准(试行)》《漯河市城市排水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漯河市停车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漯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市城管局也相继制定了《漯河市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标准(试行)》《<漯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门头牌匾设置管理的通知》《“六大周边”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漯河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为工作开展建立长效机制。

  2.坚持服务型执法。深入贯彻践行“721工作法”,坚持堵疏结合、以疏为主,采取提醒、建议、劝导等方式,引导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经营、依法办事,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探索实施停车秩序管理“首违不罚”模式,制定了《行政相对人经常性违法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清单》,将教育引导贯穿到行政执法的全过程。

  3.以智慧化促进执法的现代化。通过深化城市三级网格精细化管理协作机制,高标准建成城管执法智慧调度平台,形成“网格+平台+快反+融合+铁脚板”的管理执法架构,率先在全省城管执法领域探索实行简易程序现场处罚系统和非接触性执法,将《条例》涉及市容违法的32项和1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处罚录入城管通小额处罚系统。在重点路段设置固定、移动式高清监控探头400余套,实现了“探头站岗,鼠标巡逻”。极大提高了工作效能,弥补了人力巡查盲区,解决了一线管理人员因执法权限造成的“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住的看不见”等问题。2018年以来,适用一般程序立案处罚129件,罚款99890元;适用简易程序,录入城管通小额处罚系统处罚案件26150件,罚款997465元。

  (四)聚焦重点领域,化解难点问题

  以“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打造人民满意城管”为目标,聚焦更高水平文明城市创建,对民众反映较为强烈、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促进市容面貌明显改观,漯河城管也被住建部授予“强转树”先进单位。

  1.攻坚克难治理“双违”,遏制私搭乱建。今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双违”治理主体责任切实建立治理长效机制的通知》,为我市“双违”治理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提供了机制保障。市城管局作为中心城区“双违”治理牵头部门,围绕“遏增量、化存量、清‘19’”的总体要求,建立工作台账,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行动开展以来,用时两个半月拆除违建378处、85106平方米,台账内210处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台账外额外拆除168处,取得了良好成效、赢得了群众好评。第一批任务完成后,我们趁热打铁、迅速行动,梳理核实了我市第二批“双违”治理台账,共计违法建筑209处,建筑面积48828平方米,目前已经拆除174处共计45050平方米,此项工作争取年底完成。

  2.规范门头牌匾设置,提升城市容貌。结合“双违”治理工作,同步推进拆墙透绿和门头牌匾整治,进一步美化了市容环境、拓展了公共空间;严格门头牌匾备案审核,共受理门头牌匾申请12927件、批准11675件、退回1252件,处置不规范门头牌匾320处,从源头制止违规设置门头牌匾行为的产生。

  3.加强餐饮油烟治理,合力环保攻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工作思路,对建成区内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使用情况、清洗情况进行逐一落实,将国控点周边餐饮店及流动性大、规模小、无固定场所的露天烧烤的摊点、炭火烧烤摊点进行重点监管。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经过全市人民的广泛参与和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城市环境卫生面貌、群众文明素质不断提升,漯河市也取得了“全国文明城市”金字招牌,顺利通过了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复审。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距离《条例》和市委市政府要求以及广大市民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和难点:

  (一)宣传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条例》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还有部分群众对《条例》的主要规定了解不够,社会知晓率、群众支持配合率还有待提高;对法律的不了解,部分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共建共治意识不强,全社会自觉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城市基础设施历史欠账依然较多。在市委市政府统筹下,近年来我们抢抓机遇,加大项目谋划和实施力度,新建了垃圾焚烧发电厂、餐厨垃圾处理厂及多处城市公舍等环卫设施。但我市公厕存在总量达标、分布不均现象,垃圾中转站超期服役、年久失修问题突出,对城市管理工作造成严重制约。

  (三)长效管理措施还需完善。为了经济发展大局,我们有限度的放开了夜市外摆经营,希望在保证市容秩序的前提下,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市民收入。但受抖音等自媒体宣传影响,部分商户认为“地摊经济”就是随意摆摊,个别区域市容秩序问题反弹严重,甚至将摊位摆到道路分流岛。

  三、推进《条例》有效实施的意见建议

  城市管理工作直接关系民生,做好这项工作重担在肩、义不容辞,想要做好离不开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群众支持。市政府及主责部门,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为遵循,把“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理念贯穿城市管理全过程各环节,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坚持不懈地抓好《条例》贯彻实施。

  (一)深化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守法意识。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落实普法责任制,探索多部门联合普法宣传,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群体、不同区域、不同地段采取不同的宣传方式,持续深入开展普法活动。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树立先进典型、曝光反面案例,提高广大市民的责任意识,进一步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项目为王”,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抢抓国家推进城市更新机遇,以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为目标,全面谋划、储备一批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推动群众急盼建设、符合政策支持方向的重要项目,组建专班跟进专项债资金申报工作。

  (三)完善长效机制,强化源头治理管控。全面推行城管执法网格化管理,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发挥各区、街道办事处在城市管理工作中作用,建立多方联动、反应迅速、处理及时的城市管理机制,加大巡查力度,巩固城市治理成果。创新城市管理模式,积极推动城市管理由“末端执法”向“事前监管”前移,提高执法效能。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推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的培训学习,全面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政治素质、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持续深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加强专项法规立法调研,完善法规制度配套,为提升我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相信,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关心与帮助下,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将会进一步得到市民的支持和参与,我们也将一如既往的做好城市管理各项工作,为漯河环境更美好、更宜居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