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4-12-25来源:

  关于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4年12月24日在漯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耿高产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依法履职尽责,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全面落实“有件必备”,确保实现全覆盖。2024年,共接收报备规范性文件45件。其中:补录报备32件,正常报备13件;市政府规章1件,市政府及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11件,市监察委规范性文件1件,市中级人民法院规范性文件26件,市人民检察院规范性文件8件。积极拓宽备案审查工作覆盖面,对全市59个乡镇街道备案审查工作进行摸底调查,登记专兼职报备员103名、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33件。

  (二)全面落实“有备必审”,确保审查工作实效。一是强化依职权审查。经审查,没有发现接收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存在与上位法相抵触、超越法定权限、限制合法权利或者增加义务的情形,也没有发现违背法定程序、违背决议决定等问题。对内容审查发现的文字错误1处、权责部门表述不明确1处,已督促制定机关及时纠正并重新报备。二是主动开展专项审查。组织开展监察和司法系统规范性文件专项审查,从5个责任单位5年内制定的1048件“红头文件”中审查出漏报规范性文件36件。及时督促制定机关将漏报的规范性文件补录上报备案,并作出继续有效25件、建议废止(宣布失效)10件、建议修改1件的审查建议。拓展专项审查影响力和效果,同步要求各县区人大开展监察和司法系统规范性文件专项审查,并纳入县区党委领导支持人大工作年度考核内容。三是积极开展自查清理。按照省人大常委会通知要求,开展涉生态环境领域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组织召开清理审查专题会议,邀请市人大法制委部分组成人员、市律协、市委党校、部分基层立法联系点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审查专班,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审查,未发现同上位法相违背的内容。

  (三)全面落实“有错必纠”,持续增强监督刚性。在今年的专项审查活动中,经审查发现,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制定的涉疫情防控的两件规范性文件,已与当前形势不适应,不宜再执行,提出了应当废止的建议;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的通知》,其中涉及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及日常监管,权责部门表述不明确,按照新出台的《漯河市电动自行车服务和管理条例》规定,提出了应当废止的建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联动查控被执行人、打击拒执犯罪等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中涉及案件管辖权有变动,需对相应条款进行修改,提出了尽快修改的建议。另外,我们还搜集整理了近年来“有错必纠”典型案例20余件,为今后开展备案审查提供了实例参考。

  二、完善制度机制,备案审查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健全制度机制。一是组织开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学习贯彻活动,在落实提醒督办机制、“零报备”制度的基础上,对备案审查工作进行了规范完善,进一步细化工作标准、优化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提升工作质效。二是严格落实人大常委会会议每年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备案审查工作纳入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监督计划,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写入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总结和人代会报告并向同级党委汇报,将备案审查工作列入全市县级领导班子实绩综合考核体系,作为党委领导支持人大工作的考核指标。三是创新备案审查流转机制,成立人大机关联合审查小组,及时将接收报备的规范性文件转至相关专工委进行精准审查。建立健全备案审查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努力使备案审查工作实践成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体现。

  (二)推进能力提升。受委托代拟《河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草案)》简稿,组织市县乡三级人大同题共答、参与修改,所提意见建议多条被吸收采纳。安排1名同志赴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处跟班学习,全程参与该《条例(草案)》一审前起草修改。强化以查代训,督促制定机关提升备案审查能力水平。坚持以会代训,组织召开多场备案审查座谈交流会,相互启发、学习借鉴。

  (三)注重数智赋能。全面建成市人大机关各工委室数据库网络架构,实现了备案审查平台端口全覆盖。组织开展漯河市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规范清理,加快迭代升级。目前,数据库共录入地方性法规14部、人大决议决定11件、政府规章3件、其他规范性文件283件,是我市目前最全面、最完整、最权威、最准确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法定职权,是人大开展法律监督的重要手段,事关国家法制统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高质量做好备案审查各项工作,以备案审查高质量推动全市人大工作高质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