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25来源:
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代表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024年12月24日在漯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晓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长期以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人大代表高度关注、关心和支持法院工作,特别是针对执行工作,给我们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设性意见。其中,马德波、张鲁提代表提出的第285号建议《关于进一步提升法院执行质效的建议》作为重点建议交办至我院,我院坚持“监督就是关心、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并将其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和推进工作的举措,推动执行工作不断得到改进和加强。下面,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将代表重点建议办理情况报报如下:
一、具体办理情况
(一)关于“提高执行工作重视程度,全面提升执行质效”的建议
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从组织保障上入手,更新理念、高位部署。坚持将执行工作提质增效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按照“明确目标、层层递进、勇于超越”的工作思路,科学制定工作发展规划。一是健全一把手深度参与执行工作机制。要求各县区法院院长每天到执行局办公一小时,对执行工作做到心中有数、应对有策。对于重点执行工作做到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现场办公,实地解决突出问题。二是实行执行工作周会商制度。每周五下午召开全市两级法院院长参加的周会商会,对各县区法院上一周执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面对面数据会商。精准聚焦各院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差距、督进度、传压力、教方法,全力提升执行工作质效。三是优化调整执行队伍。选任6名优秀干警担任中院和各县区法院执行局局长,调整年富力强、经验丰富干警补充到执行一线。同时畅通执行队伍出口,及时将不适应执行工作发展需要的人员调离岗位,调整后50岁以下干警占比提升至55%,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提升至83%。四是大力推行团队专业化改革。组建繁案、简案、金融、刑事等类型专业团队,促推快慢分道、分轨运行工作模式进一步完善,为提质增效奠定坚实基础。
2.从短板弱项上入手,剖析原因、找准方向。大力开展执行工作质效提升工程,针对前期执行完毕率、执行到位率等多项考核指标不佳的情况,科学厘清指标落后的主要成因。明确了内部机制改革、外部源头治理的解决思路,同步确定了对应的工作方法。一是强化指标研判分析。最高院新版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下发后,中院带头深入研读,并组织全市执行条线集中学习,精准把握新执行指标实质性要求和统计口径变化,确定质量优先、重视效果、兼顾效率工作思路。组织质效监管专员培训,对执行质效各项指标的内部关联进行培训,帮助各县区法院掌握异常指标、异常案件的核查办法及关键点,提高全市执行质效专员的监管能力,切实发挥好监管作用。二是实行核查反馈交办单制度。中院执行局通过执行案件流程系统每日进行数据巡查,统计、分析各县区法院收结案具体情况,执行运行态势。对于异常案件、异常指标查卷核查后,通过指挥平台、电话、内网cocall等方式反馈给各县区法院,进行工单式交办,限期回复核查整改落实情况。三是实行执行质效日通报、周会商、月讲评制度。通过执行质效监管系统、执行指挥平台分析监管主要执行质效,每日在院局长微信工作群发布“早通报”“晚小结”,早晚通报各院执行完毕数、执行完毕率等关键指标,使各县区法院做到心中有数,看到差距,及时针对性采取措施;每周会商执行质效进展情况;每月讲评全市执行工作,下发执行工作运行态势分析通报,坚持问题导向,逐院下发执行质效体检单。今年以来共下发日通报260余期,组织会商56次,执行质效稳步提升。执行完毕率、执行到位率、终本率、法定期限内结案率等重点指标均在最高院设置的合理区间。四是建立分包联系制度。中院执行局局长、庭长、执行骨干分包联系5个县区法院,定期下沉一线,“面对面”上门“会诊”,有针对性地给予指导,为每家法院开出“定制药方”,精准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3.从机制建设上入手,规范流程、强化考核。在制度规范上,根据最高院最新发布的管理指标体系,及时制定《2024年各县区法院执行指标考核细则(试行)》《中院执行局各部门执行考核细则(试行)》《执行办案标兵评选办法(试行)》,把绩效管理与案件办理规范化要求精细化匹配,提升执行办案时限、办案流程规范性考核强度。在考核对象上,分别对法院、执行庭室、执行案件承办人分级分层制定不同的考核方案,实现执行考核对象全覆盖,充分调动承办人、庭室负责人、执行局领导的积极性。在考核内容上,重点突出切实关系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执行完毕率、执行到位率等关键指标,增加考核权重,切实提升执行效果。结合我市执行质效情况,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各县区法院,引导其看到差距,有针对性的提升,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实现以考促改,以考促提。开展“月度之星”“季度之星”“办案标兵”等评比活动,每月挑选办案标兵介绍经验,营造争先氛围,全方位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热情。
(二)关于“积极探索有效执行方法”的建议
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严格终本程序,规范管理。从制度层面加强执行规范化管理,研究出台《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管理细则(试行)》,进一步细化终本管理。一是实行终本案件双审批制度。上提终本案件审批权限,各县区法院1万元以下拟终本案件需报中院执行局审批,中院审核同意后方可终本结案,中院审核后如认为不应终本的退回整改。5万元以下终本案件报中院执行局备案,严禁将不该终本的案件终本结案。今年以来中院共审核拟终本结案案件734件,退回整改309件。二是常态化开展终本案件评查。着重对结案条件、财产查询处置、终本约谈、信用惩戒、核查审批、文书送达、卷宗规范等方面进行专项评查,做到一案一表,逐项填写,评查结束后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汇总,定期通报,全市法院终本案件质量合格率始终保持在全省前列。三是落实落细终本续管。完善终本续管团队,为终本案件配置专职管家。建立终本库,实行动态维护,对外公布终本维护专用电话,实现终本案件件件有人管。对重新发现财产的及时恢复执行,对重新发现被执行人下落的,依法予以查找控制,对财产不能处置或处置缓慢的,主动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及时引入以物抵债程序,加快财产变现,坚决杜绝“一终不管,循环终本”现象发生,让终本案件真正动起来,逐步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今年以来,2396件终本案件得到实质化解。
2.提升执行温度,善意执行。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一是灵活采取查封措施。对能“活封”的财产,原则上不进行“死封”,使查封财产能够物尽其用,在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债务人权益的影响。今年以来综合运用“活封活扣”“放水养鱼”等柔性方式保全、执行643家企业的厂房、设备等生产经营资产,推动840件案件达成和解。比如,我们在办理河南南街村集团有限公司等执行案件时,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先后5次组织双方调解,最终找到双方利益平衡点,指导双方达成和解,实现了双赢共赢。二是严禁超标的查封。执行中以其价值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为限,坚持合理原则和比例原则,坚决杜绝明显超标的查封,在依法兑现胜诉权益的同时,兼顾各方当事人的利益诉求。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存款的,明确具体冻结数额,不影响冻结之外资金的流转和账户的使用。需要查封的不动产整体价值明显超出债权额的,若可以分割的,则仅对该不动产相应价值部分采取查封措施。充分发挥执行异议、复议程序功能,畅通涉执企业权利救济渠道。三是强化保全,减少执行不能风险。坚持“以保促执”,将保全贯穿调解、立案、审判全过程、全环节,做到有给付内容的案件应保尽保。立案时释明财产保全对调解和履行的作用,引导原告申请保全,降低执行不能风险;与保险公司积极沟通,开设诉讼保全专项通道,加快诉讼保函办理进度,推动建立保函退费制度,对于未保全到财产的案件7日内退费,减少当事人申请保全的经济压力。2024年以来,全市法院新收执保案件7665件,同比增长248.41%,执结率98.87%,有效保全率80.4%。
3.聚焦拒执行为,重点打击。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以打促执”,既做到法律讲透,又做到“压力给够”,提高执行效果。一是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定期对未结案件进行排查梳理,组织全市两级法院共同开展“豫剑执行”集中执行行动,保持打击失信行为的高压态势。针对涉民生、小标的等案件充分运用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全力兑付胜诉权益。今年以来开展112次集中执行活动,拘传1942人,拘留764人,移送拒执罪26人,执行到位19.6亿元。二是持续加强与公安机关合作。针对长期找不到被执行人的案件,联合公安机关依法启动临控措施查找失信被执行人。今年以来运用公安临控措施查找执行人614人次,查找到被执行人60人,推动疑难案件顺利执结。三是用足用好“软强制”措施。严厉打击失信行为,对于符合限制高消费规定的应限尽限,对于符合纳失条件的被执行人应纳尽纳。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力度,倒逼失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法律义务。今年以来对被执行人共限制高消费10515人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058人次,发布失信曝光19期,张贴失信“大头贴”2000余份。2281人次被执行人在被纳入失信名单、3897人次被执行人在被限制高消费后主动找到法院,积极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
4.围绕执行难题,分类施策。针对超三个月查人找物仍未取得实质性进展的“骨头案”及部门企业存在多个纠纷明显无履行能力的案件,分类开展“交叉执行”“提级执行”和“执转破”工作。一是依法规范高效推进交叉执行工作。强化“三统一”管理作用,通过督促、指令、提级、协同、集中执行等多种交叉执行方式,充分发挥交叉执行制度效能,有效破解执行难案、积案、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先后制定《关于全面开展交叉执行专项活动方案》《关于推进长期未结案件内部交叉执行活动方案》,定期梳理符合交叉执行条件的案件进行交叉执行,促进案件取得良好进展。今年以来,漯河法院共交叉执行案件666件。其中指定执行378件,督促执行259件,提级执行7件,内部交叉执行14件,集中执行8件。交叉执行后执行到位5411.85万元,有效推动疑难问题的化解。二是持续推进“执转破”案件审查移送工作,打通执行与破产程序之间的壁垒,清退“僵尸企业”,提升市场活力。通过推动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相互融合,将执行的强制功能和破产审判的清算、重整功能优势叠加、充分释放。将“单向转化,前后衔接”转变为“双向互促,一体推进”。通过“以破促执”“以执助破”,有效避免了程序空转、资源消耗。2024年,全市法院共移送“执转破”案件审查78件,已裁定受理47件,共化解执行积案745起。
(三)关于“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水平”的建议
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完善“点对点”查控系统,提高执行效能。与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对接建立“点对点”查询专线,对被执行人不动产、公积金、社保、户籍、婚姻等信息实现线上查询,改变了以往“两人一车”的传统线下查询模式。上线被执行人财产信息自动查控系统,从大数据中心获取的被执行人财产等相关信息自动回填至执行案件流程系统,为执行案件承办人全面高效分析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履行能力提供依据,助力案件高质量执结。今年以来,累计自动查控案件12400余件,反馈不动产、公积金、社保、婚姻、户籍等信息62000余条,为每个县区法院节省约6人工作量。
2.上线“法鹰”协查系统,拓展找人手段。针对被执行人联系不到、查找不到的情况,通过该系统查找被执行人常用电话号码与常住地址。依据协查反馈信息,分析研判查找被执行人,依托互联网大数据及信息化技术手段进一步助力解决“找人难”的问题。今年系统上线以来累计核查被执行人8000余人次。
3.上线审执衔接系统,强化执源治理。民事案件生效后,审执衔接系统自动向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发送督促履行提醒,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不利后果,督促其自动履行。用信息化手段高效督促败诉方积极履行义务、协助胜诉方兑现财产权益,提高生效判决的自动履行率,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降低当事人的维权成本。同时,系统自动向胜诉方推送生效信息,并提示其在被告不按期履行生效文书时可及时申请执行,最大限度减少执行不能的发生。
4.上线执行质效分析系统,提升监管水平。通过人工智能抓取并计算司法大数据,全面展示全市两级法院、各执行案件承办法官执行质效指标,全面客观评价各县区法院和各承办法官执行质效,实现执行工作质量、效率、效果的可视化、可量化、可评估、可考核。通过质效分析系统进行数据研判会商,精准发现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行深入分析,及时整改提升。
(四)关于“提高执行队伍能力水平”的建议
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加强执行队伍政治素养。采取集中学习、例会学习、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将政治理论学习纳入执行局周例会第一事项,组织执行干警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强化理论武装,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法院执行队伍忠诚干净担当。
2.开展执行业务培训,提高执行队伍能力水平。常态化开展执行业务培训,定期组织执行业务骨干、办案标兵面对面现场培训,分享办案技巧、执行方法,今年以来共组织执行条线培训20余次。分类建立案款管理、终本出清、质效分析等执行专项工作交流群,通过微信群、内网cocall群、视频连线等形式,实时研讨、解答辖区法院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提升两级法院执行案件承办人的业务能力。建立典型案例定期通报制度,定期选取执行实施、审查案件办理的典型案例及涉及的普遍性问题,解剖麻雀,以案促治。
3.加强廉政教育学习,筑牢执行队伍廉政底线。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全体干警自觉将“四个服从”融入到学习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做到步调一致,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活动,及时学习省高院下发的执行条线典型案例,教育全体干警从反面典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不断加固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筑牢廉政之基,涵养清风正气。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困难
一是执行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执行不能”案件占比较高。近年来全市法院新收的执行案件除2022年同比降低11.04%外,2023年同比增长29.66%,2024年1-12月份同比增长33.36%,执行案件收案量持续攀升。执行案件中有40%案件经过调查无财产可供执行,按规定只能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二是财产变现难度较大。受经济持续下行影响,在拍卖涉案财物特别是房产、土地时,无人竞买、流拍现象较为普遍,大量的挂网拍卖财产经历一拍、二拍后流拍,资产处置面临变现周期长甚至无法变现等情况。三是执行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执行干警老中青比例有待优化,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违规终本等问题尚未彻底根除,执行干警违纪违法现象还时有发生。四是执行宣传工作力度不够。一方面,对因市场风险、法律风险、交易风险等原因导致“执行不能”的宣传力度不够,通俗生动的案例较少,社会公众对执行工作缺乏足够的理解。另一方面,宣传形式单一,对失信可耻、守信光荣的宣传引导还不到位,全社会尊重服从生效裁判的氛围不够浓厚。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打算
执行质效各项指标“全达标”只是及格线,“走在前”才是优等生。下一步,全市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执行工作现代化的各项要求,健全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依法妥善处理各类执行案件,更好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以更高站位构建综合治理新格局。坚持在市委领导下,持续深化执行难综合治理,加强信息共享,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主动邀请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执行,合力推进社会我市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扩大“切实解决执行难”朋友圈。
二是以更大力度做深做实执源治理。主动探索内部“执行建议”制度,推广判后“告知书”、判后答疑等做法,深化财产保全,促进当事人主动履行。多角度发布典型案例、风险防控提示书、司法建议等,降低“执行不能”风险。
三是以更强担当推动破解执行难题。整合全市执行力量,探索将3个城区法院执行局合署办公,设立统一执行办案中心、服务中心、事务中心、监管中心。升级卷宗管理中心,对全市案件流程节点可视化监管,持续推进“终本清仓”“执破融合”等工作,严控终本案件增量,优化市场资源配置。
四是以更高标准提升执行工作质效。树牢“一次性有效执行”理念,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常态化开展强制执行行动,深入推进交叉执行,集中力量化解长期未结的执行积案、难案。加强网络司法拍卖,开通网拍直播间,提高拍品知晓度,助力提高网拍成交率。
五是以更实举措营造尊法守法氛围。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通过现场直播、公开曝光、发布案例、短视频等方式,强力震慑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行为。加强对“执行不能”的广泛宣传,增强当事人风险意识。
六是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执行队伍。加强政治忠诚、理想信念教育,强化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提升干警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水平。树立“以实绩论英雄”的考核导向,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持党风党纪一起抓,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切实解决执行难”任务艰巨、挑战严峻、使命光荣。全市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聚焦现代化漯河“三城”建设,能动履职,更好服务和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漯河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