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

时间:2025-02-27来源:

  关于全市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

  ——2025年2月26日在漯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

  

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省委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安排,1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耀嵩带领视察组,对市政府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专项视察。视察组一行深入郾城区商桥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畜牧兽医执法大队以及召陵区税务局税费征缴争议中心,实地察看了基层综合执法、服务型行政执法等情况,并召开汇报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郾城区政府就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视察组成员围绕视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较为全面地了解了市政府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紧扣服务保障现代化漯河“三城”建设大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抓手,明确目标、统筹规划,持续完善制度体系、深化执法体制改革、规范权力运行、促进矛盾化解,全市依法决策水平不断提高,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深化,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放管服效”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行政权力制约监督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能力有了较大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我市第五次获得全面依法治省考核“优秀”等次,成功入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候选城市。

  (一)突出政治引领,把牢法治建设方向。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市委常委会经常性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高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周例会制度,常态化、制度化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严格落实《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规定》,及时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

  (二)深化简政放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效”改革,拓展完善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综合服务”“一网通办”,我市“免证可办”应用场景荣获全国“2024数字政府管理创新奖”,12345政府服务便民热线绩效考核居全省第3位,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充分发挥平台作用,坚持“四个周例会”“府院联动”“府检联动”等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双违”治理、保交房等涉企突出问题;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内容、方式和流程,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深化全市政务云平台建设,注重数据整体协同和集成互联,深入实施政务系统“一网通达、一网享数、一网智管”工程,持续完善市应急指挥信息化系统,政府治理方式和应急处突能力有效提升。

  (三)坚持依法依规,不断深化行政效能。科学编制2024年市政府立法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规章政策清理,及时修订废止规范性文件,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着力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机制,及时审查市政府行政协议及涉法决策事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四)畅通多元渠道,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高效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全省行政复议片区座谈会在我市召开。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调整完善乡镇(街道)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规范乡镇(街道)“三定”规定,推进严格规范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率先出台行政执法监督专家库管理办法,率先建立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监督协作机制和行政执法领域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基层矛盾纠纷“两所一庭”联合调处机制,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强化协调会商,召开府院联动联席会、行政诉讼“双下降”工作研判会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会商会,推动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显著下降,形成化解行政争议和重大风险的法治合力。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政府建设压力传导不够。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一些县区、部门在制度建设、重点任务落实等方面还存在短板。

  (二)基层法治基础相对比较薄弱。部分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大队人员法律知识储备与执法要求不匹配,执法能力素质亟待提升;部分县区行政复议力量不够充实,规范化建设及专业人才储备还有待加强。

  (三)行政执法监督仍需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不够健全,部分单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够到位,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单一,定期检查、谈话约谈、追责问责等措施没有充分发挥,监督存在“宽松软”等问题。

  三、意见建议

  (一)压实压牢责任,高标准统筹推进。深入贯彻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规定,压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牢固树立法治建设“一盘棋”思想。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抓手,将依法行政落实到政府及各部门的各个工作环节中,高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指标任务落地落实落细。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法定程序,全面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二)强化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主线,抓实执法规范化,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落实落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细化量化各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为抓手,深入推进行政诉讼“双下降”和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坚持“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综合监管,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常态化制度化。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巩固行政复议改革成果,充实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妥善化解各类行政争议和矛盾纠纷。

  (三)强化法治保障,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深入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全面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融合,持续推进“一窗受理”“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免证可办”,优化便民利企环境。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完善助企纾困、政企沟通机制,营造“企业办事无忧、政府无事不扰”的良好市场环境和创业创新氛围,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对标《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要求,全面清理不合法、不合规的政策措施,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要坚持拓展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方法,提高全体公民的法治素养,厚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基础和社会氛围。

  (四)夯实基层基础,充实法治政府建设力量。要深化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加强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指导和管理,提升乡镇行政执法水平;将乡镇(街道)法治建设作为重点任务纳入基层治理总体格局,优化乡镇(街道)司法所职能定位,保障人员力量、经费,明确依托司法所具体负责协调推进、督促检查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要加强县、乡法治工作人员培训轮训,开展适应基层特点的统一职前培训、执法司法人员同堂培训工作,确保基层法治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为加快现代化漯河“三城”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