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5-04-25来源: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2025年4月23日在漯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齐晓红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委托,向常委会报告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以下简称《畜牧法》)实施情况,请予审议。

  一、执法检查开展情况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监督工作安排,3月至4月,执法检查组紧扣《畜牧法》规定和执法检查重点内容,依法对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实施《畜牧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执法检查,深化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依法治牧重要性的认识,推动了《畜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进一步促进了全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这次执法检查工作,成立了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耀嵩任组长,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农业农村委员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制定了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第一时间通过漯河日报、漯河人大网和漯河人大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执法检查公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我市贯彻实施《畜牧法》的意见建议。组织执法检查组成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系列重要论述,开展《畜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为执法检查打好坚实基础。

  (二)深入调查研究,找准找实问题。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知识测试、实地检查等方式,深入双汇第一产业园、正大300万蛋鸡集成项目区、市动物检疫站等生产、屠宰、加工、监管关键环节,走访一线执法管理人员、执法对象和社区居民,发放调查问卷480余份,召开不同层面的座谈会5次,认真梳理汇总后,形成6个方面18条问题反馈清单,交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整改落实。同时注重发挥市人大农业农村专委委员的特长优势,全面了解掌握法律宣传普及、法定责任履行、制度规定落实和法律实施效果等情况,力求把问题找准、把建议提实。

  (三)坚持严实标准,确保检查效果。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突出检查重点,从严从实监督检查,督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自查自纠,分析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坚持边检查边整改,把执法检查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促进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法律监督作用充分发挥。

  二、全市《畜牧法》贯彻实施情况

  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畜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畜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聚焦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依法履职尽责,严格执法监管,多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2024年畜牧业生产指标增速全省第一位,为拉动全市“一产”增速全省第一作出了积极贡献。漯河市被评为全省首批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市。

  (一)注重规划引领,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势头强劲。一是明确发展方向。将畜牧业发展纳入《漯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及年度市委一号文件,制定出台了《漯河市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漯河市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和《漯河市关于推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稳猪、强禽、扩牛、增羊”产业发展方向,调整优化了畜牧业布局和养殖结构,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保障。二是细化落实举措。聚焦畜禽种业和资源保护、生产经营、监管服务、政策保障及法律责任等规定要求,细化出台扶持政策,在资金、用地、人才等方面给予支持,落实提升畜禽养殖发展空间、政策扶持、中央和省涉牧财政资金支持等保障措施,推动上级政策落地落细。三是加大项目建设。双汇1亿只肉鸡、正大300万只蛋鸡、牧晟万只种羊场和雨轩2万只肉羊场等一批重大项目开工建设,以重大项目建设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二)注重示范带动,三产融合发展成效明显。一是培育农业全产业链。以双汇为链主的河南省肉制品全产业链被确定为全国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双汇禽业肉鸡全产业链项目、正大300万只蛋鸡全产业链项目入选河南省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基地,舞阳县作为全省6个项目县之一入选国家肉羊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构建了三产融合发展矩阵。二是开展示范创建。创建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21家,省级美丽牧场23家,科技示范基地5个,示范主体83个,主推技术14项。培育国家级龙头企业2家,省级5家,市级15家,产业示范带动能力持续增强。三是深化战略协作。加强与科研院所、高校及龙头企业的合作,有效整合资源。双汇集团与牧原股份强强联合,提升了畜牧产业核心竞争力。与河南牧业经济学院联合培育的全省首个自主肉羊新品种“黄淮肉羊”,列入国家畜禽遗传名录,作为2024年全省农业主导品种推广。

  (三)注重科技赋能,畜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一是提升设施化、数字化水平。引进德国“大荷兰人”等设施设备,建成立体化楼宇养殖项目,构建高效集约节约养殖体系和智慧养殖管理体系,提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以设施化、数字化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二是推广新技术新模式。通过技术培训、科技下乡等方式,推广生猪多层养殖、猪场psy提升、蛋鸡立体养殖、H型叠层笼养,豆粕减量替代等新技术新模式。发展绿色养殖,推广绿色饲料,实施绿色种养循环项目,提高畜禽粪污处置和资源利用率,推动绿色发展。2024年以来,开展基层技术人员和养殖场户畜禽养殖技能培训40余场次,培训人员2000余人次。三是强化标准引领。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培育了双汇“冰鲜鸡”、源汇鹌鹑蛋、悦美禾羊肉等名品优品。制定畜牧业国家级标准1个,省级标准2个,市级标准31个。获得国家绿色食品认证2个,入选首批“豫农优品”名录1个和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2个。

  (四)注重监管服务,执法监管能力持续提升。一是突出关键环节监管。开展农资打假、“绿剑护粮安”等执法行动和畜禽屠宰、冻肉走私等专项联合整治行动,严把源头防控、过程免疫、末端监管、风险防控关,强化对饲料、兽药、屠宰、无害化处理等重点环节的监管。2024年以来,监管涉牧经营主体1328家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1起,严厉打击了违法违规行为。畜牧兽医执法案卷连续三年获评“全省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二是抓实常态化监管。建立“智慧监管”平台,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和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动态管理。2024年,市级开展违禁药物风险抽检速测3000余批次,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抽样1816批次,实现全过程、全覆盖可追溯监管。三是健全机制长效监管。建立工作会商、执法协作等机制,制定柔性执法规范6项,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疫病防控能力、检疫监测能力、执法监管能力不断提升。四是优化政务服务。细化权责清单,优化审批流程,探索互联网“云办公”监管新模式,推进“一网通办”;强化助企服务,市畜牧局派驻双汇检疫室实现全天候全链条检疫监管;开展服务窗口办结回访制度和延时服务等特色服务,发挥行业协会、学会作用,搭建政企沟通桥梁,提升服务质效。

  (五)注重宣传培训,法治氛围日益浓厚。一是开展多元化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短信平台、手机报、公众号等新媒体手段,开展法律知识竞赛、专题讲座、律师案例讲析、案例分析、模拟执法等活动,着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宣传实效。2023年以来,累计开展专家授课等38场次,培训业务骨干1200多人次,接待群众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不断提升。二是突出宣传重点。分层次、有针对性开展普法宣传教育,针对畜牧兽医工作人员,通过系统培训、专家讲座和案例研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工作水平。针对生产经营主体,借助新媒体平台和进企入户指导,教育引导规范其生产经营活动。针对消费者,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法律法规学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点活动普法宣传,增强公众懂法守法和维权意识。三是注重选树典型。市畜牧局派驻双汇检疫室常年检疫监管“零失误”,荣获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多次得到省农业农村厅领导肯定和央视聚焦三农栏目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三、存在问题

  (一)畜牧业整体发展水平有待提升。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设施化程度还不够高,小规模、分散饲养的传统粗放养殖方式仍占一定比重;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用有限,畜牧产业化水平不高;畜牧养殖污染与环保矛盾依然明显,小型养殖场和散养户缺少完备的粪污处理设施,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有待提升。

  (二)监管力度还需强化。规模以下养殖场户数量多、范围广、较为分散,私屠滥宰、粪污污染现象时有发生;市场上外来畜禽及产品流通频繁,畜禽疫病传播和不合格畜产品上市的质量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畜产品质量安全仍有一定隐患;动物防疫监测、检测工作有待加强,重大疫情防控能力和化解舆情风险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三)要素保障不够到位。动物防疫经费不足,防疫硬件设施不够完备,防疫应急物资储备不够,动物防疫冷链体系建设和上下贯通的智慧监管平台仍需加强;设施畜牧业用地落实存在困难,畜牧产业发展用地保障不够到位;高层次、复合型畜牧人才缺乏,基层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社会化服务体系还不够完善。

  四、意见建议

  (一)持续转型升级,着力提升畜牧业发展水平。以适度规模养殖为重点,科学规划养殖区域布局,调优畜禽养殖结构。发展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智能化、绿色化养殖,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品种改良,培育、发展、壮大龙头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强化畜牧品牌意识,加强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认证,不断提高畜产品质量和品牌知名度,满足群众对畜产品的多元化消费需求。

  (二)加大监管力度,着力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执法监管队伍建设,选优配强监管人员,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不断提高执法监管能力水平。严格落实法定责任,强化畜产品质量监管和疫情防控,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强化重点环节监管和风险防控,提高舆情防范化解能力,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三)落实保障措施,着力优化畜牧业发展环境。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和防疫应急物资储备,完善检测手段,加大监测频次,不断提升全市动物防疫整体水平。合理规划养殖用地,保障全市畜牧业发展用地需要。加强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加大畜牧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建立健全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优化营商环境,为全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