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4-25来源:
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025年4月23日在漯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曹家旋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2024年,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监督支持下,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标本兼治,精准施策,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着力厚植高质量发展生态优势,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了改善向好的态势。
(一)环境空气质量稳中向好。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431,在全省排名第6位;在列入省政府2024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4项因子中,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49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77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237天,重污染天数8天,在全省分别排名第11、第10、第10位、第4位。其中,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10天,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36”重点城市中排名第3。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全市6条国控河流(考核目标地表水Ⅲ类)、2条省控河流(考核目标地表水Ⅳ类)水质考核因子年平均浓度达标率100%,澧河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持续稳定达标率100%,59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100%,综合达标率较去年同比提升了11.4个百分点。生态环境部公布1-9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相对较好的前30个断面中,我市国控澧河-漯河县道桥断面位居全国第4。
(三)土壤污染防治攻坚保持领先。农用地安全利用率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67个村庄的环境整治任务和43条国家监管、52条省级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全面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44.6%,35个乡镇政府所在地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率达到100%,55条列入国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稳步推进。
(四)声环境状况保持稳定。2024年,市区建成区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56.2分贝,昼间功能区噪声平均声效为55.0dB(A),昼间功能区噪声达标率为100%。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9.9分贝,声环境质量级别为好。
(五)生态环境风险安全可控。全市医疗废物安全转移率和无害化处置率均达到100%;全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未发生辐射安全事故。
二、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市委、市政府持续强化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统筹谋划和组织领导,出台《漯河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内容推进落实、跟踪督办。秦保强书记、黄钫市长、乔彦强常务副市长等领导同志多次主持召开相关会议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一线调研督导污染防治攻坚重点目标任务推进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定期听取汇报,对我市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政协发动政协委员广泛参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倡议宣传。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坚持治标和治本相结合,千方百计求突破,千辛万苦打攻坚,确保各项治理任务扎实推进。
(二)扎实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规划引领和约束作用,聚焦全市创新引领型重大项目、企业倍增重点项目以及含金量、含绿量高的项目,细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强化环保要素保障,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审批与服务并重,持续做好“三个一批”重大项目环评审批。2024年,全市共审批环评项目115个,均做到了审批效率高、服务质量好、工作无差错。根据国家减排系统审核认定情况,我市2024年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量分别达到1838吨、226吨、4715吨、327吨,超额完成省下达450吨、140吨、1000吨、10吨总量减排任务,我市没有一个重点项目因总量指标问题受到影响。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对12个市直部门开展深入推进“三个一批”“三个五百亿”、加快重大项目建设专项工作评议和专题询问,市生态环境局获优秀等次。
(三)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秋冬季聚焦PM2.5和重污染天气、夏季聚焦臭氧污染防治、全年紧抓柴油货车,协同控制PM2.5和臭氧排放,坚持每月组织召开污染防治攻坚月讲评会,分析研判形势,通报工作进展和问题不足,安排部署污染防治攻坚重点工作;针对不同季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开展了重污染天气监督帮扶、烟花爆竹燃放管控、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业企业治理、餐饮油烟治理、扬尘污染精细化管控、秸秆禁烧管控等多个专项行动。完成拆除淘汰15条6000万块标砖/年以下生产线,92座烟叶烤房新建改造,8个工业炉窑(锅炉)深度治理,21个燃气锅炉治理,36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2800家餐饮服务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安装。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紧盯河流断面水质达标底线不放松,加大督导调度和巡河排查力度,加强对涉水企业常态化监督管理;强化入河排污口查治,全域排查各类排污口(雨洪口)1151个,溯源率100%,整治完成率达84.6%;加强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统筹,着力解决河流常态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导郾城淞江污水处理厂二期、舞阳水环境监管与风险防控能力建设、源汇唐江河生态修复与保护、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和东城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等重点治理工程项目加快推进。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攻坚。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治理、农村环境整治等工作为重点,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通过建机制、盯重点、克难点、强质效,加快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持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我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成效显著,土壤攻坚各项指标均居全省第一梯队。深入做好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加强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积极探索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牢牢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四)扎实推进生态环保督察整改。2023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我市共承担7项整改任务,2024年年底前需要完成的4项,已全部完成;需要在2025年年底前完成整改的3项正在有序推进,分别是市水利局牵头的“部分地市地下水超采”问题,需要于2025年6月底前完成。市发改委牵头的“煤炭消费替代控制不力”问题,需要2025年年底前完成。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牵头的“管网建设改造迟缓”问题,需要于2025年年底前完成。督察期间交办的65件群众举报件,2024年9月底在全省率先办结销号。2023年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我市共承担12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整改;交办的74个问题点位,已全部整改到位。
(五)有效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水平。按照生态环境质量只能向好、不能变差的刚性底线要求,我们积极探索执法与服务相统一、守底线和促发展相结合,帮助引导企业自觉守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实施“正面清单”和差异化管控,对纳入“正面清单”企业,综合运用在线监控、用电监控、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尽量做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对A级、B级和绩效引领企业实行自主减排和豁免管控,使绩效水平高的企业享受政策红利,释放最大产能。紧抓关键领域,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全力做好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恶意违法行为。全年全市共查办环境违法案件119件、罚款金额500余万元,移送公安刑事立案3起。我们绝不会让环保水平高、投入大的企业吃亏,也不会让环保水平低、投入小的企业受益。
(六)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能力建设。加快乡镇和园区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完成35个乡镇自动监测站点升级改造,基本实现市县乡和重点园区空气质量监测全覆盖;国省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周边建设35个微型空气自动站,实时监控区域空气质量。创新环境应急管理,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和澧河水污染突发环境事件桌面推演,澧河“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成为全省上报生态环境部2个优秀案例之一。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对标中央、省、市部署要求,对标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待还有不小差距。
(一)环境空气质量完成约束性指标压力巨大。去年受各种因素影响,省定大气PM2.5、PM10、优良天数3项约束性指标没能达到预期,特别是秋冬季气象条件总体较差,12月至次年2月在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中惯性落后。
(二)部分河流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还有差距。部分城区雨污分流管网还不完善,黑河、颍河、三里河汛期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河流问题突出;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尚处于起步阶段,持续实施生态调水和长时间保持河流基本生态流量难度较大。
(三)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基础薄弱。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欠账较多,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率低,“晒太阳”问题严重;畜禽养殖污染问题高发频发,秸秆露天焚烧问题仍时有发生。
(四)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仍需加力。县区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压得还不够实,存在松懈厌战、精神懈怠现象和政策棚架、落实不到位等情况。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锚定省委“四高四争先”和市委“聚焦高质量、奋勇争第一”工作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
(一)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强化PM2.5与O3协同控制,突出源头治理,深化燃煤锅炉、工业炉窑、企业无组织排放、简易低效失效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加强施工工地、道路扬尘污染、餐饮油烟治理、秸秆禁烧和烟花爆竹禁限放等专项治理,科学精准管控减排,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实施“一河一策一图”精准治理。按照“查、测、溯、治”要求,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科学规范推进整治。继续推进城乡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加快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和污水管网建设,持续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以经开区青龙河湿地、汾河城区段为重点,开展省级美丽河湖创建。
(三)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严格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督管理。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和新污染物治理,全力推进我市“无废城市”建设。
(四)扎实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推进砖瓦窑、包装印刷等行业深度治理,持续减少污染排放。持续深化企业帮扶指导,优化监管方式,完善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推行不打扰执法模式,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五)持续强化督查问题整改。强力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委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察、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反馈问题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整改到位。
(六)全面提升科学治污能力和水平。着力加强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建设、生态环境科技支撑和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全面提升现代化治理能力,加强应急监测体系和能力建设,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