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4-25来源:
关于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5年4月23日在漯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晓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22年以来,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市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公正、高效审理行政案件,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一体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漯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2022年以来行政审判工作基本情况及成效
2022年至2025年3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2260件,审结2204件,结案率97.52%。其中,行政诉讼案件(含行政赔偿)1562件,行政非诉执行审查案件674件,其他类型案件24件。从审理的1145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看,案件类型主要涉及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行政处罚、工伤行政认定、行政协议、不履行法定职责等,集中在自然资源、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公安行政管理等领域。
(一)坚持为大局服务,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准确把握行政审判工作的结合点和发力点,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一是妥善化解重点领域行政争议。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积极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问题楼盘化解、优化营商环境、双违治理等活动,以及新107国道等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依法妥善审理相关案件70余件。协助党委政府处置化解城乡拆违、土地出让金追缴等工作100余次。对因土地房屋征收、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社会热点问题引发的行政争议,最大限度采取调解方式化解。审理的冯某等19名村民诉某县人民政府继续履行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系列案,市中院正确平衡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与推进征收、项目建设的关系,促推10多年没有得到安置的村民通过异地安置、弥补实际损失等方式与政府达成调解协议,19件案件全部调解结案。二是依法纠正违法行政行为。严格落实“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法定职责,对行政机关履职尽责不到位的依法确认违法或责令限期履行,对行政机关违法侵权造成损失的依法判决赔偿,对“小过重罚”“以罚代管”等问题依法予以纠正。2022年以来,全市法院一审判决确认行政机关违法80件,撤销行政行为63件,予以行政赔偿43件。认真做好行政非诉案件审查和执行工作,在保证合法行政行为得到执行的前提下,对违法行政行为裁定不予执行。2022年以来,裁定不予执行案件15件,占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总数的2.54%。三是坚持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深化府院联动,针对2022年、2023年一季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较低的问题,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专题报告,黄钫市长批示要求专题安排、加强督导,李中华书记将该项工作纳入重点工作周交办事项,通过召开约谈会、府院联席会,出台《关于加强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事前督办、事中监管、事后通报工作的通知》等措施,推动不断提升,2024年以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始终保持在100%。联合市司法局召开全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交流会商会、全市行政诉讼发案量与败诉率“双下降”工作推进会,联合县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召开相关会议35次,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释明个案70余次,就焦点、热点问题以案讲法8次,执法授课6次,支持和帮助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四是做细做实“抓前端、治未病”。连续15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分析梳理行政案件特点,提出关于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议,推动行政诉讼受案数量连续5年下降,2024年同比下降27.53%,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注重发挥司法裁判规制引领作用,发布典型案例100余件,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26次、受众740人。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行政机关制发司法建议38件,回复率达100%,促进加强管理、填补漏洞、改进工作。市中院审理的一起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认定案件,通过制发司法建议,推动18家单位502名退休职工的类似问题得到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践行司法为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加强人民群众诉讼权利保障。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全面推行现场立案、网上立案、容缺立案,畅通12368不立案投诉渠道,依法保障群众便捷参与诉讼。全市法院现场立案率95%,网上立案率100%。建立行政案件“立审衔接”工作机制,坚持开展诉前化解工作的同时,准确、全面、统一适用行政诉讼起诉条件,经当事人同意进入诉前实质化解程序未能成功化解的,及时登记立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二是妥善审理涉民生行政案件。强化“如我在诉”意识,用心用情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2022年以来,依法审结产权登记、土地房屋征收拆迁、治安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涉民生案件1104件,占比70.68%,妥善化解了大批涉及当事人重大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争议。其中,针对数量较多的工伤行政认定案件,坚持将调解工作贯穿司法审判全过程,既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稳定用人单位经营秩序,又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三是深化行政诉讼便民利民工作。充分运用数字法院建设成果,构建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人工与智能相结合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多元化的诉讼服务。通过云间庭审、移动微法院等线上开庭69件,为因疫情和路途遥远等原因,不方便现场参与诉讼的当事人提供便利。积极为经济困难、符合条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共援助救助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当事人69件次72人。
(三)做实定分止争,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始终将实质性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作为行政审判的价值导向,以“求极致”态度做实服判息诉工作,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一是牢固树立实质化解理念。坚持以“一个程序解决纠纷”为目标,对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同时,注重争议实质化解,杜绝就案办案、一判了之,努力做到“了结一案解决一事”。建立诉前、诉中、诉后全流程实质化解机制,立案前第一时间与行政机关沟通,引导双方先行化解;审理中强化“穿透式审判”思维,准确把握实质诉求和法律关系,加强对诉核心争议的审查及回应;裁判后及时向败诉方判后答疑,并定期开展回访,确保裁判效果。2022年以来,实质化解行政案件371件,占行政诉讼案件的23.75%。市中院2024年整体化解率38.46%,排名全省第一。有关做法受到省高院胡道才院长批示肯定,《法治日报》内参及《河南法制报》进行头版报道。二是“关键少数”带头参与化解。充分发挥院领导带头办理行政案件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实质解纷效能。2024年院领导办理行政案件52件,调撤率48.39%,超出平均值11.76个百分点。中院办理的张某被“冒名上大学”系列案,由我带队与属地政府多次进行联动化解,最终推动4起案件圆满解决;李某等人诉某县政府、县自然资源局行政赔偿一案,经省、市、县三级法院领导协调,化解了长达18年,历经25份行政、民事裁判未能解决的“行民交叉”争议,该案例被最高法院发至人民法院内网,供全国法院参照。三是汇聚实质化解工作合力。在庭审中专门设置发言环节,积极引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出声”,提高解纷实效。某房地产开发工程有限公司诉某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补偿一案,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主动参与庭审程序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案件得以圆满化解。建立败诉风险提示制度,对行政行为确有问题的案件,及时向行政机关发送败诉风险提示函,引导其通过化解或自我纠错方式减少败诉。建立“法检会商”工作机制,联合市检察院出台《关于法检联动合力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意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共同化解了张某诉某巡防大队案、荆某信访案、某医院征收补偿案等一批老大难案件。联合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律协举办漯河市首届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检察工作同堂培训,统一工作标准,凝聚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思想共识。
(四)锻造过硬队伍,夯实行政审判基础。坚持将队伍建设作为提升行政审判质效的核心抓手,围绕“政治铸魂、能力筑基、机制固本、作风塑形”四个方面,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行政审判队伍。一是筑牢政治忠诚根基。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时时处处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照和审视行政审判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第一时间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以及指示批示精神,把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深刻领悟,切实转化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二是狠抓能力素质建设。组织各类行政审判业务培训39次,研讨讲评12次,用足用好最高法院“法答网”“人民法院案例库”,着力提高法官驾驭庭审、适用法律、制作文书、化解矛盾的能力。加强对基层法院条线指导,建立行政案件汇报请示制度,统一审判理念和裁判尺度。两级法院行政庭先后获得“集体三等功”“集体嘉奖”“十佳政法单位”“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等荣誉,干警个人获得“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全省法院李庆军式十佳法官”“全市法院办案标兵”“全市法院调解能手”等荣誉,17篇学术论文、案例分析和裁判文书在省级以上获奖。三是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始终坚持数据思维,紧盯上诉率、申诉申请再审率等核心指标,充分发挥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体检表”作用,实现固强补弱、精准提升。2024年全市法院行政审判质效指标均处于或优于最高法院参考区间。严格落实合议制度和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压紧压实院庭长管理职责,监管重大、疑难、复杂、敏感等“四类案件”93件,阅核重点案件156件,案件质量显著提升。四是锻造优良纪律作风。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持以严的基调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突出以上率下、抓实规定动作,开展“身边人”违法犯罪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从“审判台”到“被告席”的巨大反差警示干警敬畏法纪、知所行止。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常态化开展审务督察、司法巡查,推动说情打招呼“逢问必记”逐渐成为干警的行动自觉。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确保廉洁司法、公正司法。
回顾过去三年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行政审判工作才能方向正确;只有始终围绕中心大局,行政审判工作才能步履坚实;只有始终坚持司法为民,行政审判工作才能赢得民心;只有始终坚持公正司法,行政审判工作才能彰显公信;只有始终坚持守正创新,行政审判工作才能提质增效;只有始终坚持强基固本,行政审判工作才能行稳致远。三年来,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各位代表的关心支持,有力促进了行政审判工作发展,促进了严格公正司法。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当前行政审判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我们清醒认识到,与党和人民要求相比,与先进地区相比,当前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还存在不小差距:
一是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合力须进一步增强。部分行政机关积极化解行政争议、主动纠正违法行政行为的自觉性还不够强。有的行政机关对法院判决执行不够及时、不够到位,经法院化解结案后未按照协议主动履行,损害了政府形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虽然能够做到应出尽出,但“一把手”出庭较少,程序性出庭较多,没有做到充分了解案情、平等对话、争取理解、推动化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检察有机衔接还不够顺畅,行政争议的前端预防和化解成效还不突出,需要在党委领导、人大支持下凝聚更大合力。
二是行政审判的外部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一些行政管理领域类案多发高发,工伤认定、不动产登记、治安管理处罚类案件占比较高。一些案件涉及特定历史背景或政策调整因素,单纯靠司法手段难以解决,导致败诉率较高。“一人多案”、“一事多案”问题相对较为突出。行政案件尤其是征拆类案件多为外地律师代理,收费高,部分当事人受鼓动产生不合理期待,导致案件化解难度较大。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类案件中,滥用诉权的问题较为突出。
三是行政审判队伍力量、能力素质较为薄弱。行政案件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受案数量在四级法院呈“倒金字塔型”结构,从事行政审判工作的员额法官较少,尤其是基层法院,普遍存在行政庭亦是综合审判庭的情况,员额法官不仅要审理行政案件,还要审理民事等其他案件,导致行政审判质效发展不够均衡,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三、推动行政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措施和打算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发展谋篇布局之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职尽责,严格公正司法,奋力推动行政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以更高站位强化政治建设。时刻牢记“法院姓党”第一属性,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司法审判全过程各方面,确保行政审判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定期向市委和市委政法委报告、向市政府通报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紧紧依靠党的领导,积极争取政府支持,确保行政审判所涉复杂矛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让“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成为行政审判日用而不觉的习惯,坚持“如我在诉”,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行政案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促进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二是以更大作为服务中心大局。聚焦现代化漯河“三城”建设,围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主动把行政审判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予以谋划推进,着力提升行政审判质效,不断强化司法服务保障作用。妥善审理和化解涉重点项目建设、问题楼盘、征地拆迁等过程中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加强招商引资等行政协议案件审理,监督和支持诚信政府、诚信社会建设,助力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妥善审理涉劳动和社会保障类行政案件,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
三是以更强力度化解行政争议。坚持每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针对多发高发类型化案件,加强分析研判,提出针对性、操作性更强的司法建议,帮助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健全败诉风险提示制度,向行政机关发出提示函的同时,抄送市人大和市府院联席办,督促行政机关主动化解纠纷、自行纠正违法行政行为,促进争议实质化解。建立败诉案件复盘机制,认真研究行政机关败诉原因并及时反馈,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加快推进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平台建设,最大程度凝聚工作合力,形成“党委领导、人大支持、政府主导、法检等部门联动”的实质化解工作格局。
四是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队伍。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通过学习教育促推行政审判工作提质增效。不断加强业务能力建设,与行政机关、检察机关等联合开展同堂培训,共同提升执法司法能力水平。持续加强干警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一体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坚持严管就是厚爱,进一步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严格执行各项铁规禁令,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
五是以更高标准自觉接受监督。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监督”意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决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决议,及时报告工作情况,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及时办结纪检监察建议和工作提示,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党组会、审委会,就重点事项常态化开展工作会商,以监督促公正。积极接受检察监督,落实好法检会商工作机制,以司法合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庭审观摩、座谈会、公众开放日等方式,争取更多理解与支持,为行政审判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充分体现了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对法院工作的大力支持,全市法院和广大干警倍受鼓舞和激励。下一步,市中院将带领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省委“四高四争先”和市委“聚焦高质量、奋勇争第一”要求,锚定现代化漯河“三城”建设,忠诚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为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漯河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